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中国目前的发展来看,民用科技向国防领域转移转化的方式和途径并不顺畅,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北京市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陈柏强等人于2020年《科技导报》第15期刊发了《美国国防创新小组对中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启示》一文,分析了美国国防创新小组(DIU)的设立背景、演变过程和主要举措,探讨了中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企业合作、规划制定、二次创新、关注领域等方面提出了未来发展的启示。

世界主要国家提出了相关政策、搭建平台体系来鼓励“民参军”,为民用科技的转化提供更多机会,而美国在这方面的表现尤其突出,开放性的环境为军民科技协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近年来,美国成立的国防创新小组(Defense Innovation Unit, DIU)探索了民用技术参与国防建设的新模式并且取得很好的效果。

1、国外主要国家实践动态

政策实践来看,国外主要国家积极推动鼓励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举措。

美国国防部设立了国防部技术转让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OTT),执行技术转移计划(Deployment of Technology Transfer Plan,DTTP),负责制定技术转移和军民两用技术政策。

日本发布了《安全保障技术研发推进制度》,资助有潜力的民用基础技术研究,同时加强民间技术力量应用在军事方面。

俄罗斯制定了“2020年前创新发展计划”,以需求为牵引,突破性技术和产品更加贴合军队。

英国发布了《国家空间政策》,代表政府阐述了航天的空间探索方法,与民间主体共享科技创新,促进双方交流,加快了研究工作的开展。

平台搭建来看,各个国家积极搭建协同创新平台,着力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美国一直致力于构建国防部与创新主体间的联系,打破创新链条的壁垒,充分引进和吸收民用技术优势,帮助军队保持技术优势。

日本成立防卫装备厅,与非竞争的制定供应商签订合同,统一管理武器装备的计划、研发、采购和使用。

2018年,英国联合部队司令部设立创新中心(jHub),与国际防务组织、英国政府、贸易组织、学术界和其他寻求鼓励英国创新的机构合作,寻求创新和技术。

俄罗斯为加强网络国防建设,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建立了军用“云服务平台”,为军事领域提供决策依据。

2、美国DIU的发展历程及举措

1.设立背景

美国政府在2014年发布《四年一度防务评审》报告,将创新作为国防战略的主线,同年推出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第3次抵消战略,美国政府在战略上重视利用创新技术推动军事力量的发展

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DARPA)作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管理机构和军用高技术研发的技术管理部门,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民用前沿技术的联系,“国防创新试验小组”(Defence Innovation Unit Experimental,DIUx)应运而生。

2015年,美国国防部长阿什卡特宣布成立DIUx,办公室设立在硅谷,方便利用硅谷的高科技技术资源,对硅谷初创公司项目进行整合。

2.演变过程

DIU主要演变过程

3.主要措施

加速原型项目实施

DIUx2.0开放研发竞争通道后收到很多提案,因此引入了“其他交易机构”(other trading contract,OTA)合同,OTA合同由美国国防部授权,应用于可以提高军事人员或武器系统任务效率的原型项目。引入合同后,开发项目的公司不必经过五角大楼复杂的规程和法规流程,可以直接进入原型阶段

原型项目包括硬件、软件或独特服务,涉及成熟的、现有的技术和即将发布到更广泛市场的新兴技术。2016年美国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NDAA)中,美国国防部批准成功的原型项目无需进一步竞争就可以成为后续生产合同

提出《开放商业解决方案》

2016年,DIUx开创并改进了签约流程,即《开放商业解决方案》(Commercial Solutions Opening,CSO),以执行原型项目解决国防问题。CSO是一个持续开放的(可使用5年)竞争性招标过程,可以在可行的最大范围内使用竞争程序,旨在寻求创新的商业技术提案,以加速实现高水平的防御能力。CSO包括3个阶段:提交解决方案简介、评估方案和申请原型提案。

CSO流程和OTA有很多优点,简化的应用程序流程只需要很少的步骤和信息,申请的公司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快速评估不仅使DIUx能够正确评估新技术的性能和成本,而且还为作战人员提供了在进行更大规模购买之前开发新操作概念的机会

此外,可协商的条款和条件给予双方更多的弹性,并且所有知识产权均可转让,政府不拥有任何知识产权。有希望的技术其潜在后续资金和可能的后续生产合同或交易对申请公司的吸引力也很大。

投资高新技术领域

DIU目前关注5个重点领域:人工智能、自动化、人类系统、信息技术、空间。这些领域的公司与DIUx合作共同努力发展专业技术,提供创新方案来解决一系列国防问题,维护和扩大了军队技术优势。

3、中国军民协同科技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1.顶层规划总体合力不足

中国当前科技创新体系中,负责民用科技和军事科技发展的归口部门不同,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总体规划所形成的整体合力仍需加强。

2.主体利益分配有待完善

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技术体系比单纯的面向市场的民用市场技术体系更加复杂,它需要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等力量部署。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的困难主要是体制机制、组织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以及相关利益冲突的博弈。

3.民参军的途径存在壁垒

由于军民研发体系的长期分离,民用技术和研发产品与军队仍然存在壁垒,信息不够公开化。而且国防项目手续繁琐,国防经费和资金大多数用于军工企业,民口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积极性有待提升。

4.国防科技成果利用率低

军工产业在中国所占的比例较低,军工企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国防科技成果民用化和市场化程度不高。

4、美国DIU对中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启示

1.联合企业协同创新

谷歌和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在硅谷成立了奇点大学,奇点大学的目标是培养前沿领域的科学家,诞生了很多创新性思想和技术,比如爆发增长、独角兽等概念,还涌现了一批见解独到、有创新能力的创业者。美国先进的军事科技力量也与此有关,观念领先,行动力强,科技力量发展快。

中国在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应发挥创新型企业的作用,尤其是在若干民用关键领域有较好技术积累的企业,应打破壁垒,实现协同创新。

2.规划政策切实落地

在加强规划引领作用的同时,要注意落地配套政策的支持,应拉近国防 创新和民用科技的距离,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DIU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研发竞争渠道,政府应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发展。

从DIU的原型产品到落实生产需要的时间很短,中国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快工作效率,简化相关流程。军民协同发展,既促进经济发展,又加强国防建设。

3.创新平台二次创新

美国在建设DARPA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的军民科技协同途径,增加设立 DIU,不拘泥于传统的国防科技部门的模式,创新军民科技协同体系,以满足军事需求。DIU设立后对出现的问题积极调整,不断寻找解决方法并突破组织局限性,从DIUx1.0、DIUx2.0到DIU,一直在积极寻找更适应军民协同体系发展的组织模式。

中国在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的过程中也应大胆创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4.重点关注前沿领域

DIU设立在硅谷,是因为在硅谷能接触到世界上最顶尖的技术和资源,DIU主动与高新技术产业合作获取了很多宝贵资源,加速技术创新进程。高科技民营企业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研发成果较多,加快发展对经济增长和安全重要的新兴技术,以保持竞争优势。

中国在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的过程中也应积极向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靠拢,超前谋划,抢占未来科技发展前沿。

本文作者:陈柏强,柏利,徐艺函,刘增猛

作者简介:陈柏强,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北京市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柏利(通信作者),北京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科技管理、科技政策。

本文发表于《科技导报》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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