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有所下降,严重暴力犯罪数量持续减少,犯罪治理机制不断创新,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犯罪类型结构逐渐发生变化,传统的暴力犯罪、财产犯罪逐步减少,以电信、互联网等为媒介的非接触性犯罪逐步增多。

  • 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势头得到控制,但是社交网络平台、APP软件、二维码、付款码等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新途径。

  • 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经济犯罪严重扰乱经济秩序,食品药品犯罪、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增长明显。

  • 互联网成为犯罪的天堂和引擎,网络涉黄赌毒问题持续突出,网络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关键。

  • 未成年人犯罪和权益保护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和虐待儿童现象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基层的“蝇贪”、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现象浮出水面,反腐败的国家监察制度逐步得以健全。

  • 随着2018年经济形势下行压力的增大和转方式、调结构的深入,股市、房市等重点领域涉众性、风险性的经济犯罪会更加突出,并有向社会稳定领域转化的风险。

  • 充分发挥大数据预测预警功能,持续加大打击和预防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减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产生的社会因素等仍是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的有效途径。

2017年中国犯罪形势

2017年中国犯罪形势持续向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犯罪治理机制不断得以创新,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刑事犯罪案件状况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的统计,2017年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有所下降(见图1),尤其是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幅度较大,刑事案件破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度提升。2017年1~ 11月全国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降15.6%,比2012年下降51.8%;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2012年下降43.8%。2017年全国命案新发案件数量下降9.7%,新发命案破案率高达98.8%,全国命案积案破案数上升95.1%,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每10万人发生命案0.81起 。传统侵犯财产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破案率得以提高。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传统盗抢骗案件167.2万起,新发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4.5%。在“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立案数、群众经济损失与破案数、查处违法犯罪人员数“双降双升”的态势。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7万起,同比下降6.1%,群众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9.1%;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8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7万名,同比分别上升55.2%、50.77% 。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3年~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53.1万人,较前五年下降3.4%;起诉717.3万人,较前五年上升19.2%;其中2017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约107万人,提起公诉166万多人,同比均有所上升。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贪污贿赂、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突出犯罪,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2017年全国人民法院新收刑事一审案件约120多万件;判决生效被告人约127.6万人,同比都有所上升(见图1)。 

图1:2000-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治安案件受案数,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立案数和全国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收案数趋势图

犯罪治理机制创新

随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平安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犯罪治理机制不断创新。从宏观来看,针对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并把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逐步形成了由专项打击与重点整治、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与群众参与、条块整体联动与横纵分工合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格局,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效率明显提高。从中观来看,以大数据战略为抓手、以整治突出违法犯罪问题为目标、以预测预警预防的智能化警务模式为平台、以规范和改进司法执法工作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动力的新的违法犯罪打防机制已初步形成。从微观来看,“情报——指挥——勤务”一体化的智慧警务模式实现了对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和预测预警,跨地域、跨部门、跨警种的合成作战的警务工作模式实现了情报信息共享和犯罪防控效率的提高,“7×24”小时警务工作室(北京)、“智能安防社区”(上海)、 “智慧天眼”(武汉)、“朝阳群众(北京)”等因地制宜的社区防控、街面巡防模式加强了街面违法犯罪防控和犯罪处警的快速反应。

群众安全感上升

根据全国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结果,2017年全国人民群众的社会治安满意度上升到95.55%,分别比2016年、2012年上升了3.56%和8%。

2017年,由于欧美国家暴力恐怖袭击、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及我国公民在国外遭受暴力袭击事件频现媒体报端,中国之“治”与他国之“乱”的比较话题普现媒体朋友圈,广大网友和曾经在华工作、生活或访问过中国的外国友人纷纷为中国“安全感”点赞,更有西方学者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高速发展并称为中国向世界展示的两大奇迹。2017年,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章莹颖在美国失联且疑似被害、中国游客在泰国溺亡等一系列安全事件的发生与电影《战狼II》和《红海行动》的热播,引发了社会对公民的海外安全和领事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

