过去几年,欧盟监管机构对硅谷科技巨头们开出各种巨额罚单,比如要求苹果补缴税款140亿美元,两年内对谷歌开出三张共计82.5亿欧元的罚单。

让硅谷科技巨头们有所忌惮的维斯塔格女士。

在这背后运作的头号人物,当属以“铁腕”著称的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竞争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美国总统特朗普曾直接讥讽她是“税收女士”,比任何人都“更恨美国”,而英国媒体《金融时报》则将她列入全球女性领袖榜单。

今年9月,在将要结束五年任期之时,维斯塔格再一次被新一届欧委会任命为竞争专员,同时还将出任常务副主席一职。

新一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对维斯塔格的任命书。

近日,这位让硅谷巨头有所忌惮的“税收女士”接受了欧洲议会对新任委员的质询。在3个小时的听证会中,她谈到人工智能、规范数字市场、隐私、制裁巨头公司等重要问题,她的态度很可能会影响未来欧盟在这些问题上的做法。

新一届欧委会将制定《数字服务法案》

11月将要上任的新一届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提出,维斯塔格的新职责是“让欧洲适应数字时代”。他在维斯塔格的任命书中写道,“你的任务将是充分把握欧洲在数字时代的潜力,并增强行业和创新的能力 ”。

新一届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

10月8日,维斯塔格在听证会的开幕词中承诺,“我将制定《数字服务法案》,明确数字平台、数字服务和数字产品的责任和安全规则。我们可能还需要规范公司收集、使用和共享数据的方式,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受益。”

她还表示将致力于建立对数字服务的信任,密切关注数字平台处理数据的方式,以确保人们的数据是被用于公共利益,而不是巩固平台自身的市场垄断地位。

维斯塔格在听证会上。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数字服务法案》将是全球范围内首个大规模监督数字平台内容的法规,目前已经在起草英国的《线上伤害白皮书》。目前为止,除了恐怖主义的内容以外,欧盟一直依赖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自主监管平台上的违法内容。

新的法规意味着社交平台巨头们将受到强制性“通知并删除”的命令。如果他们没有按照要求删除包含种族主义、仇恨言论等在内的非法内容,将面临罚款。

此次立法是对近年来各种争议的回应,比如剑桥分析事件、欧洲大选期间的虚假信息传播以及在平台上分享恐怖袭击画面等。欧洲的决策者们一直在努力跟上数字平台快速发展带来的风险,其中德国、发国和英国等大型成员国已经在打击仇恨言论和非法内容的立法方面取得了进展。

该项法规将会替代已经有20年之久的欧盟电子商务指令,该指令规定了如何在欧盟单一市场对待数字服务,但很少涉及针对技术的规则。

欧盟官员表示,新的法案将允许欧盟决策者制定针对特定技术领域的具体规则,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谷歌等搜索巨头、云服务以及Facebook等社交媒体平台。该立法可能还会包含有关政治广告的透明度规则,并迫使对互联网平台的算法进行监管审查。

一位参与起草该立法的欧盟高级官员说:“我们需要在法律上进行明确规定,以便所有互联网运营商都能知道游戏规则。” 该法案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

推出欧盟隐私法案是当务之急

此外,维斯塔格表示了对欧盟隐私法案(Regulation on Privacy an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又称 “e-Privacy Regulation”)的支持。她对在场的欧洲议会议员说,“目前通过这一法案是当务之急。”

维斯塔格说,“我希望我们不要总是把保护隐私的问题推给普通民众,说‘现在你有隐私权了,你自己去实施权利保护自己吧’。不能这样。如果我在使用服务前必须要一页一页地去阅读冗长的隐私协议,我还是会感到厌倦,并选择不看协议直接注册账号。”维斯塔格说,这是没道理的。欧盟仍然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使人们感到有能力保护自己。

据了解,2017 年1 月10 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欧盟隐私法案草案,旨在规范电子通信服务并保护与用户终端设备相关的个人信息。原计划定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但目前其生效时间仍在推迟。

隐私法案草案将取代当前的《电子隐私指令》(e-Privacy Directive),实现更严格更全面的电子通信数据保护,也将作为GDPR的特别法与之并行,在电子通信数据方面对GDPR进行具体化和补充。

腾讯研究院曾撰文分析,一方面,隐私法案与GDPR存在一致性。两者在关于隐私和数据的相关定义、技术和组织安全标准、罚则等方面均保持了一致。

另一方面,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区别。GDPR是为了体现《欧洲人权宪章》第八条保护个人数据方面的目标;而隐私法案则是落实《欧洲人权宪章》第七条:“每个人在其私人和家庭生活、家庭和通讯方面都有权受到尊重“。

也有分析认为,在适用性方面,由于隐私法案覆盖面广泛且规则更严格,特别是其关于数据处理的合法情形更加限缩,某种程度上将取代GDPR。(李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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