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党的十九大以来,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智慧法院建设蓬勃开展。2022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江苏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省政府相继出台《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2022年5月17日,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会议召开,提出要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建设网络强省、数字江苏、智慧江苏,助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插上数字化“翅膀”。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数字经济法治论坛,开启了数字法治国际合作的新篇章,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对于智慧法院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江苏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大力推进“智服、智审、智执、智管”建设,建设了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总体框架,初步建成以“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法院,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千灯方案”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肯定,3家单位、5名干警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自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智慧法院建设评价以来,江苏智慧法院建设指数一直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并稳步上升,2021年居全国法院第2位。

为总结推广江苏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经验,省法院组织编写白皮书,全面介绍2018年以来智慧法院建设情况和重点项目,选取十大典型事例,期待为正在加速推进的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行百里者半九十”,智慧法院建设永无止境。江苏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提档升级,努力以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推动高质量司法实践行稳致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江苏智慧法院建设的基本情况

江苏历来是案件大省,自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位于全国前列。202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048281件,同比上升16.79%,较2019年增长5.96%,其中新收案件1827946件,居全国法院第四位,案件总量保持高位运行。全省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261.3件,较2019年增长3.5件,苏州、南京、宿迁法院人均超过300件。除人案矛盾突出以外,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越来越高。上述情况,促使江苏法院思考如何在法院工作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破解面临的司法难题。

2018年以来,江苏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法院工作与全省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司法体制改革与信息化建设协同发展,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司法实践为主线,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路径,坚持夯实基础、守正创新,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服务保障大局、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提供科技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谋划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高质量发展

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智慧法院建设,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指明江苏智慧法院发展方向;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重大问题。省法院编制《江苏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将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全省法院工作重要日程,每年下发信息化工作要点。细化信息化标准规范,推动形成“全省一盘棋”的信息化架构。建立信息化预算项目备案制度,将信息化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范围,加强宏观指导、督查通报、试点创新、效果评估和经验推广。

(二)坚持大局意识,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胸怀“国之大者”,始终把法院信息化建设放在大局中谋划考量,坚持以信息化助推全省法院高质量司法实践,服务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法院信息化大显身手。省法院开发全国首个互联网庭审小程序“互联网开庭”平台,南通中院自主研发“支云庭审系统”,将线下庭审“搬”到线上,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审判执行不停摆”,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紧盯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在线诉讼。疫情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在线庭审302705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省法院自主研发全国首个“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实现对疑似“套路贷”违法犯罪人员和案件的自动识别预警,为全省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和江苏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唯一试点法院,入选中国法治蓝皮书。开展数助决策工作,加强司法大数据研究应用,南通中院成立全国首家“数助决策”地市级实践基地。

(三)坚持司法为民,助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对内服务法官、对外服务群众为目标,搭建起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系统、自助诉讼服务终端等线上线下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省法院“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有效提升诉讼服务品质。牵头建成包括“微救助”“微保全”等系统的“江苏微法院”,打造江苏法院司法服务“微品牌”,提供方便人民群众使用的“微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数字化、智能化,积极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在线调解、网上申诉信访等线上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完成自建“微解纷”平台改造,推动实现纠纷解决的一平台接收、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开通“江苏法院旗舰店”,入驻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持续拓展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同范围。

(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

围绕制约审判质量效率的突出问题,整合、拓展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推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推动工作流程再造、节点管理。紧紧抓住智慧法院的“牛鼻子”工程,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形成“基层法院本地分散扫描+中院自动编目集中校对”工作模式,无纸化办案“苏州模式—千灯方案”被广泛推广。盐城中院建设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系统,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审判流程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宿迁中院建设司法文书“智达”系统,有效缓解“送达难”问题。聚焦业务协同,建成环资、道交、减刑假释等一体化司法协同办案平台,积极参与全省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智慧执行”和 “854模式”深度融合,积极推行“无纸化”执行,建成“N个一键”流程机器人智能系统、执行音视频统一管理系统、“微执行”系统、执行标的物精细化管理系统等执行信息系统,不断提升执行智能化水平。无锡法院推进“物联网+执行” 创新应用,实现对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开创善意文明执行新路径。