2017年主要犯罪类型特点

从全国检察机关2013~2017年起诉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数来看,侵犯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是当前主要的犯罪类型,其中盗窃、诈骗、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交通肇事等占比例较大(见图2)。从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量来看,侵犯财产犯罪仍占主导,但传统的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侵犯财产犯罪逐步减少,非接触性的、通过或发生在电信网络空间的侵犯财产犯罪逐步增加;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高发;网络空间涉黄赌毒、贩卖枪支、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日益增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犯罪持续增加。 

图2:2013-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的刑事案件类型的犯罪嫌疑人比例

非接触性侵犯财产犯罪增多,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下降

2017年电信网络诈骗呈下降态势,跨国电信网络诈骗也同比下降,下降幅度高达36.9%。其中,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地区下降趋势尤为明显,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地案件降幅高达50%以上。根据江苏省反诈骗中心统计,2017年电信诈骗类犯罪立案率同比下降17.2%,经济损失数额同比下降21.6%,破案率同比上升40.7%,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同比上升。但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依旧严重,精准化诈骗进一步发展,诈骗模式由 “地毯式”诈骗向个性化的“精准式”诈骗转型,典型的如“午夜幽灵”诈骗案。2017年电信网络诈骗的国际化趋势愈发明显,来自中国境外的诈骗电话数量大幅增长,诈骗电话来源地已多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来自国外的诈骗短信量已占到全部诈骗短信的5%左右。

传统的电信诈骗持续高发,主要诈骗形式包括假冒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诈骗、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链接诈骗、兼职诈骗、考试诈骗、贷款诈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投资返利诈骗、网购诈骗等。同时新的诈骗手法不断涌现,利用社交网络平台、APP软件、二维码、付款码等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高发。面对利用二维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态势,有专家建议,应出台二维码的使用规范,建立完整的二维码生成、发布、追溯、监管、问责及维权机制,完善针对移动互联网安全的法律保障制度。根据360猎网平台的调查,2017年网络诈骗的主要欺诈形式以金融理财、虚假兼职等为主,17-34岁男性是主要被害人群,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扫二维码支付等是主要的被害支付方式。《2017移动支付用户调研报告》显示,移动支付的安全隐患是移动支付用户最担心的问题之一。移动支付在为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和为犯罪治理提供新手段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移动支付手段进行犯罪治理及如何应对无现金社会带来的犯罪变化是一个亟需研究的课题。

2017年针对老年人的打着“以房养老”“错版币收藏”“义诊”“免费体验”“养生保健”“产品直销”“高息理财”等旗号的诈骗犯罪高发,引起了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养老生活方式、老年人安全教育等社会问题的关注。针对大学生的“套路贷”比“校园贷”为祸尤烈。不法人员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陷入借贷圈套,这种新型犯罪不仅给大学生及其家庭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而且暴力催收引发其他犯罪,甚至酿成大学生自杀、报复的悲剧。

侵犯个人信息和个人信息泄露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源头。有数据显示,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0%以上是不法分子通过获取的公民详细信息而实施的精准诈骗。从2017年破获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来看,一方面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种类、数量在逐步增大;另一方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渠道、方式、群体在逐步增加。被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种类主要有公民个人身份、房产、财产、征信报告、行踪轨迹、车辆信息、联系方式等。有网络黑客、公司“内鬼”、专业公司等网上从事窃取、贩卖个人信息行为,也有不法分子线下利用“充电桩”等安装电子产品来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从已破获案件看,“内鬼”监守自盗和黑客攻击仍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仅给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而且促使了电信网络诈骗等下游违法犯罪的多发。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截至2017年12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9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463名,其中分别抓获利用工作便利窃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行业内部人员和入侵信息系统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人员831名、389名;打击处理涉案公司164家,其中房产类、互联网通讯类、金融商贸类、文化教育类等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易发高发行业。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加大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力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仍需重点防控

2017年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仍持续保持下降态势,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明显,尤其是涉枪、涉爆犯罪案件与2012相比年分别下降了80%和60%。

