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嘉璐

4月25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结果:对三家在售楼处无感抓拍人脸信息的房地产商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处罚依据为所涉房地产商侵害了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

据了解,宁波市对售楼盘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行为已立案16件,除上述3件外,还有13件正在处理当中。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有售楼处在人脸识别摄像头旁边张贴了标识信息,但处罚决定书明确,这只是告知行为,并未实际获得消费者同意。

目前已有多地对售楼处或开盘现场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规范。4月23日,《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顺利实施,人脸识别系统在监控功能中的滥用将得到有效遏制。

网上流传的“戴头盔看房”视频。图自网络。

使用人脸抓拍,张贴标识并非征得同意

此次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三起案件,这三家被处罚的企业分别是宁波融创金湾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泛海置业有限公司和宁波保利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涉及融创杭州湾壹号、海湾新城、保利天悦三处楼盘。

明源公司官网上的产品介绍界面。图自AI前哨站。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描述,这三家房企分别使用了“案场渠道风控管理系统”“明源云客系统”“旺小宝系统”人脸抓拍系统,主要违法事实极其相似:

通过分销商介绍而来的客户,分销商会提前将客户信息向当事人进行报备,该报备信息上传人脸抓拍系统;系统自动存储人脸抓拍机摄取所有到访售楼处客户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通过分销商介绍的客户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当事人通过人脸认证机对客户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和身份证信息进行集中采集,系统自动将之前与该客户相关的报备信息、历次到访售楼处所摄取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归集至该客户名下,如该客户首次到访售楼处时间与分销商报备时间对应符合,当事人据此向分销商结算佣金。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融创杭州湾壹号和海湾新城分别在售楼处张贴了标识信息“您已进入监控采集区域”以及“您已进入视频监控区域”“本售楼处安装有人脸识别系统,用于进行分销带客识别,我们承诺保护您的人脸等信息安全”,但仍被处罚。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并非征求同意的过程,且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范围,并未实际获得消费者的同意。

根据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宁波市市监局认定三家房企侵害了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责令改正,并建议罚款25万元。

多地出手整治,人脸识别将有国家标准

上述3起罚单,是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率先开展房地产领域人脸识别专项执法行动的后续。

据悉,今年1月,为精准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宁波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区县(市)执法力量,对21个在售楼盘进行了集中检查,并对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行为立案16件。目前还有13件正在处理当中。

宁波的执法人员发现,企业使用的设备拍摄精准度非常高,即使带着口罩也可以被识别出来。房地产企业摄取人脸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准确识别客户来源,判断是中介带看还是自然到访,作为日后与中介结算佣金的依据,但实际上对消费者利益也有重大影响。南都此前报道有售楼处无感抓拍消费者的人脸信息,以分类实施优惠政策,差价甚至高达30余万元。

多项国家文件已明确,人脸信息是重要生物识别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自售楼处抓拍人脸现象被曝光后,去年年底至今,多地住建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发文,要求在售楼处或开盘现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人脸识别系统。今年3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启动“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人脸识别数据非法采集问题被列为该行动重点之一。

随着人脸识别滥用问题的曝光,相关规范和监管正逐步完善。就在4月23日,《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人脸识别将迎来国家标准。

若顺利实施,国标中多项规定将有效人脸识别系统在监控功能中的滥用,比如收集人脸识别数据时,应向数据主体告知收集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目的、数据类型和数量、处理方式、存储时间等,并征得数据主体明示同意;不应用于除身份识别之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或预测数据主体工作表现、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偏好、兴趣等;不应存储人脸图像,经数据主体单独书面授权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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