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中心主任 沈逸研究员

当前,全球网络空间战略博弈正处于一个微妙而复杂的转折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对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指示提出,以“四个坚持”稳步推进中国的网络强国建设,回应了时代的需求,又一次向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展现了中国的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这“四个坚持”进一步凝练出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所必须坚持的工作重点。

第一,“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指出了我国网络强国建设要遵循的宗旨。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坚持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决定了中国的国家网络安全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理念,同时,也决定了中国网络强国建设的特殊路径,即可以明确且公开提出“依靠人民”的理念。这避免了国家网络安全变成部分技术专家和实体的单打独斗,也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热情与智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第二,“要坚持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指出了网络强国建设的基本模式。2014年的“2·27”讲话明确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从实践看,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下的网络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构建一个完整的生态体系,确保在人才、技术、产业三个维度上的协调发展,才能满足日趋复杂艰巨的网络安全工作的客观需求。

第三,“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指出了网络强国建设的基本路径。网络强国建设,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使命与战略任务。因此,必须兼顾技术路线与制度建设两个方向的工作,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在技术发展的同时,就要充分意识到制度建设的必要性,确保为技术发展提供良性发展所必需的制度保障,同时,也前瞻性地为应对技术发展带来的治理领域的冲击和挑战构建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

第四,“要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立足于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提出了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原则和最终目标。在2016年的“4·19”讲话中,习总书记已经明确指出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四个坚持”的指示,对此又做了进一步的强调。中国的网络强国建设,必然是开放环境下的网络强国建设,因此,网络安全就不可能是封闭的,而必须平衡安全可控与开放创新的关系;通过开放环境下的国际合作,包括国际博弈,建设网络强国。最终,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国网络强国建设的核心目标。

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回应了信息技术对当代中国提出的重大战略挑战,解决了如何将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从最大的变量变成最大的增量,指明了在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如何继续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20世纪90年代,冷战的结束创造了互联网走向世界的契机,消除了阻隔全球网络空间形成的地缘政治壁垒,催生了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数字经济发展的萌芽,同时,也对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全新的挑战,这种挑战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超级大国表现出驯服互联网作为外交战略工具,构建霸权指导下的网络空间游戏规则,威胁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安全与稳定。中国需要回答如何以顺应信息技术革命内生需求的方式保障自身国家核心利益的重大战略问题。

第二,网络空间的高速发展在带来丰厚经济收益回报的同时,对治理结构的良性变革,以及有效的全球协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充分享受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来经济便利的同时,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深切地面临建构有效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迫切性和艰巨性。一如习总书记多次指出的,必须过好互联网这一关的考验。

第三,全球以及国家的发展模式与道路如何根据网络时代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互联网的发展,因为技术内生的属性,以及在冷战结束早期特殊的情境下,与已经进入金融资本高级阶段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模式相结合,在全球实现了自发的高速扩展,但是,因为与治理模式脱节,与各国以及全球的发展模式相对独立,因此,自那时开始至今,具有显著的“野蛮生长”的特点。在此情况下,全球面临的共同任务,就是构建有效的治理体系,在国家和全球两个维度构建有效的治理体系,对充分暴露出各种问题的信息技术革命进行有效的规制,从而能够驯服野蛮生长的颠覆性创新,确保其以负责任的方式,用于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福世界人民。

中国从1994年全功能接入互联网,在十八大之后,经过2014年“2·27”讲话,2016年“4·19”讲话,再到2018年“4·20”,通过建设完善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对上述问题做出了自己的回答。

第一,建立完善了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战略认识,创造性地提出并初步形成了强大政党领导下的网信工作模式。相比世界其他国家,中国作为一个典型的后发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安全、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去认识和理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自身特点,形成了强大政党领导下的网信工作模式。坚持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网信事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近代史以及1949年以来中国历史发展所决定的。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对此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并通过组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将工作小组升格为委员会等一系列形式,明确指出并确立了共产党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坚强领导。这一领导地位的确立,有效克服了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天然就可能具有过度强调自发的属性,通过一系列机制和制度的设计,实现了对数字经济等活动的有效管控,确保了信息技术革命在中国成为服务中国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健康力量。

第二,明确指出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战略目标,以造福人民引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前行的方向。造福人民还是为资本服务,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发展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在欧美发达国家,占据压倒性优势取向是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为资本获取最大化的剩余价值服务,即使有所反弹,也体现在纯粹基于个人主义的隐私保护,并在客观上,将社会整体需求与个人利益保障作为两个对立的选项,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在中国,通过“2·27”“4·19”以及“4·20”等系列讲话,为人民服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必须造福人民,成为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核心特征。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不忘初心的必然结果,也体现了中国的战略雄心和对世界的重大贡献,因为造福人民不仅包括造福中国人民,而且包括造福世界人民;不仅是为中国人民服务,而且是为世界人民服务。这一目标的确立,能够辩证和有机地解决国家安全、经济繁荣和个人权益保障三者之间的关系,为中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发展指明了目标,并通过《网络安全法》以及对社交平台内容的系列整治,在对数字经济新型商业应用的整顿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三,明确形成了以尊重网络主权平等原则为基础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新主张,遵循“四项原则”,依据“五点主张”,系统推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相比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新崛起的大国,中国最大的特点是,在崛起之前以及崛起的整个过程中,已经将中国与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推进全球治理体系的良性变革,已经变成中国国家利益的核心诉求,并自觉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与实践相结合。对中国来说,这意味着全球网络空间不应该成为被少数行为体垄断的禁脔,意味着全球网络空间的治理必须与全球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意味着各国应该遵循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原则,共同参与治理,共同解决问题,共同制定规则,共同分享成果,从而以一种真正体现国家无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原则的治理结构,让各国以及全球真正从信息技术革命的高速进程中获利。

(本文刊登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1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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