1月1日土耳其发生的跨年夜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为2017年蒙上了一层恐怖的阴影,随后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了多起恐怖袭击事件,国际恐怖主义威胁持续严重并呈全球蔓延趋势,尤其是独狼式恐怖袭击已逐渐成为各国的主要威胁。随着恐怖主义发展的全球化、个体化、社会化、网络化与复杂化趋势,我国国内外面临的反恐形势也更加严峻。在国外,中国海外利益、“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着国际恐怖主义的威胁,中国周边地区反恐形势日趋复杂。在国内,随着“伊斯兰国”(ISIL)在伊拉克、叙利亚以及我国周边地区之间持续进行人员、物资和信息的双向流动以及“东伊运”极端分子的不断回流,暴恐意识形态、技战术、资金和人员有加速向我国周边地区渗透蔓延的可能,我国周边和西部地区反恐压力增大。2017年利用微信、QQ空间、APP软件等传播暴恐音视频的违法犯罪行为仍高发频发,严厉打击组织领导暴恐袭击、非法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等违法犯罪行为和去极端化是2017年全国政法机关的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的主要任务。2018年继续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反恐怖斗争各项措施的落实,筑牢防范暴恐势力的铜墙铁壁,是全国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首要任务。

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报复性、应激性暴力犯罪是当前严重暴力犯罪的主要形式,典型的如2月18日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的杀人事件、5月9日发生的威海客车纵火事件、7月16日发生的深圳宝安区沃尔玛超市持刀伤人事件等,都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人员伤亡。从2018年2月11日北京西单大悦城发生的砍人事件、2月15日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发生的张扣扣报复杀人事件来看,一方面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口流动和聚集的区域仍是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点;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技术加强对心态失衡、报复性强的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和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仍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 

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剧社会风险,新技术增强了违法犯罪的隐蔽性

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经济必然会经历阵痛,经济犯罪是推动经济转型过程中这种阵痛的外在表现,也是犯罪代价的一种体现 。2017年,非法集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涉众性、风险性经济犯罪持续高发多发,尤其互联网金融领域“庞氏骗局”丛生,P2P网贷平台的虚假项目融资、截留投资者资金自设资金池、非法利用投资者资金投资理财、高额放贷赚取利差等金融乱象繁杂,房地产、批发零售等传统领域的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典型的如酷盈网案、钱宝网案 等,涉及地域广、人员多,社会影响巨大。其中,钱宝网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持续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兑付老用户本金及收益”的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吸储,涉及的集资参与人遍及全国各地,截至案发,未兑付的本金数额仍高达300亿元左右 。

2017年中国资本市场上传统的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仍是主要的违法犯罪类型,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市场的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更趋复杂隐蔽。2017年共立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三大类传统违法犯罪案件203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65%;新增立内幕交易案件101件,占新增立案数的32%,同比增长54%。随着打击资管从业人员背信、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力度的加强,“老鼠仓”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从2016年的29件减少到了13件。2017年被媒体称为“证监史上最严监管年”,顶格罚款和终身市场禁入等重罚案例频出,并开出了高达56亿的“史上最大罚单”。2017年恶意编造监管动向甚至监管政策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明显增多,虚假信息的传播路径由以前“广场式”的公开散布为主转变为“茶坊式”的社交网络传播而后公开为主。随着沪港通、深港通交易规模的逐步扩大,跨境违法行为日益增多,证监会在香港证监会、巴勒斯坦监管机构的协助下先后查处了首例跨境操纵案和“雅百特”跨境造假案。 

