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华市公安机关在重拳打击涉网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重点围绕打击整治网络乱象、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卫、督促网络运营者切实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等方面,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工作,不断规范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市网安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查处行政案件87起,约谈整改网站135家,清理屏蔽违法有害信息30余万条,关停或下架违法违规移动互联网应用50余款。

一、东阳某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东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阳某红木家具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份开始运营某网站以来,至今未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和技术防范措施。

2019年8月,东阳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对该公司予以行政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磐安某事业单位运营网站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案

磐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磐安县某事业单位运营的网站自2011年11月份开办以来,至今未向当地公安机关履行备案职责。

2019年3月,磐安警方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单位予以行政警告,责令限期备案。

三、义乌某公司未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案

义乌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义乌某公司运营的义乌某酒店官网自2012年6月投入使用后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测评。

2019年3月,义乌警方依据《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警告,责令限期完成信息安全等级测评。

四、浦江某网络科技公司不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义务案

浦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浦江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论坛在注册过程中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且未履行管理用户发布信息的职责,致使用户名为“群英荟萃500区”发布了违法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3月,浦江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五、金华某金融机构不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义务案

江南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办理袁某等人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发现,金华某金融机构自上线运营某业务app以来,为客户提供账户服务,但未对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有效核验,导致相关信息不符,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

2019年7月,江南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要求其责令改正。

六、义乌某网络科技公司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案

2019年3月8日,义乌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上级通报,某网站内发布了违法有害的信息,并伴有传播虚假信息和恶意炒作。经查,此网站所在服务器为183.131.XXX.XXX,系黑龙江某科技公司委托义乌某网络科技公司代为管理,但该义乌网络科技公司未采取有效的阻拦违法信息措施,致使违法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

3月24日,义乌警方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项、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予义乌某网络科技公司予以行政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七、江南某物联科技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江南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金华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XX校园”APP自运营以来未制定隐私保护条款,在未履行明示告知义务的前提下,获取客户相关隐私权限,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条例。

2019年7月,江南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改正。

八、金东某单位员工金某非法获取、提供个人信息案

金东公安分局在办理赵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委托金某四处活动,试图为其涉嫌犯罪行为开脱。经侦查,发现金某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自己的微信号向他人提供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两组,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条例。

2019年3月,金东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金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九、江南某网络科技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案

江南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金华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办的专业网站,未按规定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审核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对用户“郝雪森”上传的违法有害信息进行审核,导致该违法信息在互联网上扩散。

2019年7月,江南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金华某网络科技公司行政警告处罚,责令立即改正。

十、金华某医疗用品公司不按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接上级通报,金华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网站内存在大量违法信息暗链。金东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接令后迅速核查,查明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站存在重大安全漏洞,管理制度缺失,网络安全意识淡薄,未采取技术防护措施,导致公司网站被植入木马、存在售卖假发票、招嫖、诈骗广告等违法信息暗链等。

2019年4月,金东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第(二)项、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金华警方将持续加大对各类网络乱象整治力度,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网络运营者,切实承担起网络安全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违法有害信息处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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