(五)拓展应用领域,有效提升法院管理智能化水平

针对司法权制约监督新形势,运用信息技术打造“数据铁笼”。上线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为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徐州中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为契机,研发智慧监督预警平台,推动技术手段与查纠问题等环节深度融合。南京中院研发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提升对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风险的甄别能力。建设微法院干警端,为全省法院干警提供移动办公办案服务。建成全省法院电子档案三级共享系统,实现电子档案异地查询。建成全省法院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书记员管理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系统,实现各类人员信息管理全覆盖。研发应用司法行政综合管理、费款核算管理等软件,推动司法行政管理电子化、精细化发展。南通中院自主研发智慧警务系统,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建设试点单位。南京中院研发在线旁听评议庭审系统,落实人大代表“选案旁听”制度

(六)完善保障机制,为智慧法院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成覆盖审判执行、司法政务、信息化管理等六类数据的数据中心,实现全省核心业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应用与服务,为各类上层应用提供可靠的底层支撑。建设“司法链”江苏节点,上线运行裁判文书、程序性文书及相关签章文书的真伪核验应用场景,以全国高院第一名的成绩入选国家级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单位。省法院推进可视化质效型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提升信息系统运行数据获取的自动化水平和数据的准确度、及时性,初步建立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建立江苏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业人才库,确定42名首批专业人才,促进提升信息化建设专业水平。

二、江苏智慧法院建设的思路举措

江苏法院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法院业务的融合创新应用,充分挖掘利用司法大数据资源,面向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提供智能辅助支持,大力推进审判执行核心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不断提升司法为民、便民的深度、广度和精细化程度,为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赋能。

(一)全面升级“智慧服务”,减轻群众诉讼负担

江苏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摆在智慧法院建设的突出位置,推进现代科技广泛应用于诉讼服务领域,不断创新信息化便民利民举措,让群众更加充分地享受到法院信息化带来的“数字红利”。

1. 助推一站式建设成效明显。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更加多元,在解决矛盾纠纷方面,不仅希望结果公正,还希望解纷途径更多样、方式更便捷、成本更低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这为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江苏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纠纷解决质效和诉讼服务水平。

全省法院以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体系为目标,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一站式建设的职能、系统、平台等高度集成融合,为当事人提供不见面、一站式的“云”上解纷服务,降低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省法院分别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建立金融纠纷、银行保险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省法院建设诉讼服务指导平台。为抓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数据“晴雨表”和“指挥棒”作用,建设全省法院诉讼服务指导平台,自动生成相关指标,并围绕各类指标数据进行专题分析,通过对指标数据异常情况的自动监测、全程监管、评估分析,对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等工作的节点监管、实时沟通和指导协调,实现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精准指导和智能化管理。

省法院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江苏微解纷”。推进解纷平台线上集成,把各类调解平台与“江苏微解纷”对接,将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等各类解纷资源集成起来,将协商、评估、调解、诉讼等解纷方式对接起来,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立案、速裁快审等流程贯通起来,形成纵横联动、开放融合、集约高效的纠纷解决网络。“江苏微解纷”平台汇聚了全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调解、仲裁、诉讼、信访等多种解纷资源,以PC端和微信小程序两种方式,提供一键分流、在线调解、风险评估、特邀调解、案件流转、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平台自上线以来,累计立案14.9万件,已结案件12.5万件,调解成功案件5.9万件,入驻调解员8319人,入驻调解机构3588家,累计访问次数达1080万次。

