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拟制定、修订行政法规中提及,由网信办组织起草《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由网信办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据了解,《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均已出台征求意见稿。

去年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涵盖了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平台运营者义务等多方面,首次提出平台制定隐私政策需公开征求意见。

有专家曾对《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其与上位法之间的关系协调,做好与上位法已明确规定内容的衔接工作,在上位法的规定基础之上进行细化,而非制定过多基础性、突破性的相关规定。

今年3月,国家网信办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时隔五年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南都记者了解,2014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被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随后,2016年9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17年1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均曾公开对外征求意见。

最新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未成年人网游沉迷、天价充值打赏、网络欺凌、应援集资等问题予以规制。

上述征求意见稿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另外,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等等。

文|孙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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