2017年非法传销犯罪案件尤其是网络传销呈现井喷式增长。据统计,2017年1-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传销犯罪案件5983起,同比上升118.5%,涉案金额近300亿元。传统聚集型传销不断演变,伴随的暴力犯罪行为不断增多,“洗脑”手段也不断变化,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高发,传销窝点日益隐蔽,传销集团向黑社会形式发展,跨境传销组织不断涌现。依托互联网的传销活动病毒式传播蔓延,新型传销骗局不断滋生,以“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投资理财”“消费返利”“资本运营”“扶贫济困”“军民融合”等为幌子或名义的网络传销活动泛滥。2017年查处的“蝶贝蕾”“善心汇”等特大非法传销组织显示,非法传销活动导致的经济风险有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的倾向。“蝶贝蕾”非法传销组织导致了求职大学生李文星的死亡,“善心汇”特大网络传销组织的一些骨干分子导演了不明真相参与群众进行所谓的“进京表达诉求”事件,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危及社会稳定。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愈发严峻,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增多。新闻、影视、电商等重点领域的侵权行为依然严重,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侵权行为日益凸显,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实施的侵权行为突出,新兴领域的版权问题逐渐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2017年,共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9万件,同比增长37.2%。2017年7月开展“剑网2017”专项行动以来,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554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71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276万件;立案调查网络侵权盗版案件543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57件,涉案金额达1.07亿元。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假酒假药、非法医疗美容等顽疾屡禁不止,食品、保健品的虚假宣传问题依然严峻,网络售假贩假问题仍较为突出。利用电商、微商平台以及线下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有毒有害食品已成为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主要形式。仅2017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就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500余起,其中包括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0余起,其中涉互联网犯罪案件占全部案件40%以上。从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来看,生产销售伪劣假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类案件占比例较大,伪劣药品、保健品及保健器械犯罪明显增多,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多发,犯罪呈团伙化、规模化和专业化趋势。 

为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形成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打击的工作机制,提高对侵权假冒行为“线上线下”的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争取到2020年建立健全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的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并推进综合治理。

在生态环境治理背景下,2017年一批环境污染案件浮出水面,查处的环境犯罪案件呈明显增长态势。在传统领域,非法排污问题仍十分严峻,非法走私固体废物案件持续高发,“洋垃圾”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显现。据统计,仅2017年1-10月全国各地环保部门就移送环境犯罪案件2313件、行政拘留案件7093起,分别比2016年同期增长54%、161%。根据对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统计,涉盗伐林木罪、涉污染环境罪、涉非法狩猎罪案件数量占前三位。 

互联网成为犯罪的天堂和引擎,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关键

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可以用狄更斯的话来描述:这是最好的时代、智慧的时代,但也是最坏的时代、愚蠢的时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不仅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但也改变了犯罪行为发生的模式,并导致了新犯罪行为的增加。一方面,大部分犯罪行为都可以在网络空间或以网络为媒介、手段实施;另一方面,各种类型犯罪在网络空间都有所显现。互联网恶意病毒肆虐,利用互联网技术偷盗、诈骗、敲诈等案件每年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网络成了黄赌毒的主要阵地,网络传销花样百出,网络水军和网络造谣呈波涛汹涌之势,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黑灰产业类型和规模大幅增加。随着AI技术的发展,AI网络犯罪已初露端倪,2017年出现了“利用AI技术撞库盗号—破解验证码—窃取贩卖公民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的全链条网络黑灰产业。当AI成为重要作案工具或者作案主体时,互联网安全领域将面临着新的挑战。 

勒索病毒 的横行预示着网络安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2017年5月12日,名为“WannaCry”的勒索病毒迅速在互联网上扩散,并疯狂袭击了公共管理和商业系统,先后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脑遭受感染,我国也有近3万家机构组织的数十万台机器遭受袭击。“WannaCry”病毒的典型特点是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破解难度大、针对性强,而且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深远。“WannaCry”病毒的爆发是世界网络安全和网络战进入新阶段的标志,让人们真正意识到“世界上无绝对安全的网络”,也让世界各国意识到了网络主权和核心技术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网络涉黄赌毒愈发严峻,毒品犯罪呈现新特点、新趋势

