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发布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这是国内继金融行业后第二个出台等保2.0标准的行业。

《指南》建议,根据广电行业实际情况,按照定级对象的基本特征,综合考虑定级对象的责任单位、业务类型和业务重要性等因素,将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对象按照机构类别及承载的业务种类进行分类,可使用下述分类建议: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对象进行分类后,相应的安全保护等级建议如下: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网络业务功能,进行参照定级,安全等级应不低于建议级别。对于承载多个业务功能的网络,应以建议的最高安全等级进行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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