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浙江省卫健委公开通报了十个疫情防控期间的典型违法案例。其中,浙江平湖市一医院的医师因泄露新冠患者的隐私被暂停执业半年。

据通报,2020年2月5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获悉,有微信群传播某新冠确诊患者的病历资料截图。

随后,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发现,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执业医师徐某,私自将患者的电子病历首页拍照发到同学微信群,然后该照片被广泛传播,导致患者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目前,通报显示,该医师受到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此次新冠疫情中,医生、卫健系统员工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泄露患者隐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据报道,2月1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检验科检验员宋某,利用检验科电脑查询到该院收治的新型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住院病历,并拍摄图片发送到家人微信群。随后,群内成员先后将病例信息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导致涉疫情人员信息在县域内多个微信群传播。

据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因该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某对自己科室的职工疏于管理,应负领导责任。2月3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陈某某予以立案审查。

此外,1月28日,湖南益阳市几个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出现“关于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报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调查报告”电子版内容及截图,内容涉及市民章某某及其亲属等11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引起大量转发和议论,并引发部分市民恐慌。

随后,经查发现,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某最先通过微信将此份报告发给赫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段某,段某又将此报告转发给其同事邓某,然后邓某再将该报告转发至47人的亲戚群。不久后,该信息被迅速转发传播。

根据通报,赫山区纪委监委决定对舒某予以党纪立案调查,对段某、邓某给予诫勉谈话。

延展:各地频发疫情相关个人隐私泄露事件

疫情爆发以来,各地频频发生疫情相关个人隐私泄露事件。

春节前后,针对返乡人员的信息登记在全国各地开展,包含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名单在各种微信群肆意流传。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有近7000多名武汉返乡人员的信息被泄露。当时有知情者透露,信息泄露源头和登记返乡人员的途径直接相关。

3月中旬,国内疫情形势趋缓,境外输入病例开始受关注。郑州首例输入病例郭某鹏因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引发民众不满,随后其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被曝光。

4月中旬,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青岛胶州中心医院因出现多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而受到关注。在当地发布寻找近期过去该院的紧急寻人启事后,一份包含6000余人电话、门牌号、身份证号、就诊类型的详细名单在当地流传。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疫情中后期,防疫工作信息的隐私保护问题也开始受到关注。

4月初,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相继发生境外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关联的本土聚集性疫情。

4月2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发布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规定,其中特别要求 “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捏造、传播、散布谣言,要保守工作秘密,不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4月中旬,胶州中心医院就诊人员名单泄露后,当地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对最初泄露信息的3名工作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文|李慧琪

编辑|石莹

声明:本文来自隐私护卫队,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安全内参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anquanneic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