网络、涉黄赌毒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2017年“月光宝盒”“狼友”“老虎”等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事件以及多名主播涉黄事件引起了社会轰动。利用VR产品、云盘、非法弹窗广告等新技术传播淫秽信息案件频发,而且一些有影响力的主流网站平台不断卷入其中。在广东、北京两地查处的广州胤钧公司涉儿童邪典视频案件中,优酷、爱奇艺、腾讯等公司都因提供传播平台而涉案。2017年,花样繁多的网络赌博遍布手机APP及微信群,涉赌链接、小程序不断出现,赌博涉及范围广、人员多、金额大。2017年浙江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网络赌博刑事案件3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23名,其中涉及利用网络游戏网站、APP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3名,扣押非法资金近10亿元,查处了“战鱼”“百家乐”等多起网络游戏赌博案件。跨境赌博现象日益突出,“境外操控—境内代理—线下发展成员”的模式已成为网络赌博活动的发展趋势。

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攻坚期,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从区域来看,毒品犯罪问题不再限于边境、沿海地区,已经遍及全国各省市,其中华南、西南、华东和华中地区是案件高发地区。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案件数和人数来看,2012年以来毒品犯罪成为增长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其中零包贩卖毒品(一般指涉案毒品10克以下的贩毒案件)、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案件增长尤为迅速,而且零包贩毒已成为贩卖毒品、以贩养吸的主要形式,占毒品犯罪案件比例较大;在涉案毒品种类方面,传统毒品海洛因所占比例逐年下降但仍居于主导地位,新类型毒品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涉案毒品种类复杂化,一案涉及两种以上毒品的案件增多,涉及“神仙水”等成分复杂的混合型毒品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传统的利用物流寄递、人体运毒的方式持续增多,利用互联网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加,网络逐渐成为毒品交流、交易、流通的集散地,利用网络传播制毒技术,通过网站、聊天室组织引诱他人吸毒,借助微信、QQ等社交软件贩卖毒品已成为网络涉毒的主要形式。在苏州市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网络涉毒案件中,有600多名遍布全国各地的吸贩毒人员聚集在“名流汇”网络平台上公开交流吸毒感受,并进行毒品交易。 

性侵儿童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校园欺凌和虐童事件层出不穷

2017年连续发生的南京南站猥亵儿童事件、重庆某医院大厅猥亵儿童事件等引起了社会对儿童权益保护的高度关注。当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现被告人和被害人年龄低龄化、熟人作案多、利用社交软件实施的交友类性侵儿童犯罪增多、留守儿童被侵害比例增大等特点。针对多发高发的性侵儿童犯罪,各地积极探索被性侵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2017年12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对张某喜等四名被告人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启动了“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公开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这四名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司法机关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这是2016年以来继浙江慈溪、上海闵行之后第三个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公开制度的地区,这一制度被称为中国版“梅根法案”。这一制度在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犯罪人权益、隐私保护之间引起了一定的争论,这说明国家迫切需要在立法上解决被性侵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有学者建议,我国应该在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法”,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机制,并规定犯罪人的刑中矫治和刑后管理的措施。

2017年11月,上海携程亲子园、武汉史蒂芬森万科城幼儿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相继发生虐童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引发了关于是否应将“虐童罪”纳入刑法的讨论。针对这一现象,教育部部署了在全国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并同时制定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从严打击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强化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司法保护。

2017年校园欺凌问题持续受到社会关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发生的一起校园欺凌案的判决表明,校园暴力恶作剧是有限度的,发生在校园同学间的暴力行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面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的态势,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从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构建治理校园欺凌问题的长效机制,教育部等十一部门于12月又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从“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等三个方面规定了防治校园欺凌的制度体系。根据当前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问题较为突出的现状,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基层职务犯罪问题突出,“蝇贪” 和“保护伞”危害基层政权

“打虎”“拍蝇”“猎狐”仍是2017年国家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其中“拍蝇”效果尤为凸显。2017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8422件39112人;最高检共查办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8。全国严厉打击“微腐败”和“蝇贪”现象,2013~2017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2017年全国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1万个,处理15.91万人。从近年查处的“蝇贪”案件来看,80%以上为基层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干部、村支书或村主任,在扶贫资金使用、土地承包等过程中,以权谋私,贪污、挪用、侵占、私分公款现象十分严重。基层职务犯罪还表现为:一方面,“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人员涉黑涉恶,欺压群众、操纵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另一方面,少数基层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强行敛财。

