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手机报7月18日讯(记者 刘瑞强)1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泸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的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的唐某某与教授其黑客技术的彭某双双获刑。

嫌疑人指认现场

2017年3月,泸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人进行黑客攻击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经工作发现,这是一个专业从事黑客攻击破坏、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传授犯罪方法进行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经过专案组一个多月的缜密工作,逐步摸清整个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活动轨迹和犯罪利益链条,并成功将其一网打尽。

办案民警现场扣押涉案电脑5台,U盘5个、移动硬盘2个、手机5部及教学用黑板2张,并从嫌疑人电脑中发现其录制的黑客教学视频近300部(共计100余G),查获从事黑客攻击、入侵扫描的工具和木马病毒2100余个、音频1部(8.03M)、黑客攻击招生宣传片1部。

培训场地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彭某自2016年起通过编写黑客工具,对大量网站和服务器实施攻击并进行非法控制。同时,利用网络大肆宣传推广、招募会员,通过QQ群、架设网站、邮寄视频进行远程授课和通过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向会员传授黑客攻击技术,提供黑客工具,非法获利数十万元。同时彭某团伙还以1万至数万不等的价格,承接各种定点网站攻击订单。办案民警介绍,彭某只有初中学历,但对计算机却有很高的天赋,仅用了三年时间就“自学成才”,只可惜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歪路。

嫌疑人指认现场

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从彭某处学习黑客攻击技术后,利用彭某提供的黑客工具扫描攻击网站服务器、上传木马病毒,非法控制网站权限300余个。唐某某非法侵入某地教育系统网站,非法获取包含有学生姓名、出生年月、住址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并进行非法贩卖牟利。

作案工具

2018年6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罪嫌疑人彭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依法追缴上述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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