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已成为全球战略竞争的关键领域,为商业、民用和军用领域提供潜在的变革性解决方案。欧盟已采取措施发展人工智能,但与中美相比,其在该领域的资金、研究和创新方面仍相对落后。为加强欧盟对新兴技术的管理,填补资金缺口,建设更具全球竞争力的欧洲人工智能生态系统,欧盟已采取成立专家小组,培育高科技领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等举措。

欧盟治理举措

欧盟正努力成为人工智能领域负责任的全球领导者,其采取的措施具有透明度、多样性和公平性,旨在减轻潜在危害、允许问责和监督、确保社会和环境福祉。2019年4月,欧盟发布“可信赖的人工智能伦理原则”战略,该战略强调尊重基本人权,或将成为欧盟追赶美国或中国的“银弹”。欧盟近期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法规》设定了行业标准,建立了“可信赖的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并确保了基于人工智能和自主系统应用的法律清晰度和公共合法性。欧盟条约和《欧盟基本宪章》均体现了人工智能的伦理、法律和民主原则,欧盟委员会于2018年6月成立人工智能高级专家小组,负责支持实施欧洲人工智能战略。

人工智能投资和相关资助项目

2019年6月,欧盟人工智能高级专家小组提出建议,应制定更全面的政策和投资计划,加强欧洲人工智能的竞争力。根据《赢得人工智能竞赛:中国、欧盟还是美国》报告显示,美国目前在人工智能竞赛中处于领先地位,中国次之,欧盟屈居第三。欧盟资助了约130个基于机器人的研发和创新项目,总拨款约5.36亿欧元(约5.9亿美元)。2018~2020年期间,欧盟投入了大量资金研发人工智能,其中“地平线2020”资助计划为人工智能相关项目提供了大量支持,并对未来和新兴技术进行了投资。欧盟委员会还提出名为“数字欧洲计划”的资助方案,推动欧洲的数字化进程。该计划预计在2021~2027年期间提供91亿欧元(约合100亿美元)的资金,投资5个关键领域的项目:超级计算和世界级数据处理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在社会和经济领域的应用;网络安全与信任;先进的数字技术;数字化转型和欧盟范围内的互操作性,以及在欧洲各地建立数字创新中心。

建议

考虑到欧盟在研究、创新和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方面存在滞后,欧盟在伦理人工智能方面的举措是否具备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仍有待观察。首先,欧洲应有批判性地看待人工智能和机器技术带来的前景。欧盟应继续致力于“人类是人工智能发展的中心”理念,以防止产生和使用有害的人工智能应用;考虑商业科技行业带来的挑战,兼顾欧洲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需求,加速市场创新。第二,欧盟需解决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人才在学科领域之间的差距。培养创造型、跨学科人才,避免潜在的人才流失,增加学术研究资金,吸引并留住人工智能人才。第三,明确操作规范,确保人工智能和相关技术成果能够广泛共享。第四,应更好地理清条例规定的道德及法律规定的界限和可执行性,避免阻碍创新和过度监管商业发展。第五,凭借“可信赖的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制定独特的发展政策,以区别于竞争对手。欧盟自身对全球人工智能的定义,应确保该技术未来的进步以伦理和人为中心,更多地关注巩固其在成员国之间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欧盟还应合理化调整人工智能、自主系统、无人机和机器人等各个技术领域分散的、不协调的制度举措,以实现成为这些领域全球领导者的目标。

来源:比利时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图片来自互联网

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信息研究中心 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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