2017年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深入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加大了对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40余件,打掉村霸团伙3500余个,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6400余名、团伙成员1.5万余名,其中打击处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村干部1500余人,查处涉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案件400余起。

2017年12月6日,随着“百名红通人员”第28号李文革回国投案,“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51人,数量过半,其中2017年归案14人。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7年共追回外逃人员1021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2名,追回赃款9.03亿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同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2017年在认真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三省市开展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有序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并通过制定《监察法》的形式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以保障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在反复修改完善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正式通过了《监察法》,并公布施行。监察制度改革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集中了反腐败资源,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保障了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

2018年中国犯罪形势预测与刑事政策

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经济领域和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的凸显、涉黄赌毒违法犯罪的蔓延、经济犯罪尤其是网络金融违法犯罪的活跃、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频发等是当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主要犯罪问题,因此严厉打击和减少现行主要类型犯罪是当前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关键性措施。

加强重点领域经济犯罪风险的预警预测

2018年我国经济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预计GDP增速回落至6.5%左右,在产能过剩、环保督查强化、房地产调控升级、制造业投资面临制约的背景下,经济犯罪数量将会持续保持高位,金融市场、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案件仍将不断浮出水面。因此,2018年加强股市、房市等重点领域经济犯罪风险的预警、预测,持续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是预防经济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途径。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问题仍是关注的焦点。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数量会持续增长;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推进,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案件数也会持续增加。

加大多发性犯罪的预测预警和预防

发生在群众身边或身上的盗抢骗等侵犯财产违法犯罪、涉黄赌毒违法犯罪仍是犯罪的主体,这类案件的多发、频发、高发和立案率、破案率低直接让大多数群众感觉到易遭受犯罪侵害的风险,进而产生较大的不安全感。因此,坚决打击整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并运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技术智能化地预测、预警、预防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或身上的多发性违法犯罪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主要途径。

扫黑除恶与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

近年来,涉黑涉恶犯罪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一些行业有所抬头,黑恶势力与社会丑恶现象黄赌毒、涉枪涉爆犯罪、非法金融活动及经济行业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相交织,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尤其是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和一些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表现尤为突出。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新特点,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持续组织开展扫黑除恶,而且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从通知精神来看,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针对黑恶势力控制农村市场、插手旧村改造项目、操纵破坏农村选举等突出问题的,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针对“村霸”、宗族恶势力以及“软暴力”等违法犯罪的,针对基层腐败和涉黑“保护伞”的,系统性的、综合性的、源头性的、掘根性的解决黑恶势力犯罪、社会治安和基层政权异化等问题的整治行动,以全面铲除黑恶势力产生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进而达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安好转的目标。

惩治“微腐败”和“保护伞”

随着精准脱贫力度的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和《监察法》的实施,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等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案件会浮出水面,农村基层职务犯罪案件会持续增加。

事先预警和预防网络犯罪

网络违法犯罪数量大幅增加和形式日益复杂是必然趋势,逐步走入日常生产生活的AI技术的发展将促进网络黑产的多样化和专业化,为互联网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未来一段时期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和净化网络环境将成为一项艰巨的常态工作,需要用指数级增长的新科技来对抗新出现的犯罪现象,把防御的触角伸向网络黑产威胁源,把网络违法犯罪的治理从“事后防御+事中拦截”模式向“事先预警+事先防范”模式转变。

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犯罪治理模式

预防胜于惩罚,防范优于打击,全国政法机关应以总结推广浙江枫桥创造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传统经验和新时代创新的“网上枫桥经验”为契机,构建以大数据战略为基础的预测、预警、预防的违法犯罪治理模式和以社会稳定为目标的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犯罪治理新格局和新模式,以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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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载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29-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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