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 张冰,江苏分中心 董宏伟

一、欧盟出台5G网络安全措施指南

欧盟1月29日出台了5G网络安全措施指南,其中并未提到禁止华为等公司参与5G网络部署。这份名为“工具箱(toolbox)措施”的指南旨在降低成员国和欧盟地区层面的网络安全风险,其中提到成员国应评估设备供应商的风险状况,对高风险的供应商实施相关限制,将他们排除在“关键、敏感”的核心网络功能外。成员国还应“制定战略,确保供应商的多样化”。虽然这份指南没有指明道姓,但是分析人士认为高风险供应商指的就是华为。

此外,英国也没有全面禁止华为。英国政府1月27日表示,允许华为有限参与其5G网络建设。华为可以参与与英国5G网络的非敏感部分,其参与程度不能超过35%。

二、研判分析

(一) 欧盟或变相采取措施限制我企业在欧经营

欧盟2019年10月发布了一份评估5G风险的报告。该报告称,5G网络的推出预计将增加受攻击的风险,并为攻击者提供更多的潜在入口。报告称,“个别供应商的风险状况将变得尤为重要,包括供应商受到非欧盟国家干预的可能性。”来自欧盟的一份文件显示,除了安全风险外,欧洲各国政府还应该考虑在与5G供应商合作时会带来更为广泛的后果,这份文件可能会对华为产生影响。文件提到除了5G网络的网络安全相关技术风险,也应考虑非技术因素如供应商可能受到第三国的法律和政策框架约束。

(二) 美国或将继续以欧洲为基点打压中国企业

长期以来,美国方面一直抹黑中国公司的网络设备,渲染这些设备具有“间谍活动”和“网络攻击”的威胁。在2019年10月31日举行的一场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听证会上,多名美方政客宣称华为和中兴等中国公司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特别是在5G领域。在2019年10月28日,美国官方电信监管机构——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主席阿吉特•帕伊拿出了一份提案,计划将华为和中兴列为“国家安全威胁”,禁止美国公司使用一项联邦基金中的资金采购两家公司的设备。近日,英国表态允许华为参与5G建设,欧盟发布的有关5G网络安全风险的报告,也忽略了美国对禁用华为设备的呼吁,未单独提到中国和华为。因此,美国或将继续染中国公司“威胁”论,阻止欧盟国家与华为合作。

(三) 持续对欧施压将是美打压我高科技企业的重要手段

华为公司是中国高科技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公司,美国对华为的打压行动可以理解为美国试图在高科技领域遏制中国发展。英国的该决定与美国的目的背道而驰,因此美国或采取措施让有关国家在该问题上“选边站队”,使得华为走出去进一步受限。此前,美国政府考虑向华为主要对手伸出援手。美国政府官员已经暗示,可能向诺基亚和爱立信提供其所需的信贷补助,以帮助这两家通信商获得与华为同样的有利资金条件。通过向华为的主要竞争对手提供支援,以削减华为通信设备的市场占有率,进而进一步加大对中国高科技领域的打击,在中美贸易斗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三、相关建议

(一) 建议充分重视5G网络的安全风险确保我国5G技术安全可靠

5G技术是众多通信技术、标准的商用化集合。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应用场景,最终的实现均依靠落地后的终端、基站、承载网、核心网等设备。目前以华为、中国移动等为代表的中国企业,从2012年起积极参与了5G标准规范的制定及产品基础研发。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核心技术,掌握了部分标准话语权。应当在未来继续重视这些掌握核心技术企业的情况,确保我国的5G基础设备和技术的安全可控。同时,我国还应着重研究制定5G相关法规、监管等措施。对于新型应用场景,如VR、智能网联汽车、大规模工业传感器等,目前尚未有成型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措施。面对新业态,会出现新的领域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使用情况,只有这样才能让5G这种新技术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二) 建议密切关注欧盟最新举措,做好应对方案

在美国不断施压的背景下,欧盟对于中国5G安全问题一直摇摆不定。预计未来欧盟将继续推出应对措施来确保5G安全标准落地,制定维护5G安全的统一措施或标准,有分析预测或对我国企业在欧参与5G建设制造障碍。此外,欧盟强调在重视5G安全风险的同时也重视加强欧盟5G技术以及其他数字技术的发展,或将制定统一协调的战略措施来维护欧盟在全球数字市场的领先地位。目前,我国在下一代网络技术标准以及安全评估方面仍然存在短板,企业在参与行业发展与标准制定中发挥作用较小。建议我国尽快加强新一代网络技术安全标准的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网络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风险技术防范研究,进一步巩固互联网治理国际话语权。

(三) 建议针对当前舆论风向中出现的炒作进行有效回应

针对中国5G安全问题,部分境外媒体大肆渲染所谓中国5G安全漏洞,建议相关部门认真研判,针对欧盟成员国中可能存在的怀疑,以及由舆论所诱发的“二次怀疑”,进行有效释疑工作。建议密切观察华为相关表态与华为在欧工作推进程度,避免出现政策推进不协调、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建议加强同欧洲部分国家在5G项目上的“先试先行”,如以意大利等国家为5G推广“锚点”,通过一段时间的有效对接和工作推进,在欧盟成员国中形成有效的示范效应,通过实际工作推进进行释疑工作,有效瓦解美国在5G问题上对我的技术封锁和舆论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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