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借鉴“亮剑2019”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功经验,创新举措、因地制宜,向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三河警方以“亮剑2020”专项行动为核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2020年8月13日10时30分许,三河市公安局行宫东大街派出所民警在对三河某燃气有限公司进行网络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没有对信息安全进行等级保护,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警告处罚。

2020年8月17日,三河市公安局行宫东大街派出所在对三河市内三家单位进行网络安全检查时发现,这三家单位未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没有对信息安全进行等级保护,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三家单位警告处罚。

三河警方将持续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让犯罪分子无处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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