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丁国锋

    法制网通讯员 张天鹏 王一伟

    近日,盐城警方根据一市民举报装修推销骚扰电话顺藤摸瓜,调查发现一家装饰公司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将非法贩卖小区业主等个人信息10万余条的2名男子抓获。近日,警方对装饰公司罚款10万元,这也是盐城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查处的全国首例单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一般程序行政案。

    今年5月中旬,盐城市区某小区的业主华某向盐城警方报警,称自己近日一直收到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但是自己并没有去过这家公司,怀疑自己的信息被泄露了。

    接报后,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根据华某提供公司名称进行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突然与平时没有业务交集的网站频繁联系,十分异常。

    5月22日,警方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档,内容精确到业主门牌号码、面积,但公司无法合理解释其信息来源。

    经查,为推广装修业务,该装饰公司通过报案人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中层干部王某非法收购大量业主个人信息,采取电话推销等方式从事装修经营活动。同时,警方调查还发现该公司还从另一嫌疑人温某处购买了大量盐城当地的居民个人信息。

    经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嫌疑人温某是专门从事公民信息和号码的倒卖,当地许多装修等促销单位都是向其购买个人信息。“按照一个小区来收费,老小区便宜,新小区贵,每个小区的居民信息收费几百元不等,有10万余条的个人信息被温某倒卖或交换。”办案民警说。

    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周游介绍,在行业内部,业主信息遭泄露早已是“明”规。“姓名、电话、门牌、面积……业主的购房信息不断被转手倒卖,以5毛到8元钱不等的价格‘流向’装修公司、房产中介等手中,业主手机沦为‘热线电话’,一天到晚各种推销电话不断。”

    “经鉴定,涉案的装饰公司利用此方式共获利2万余元。”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刘勇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广告推销活动的盐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个人贩卖公民信息被查处的在全国时有发生,但正规单位因为购买公民信息被处理的还是首例。”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温某(另案查处)等人已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制网盐城(江苏)8月10日电

声明:本文来自法制网,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安全内参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anquanneic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