省法院建设江苏移动微法院平台。运用移动互联技术,充分发挥“微信+”的技术和平台优势,通过微信小程序打通法院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流程,为公众提供案件查询、诉讼风险评估、在线立案、申请执行、智能问答等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打破群众参与诉讼的时空限制,方便随时随地办理相关事项。平台入驻江苏政务服务平台、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目前累计注册用户54713人,访问量达310万余次,有效缓解了群众诉累,促进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 在线庭审模式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全省法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在线诉讼依法及时高效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益,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省法院上线互联网庭审小程序—“互联网开庭”平台。通过该平台,诉讼参与人互不见面,只需一部手机或电脑就可以随时随地实现线上开庭、调解和询问,平台提供实时音视频交互、预约开庭、多方禁言、证据材料和笔录共享、举证质证、语音转写、远程手机签名、全程录音录像及多种庭审视频模式等功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当事人异地诉讼的不便。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推动人民法院“三大在线诉讼规则”贯彻落实。今年疫情期间共通过平台化解纠纷105788起,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负担。苏州法院开发异步质证系统,探索“异步质证+同步庭审”办案新模式,有效缩短庭审时间,提升一次庭审成功率。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建设“政通人和”行政争议化解平台。该平台融多元化解、在线诉讼、信息共享、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对于行政相对人,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可实现调解资源在线选择、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送达等功能;对于行政机关,提供信息共享和智能研判服务,可实现在线参与庭审、协调案件、共享最新行政法规、在线司法建议等功能,通过加强府院互动和多部门协同,有效预防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自该平台运行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调解成功率、服判息诉率均得到显著提升,该院行政法官人均办案量上升至全省第一,以行政审判数字化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取得积极成效。

3. 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创新。江苏法院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价值追求,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升司法的“温度”。

省法院及部分法院建设联系法官功能。针对由于当事人无法及时联系到法官而影响诉求表达、不利于服判息诉等问题,省法院、南京中院等法院建设联系法官功能,实现当事人、代理人与案件承办人之间的异步信息交互,提供了除电话、约见之外的又一种有效的沟通联系手段,破解当事人与法官联络的“时空壁垒”,极大地缓解了当事人(代理人)“联系法官难”的问题。

省法院上线运行“江苏微保全”平台。申请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诉讼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平台将线下传统保全转为线上,用户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随地申请保全,一键上传保全材料,保险机构在线同步审核保全材料,用户在线签署保单,电子保函一键送达法院,并提供风险评估预警功能,覆盖资产转移风险、财产担保风险、错误保全风险等关键领域,实现了保全的全流程网络化、信息化,在解决当事人保全难、询价难的同时,缩短了交流沟通和审核时间,提升了办案效率。自2020年上线以来,平台累计使用人次达34万。

省法院开发应用电子票据系统。该系统外接全省政务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登录江苏政务APP,随时随地查看打印诉讼费、执行费等票据;对接法院办案系统,承办法官可以在内网电脑上实时浏览当事人缴费情况;提供一键入档功能,法官可以实时将票据信息归入案件电子卷宗;支持线上缴费,诉讼费交纳通知书上打印交费二维码,当事人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交纳诉讼费。

(二)加速推进“智慧审判”,实现审判智能化水平跨越式发展

江苏法院着眼于将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帮助办案人员更好地查明事实、寻找法律,减少事务性工作,支持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办案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1. 智能辅助应用为办案提质增效。随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官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如何采取有效方式服务法官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一直是摆在江苏智慧法院建设面前的首要问题。江苏法院积极整合拓展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最大限度地减轻法官非审判性工作负担,让法官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为法官“松绑减负”。

大力推动智能化辅助普及应用。近年来,全省法院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探索通过OCR自动识别和信息项智能回填、文书制作左看右写、简易文书智能生成等智能化辅助应用,提升办案效率;建设了全省法院专题案例知识库平台和案例检索报告智能辅助生成系统,构建统一的案例知识库和法律法规库,实现类案推送和案例检索报告辅助生成;推出法官语音助手,用智能语音识别、人工智能技术等替代传统的人工输入,减轻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办案负荷,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司法效率。

全省法院积极探索无纸化办案模式。昆山法院千灯法庭在“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基础上,推行无纸化网上办案,从立案、审理、裁判到结案归档等各环节业务均依托案件管理系统、诉讼材料收发系统等平台实行网上办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网上流转,办案人员在网上签收、网上阅卷、网上审批、网上处理,纸质卷宗交中间库保管,不再流转直至归档,办案全过程网上留痕,并将非核心审判业务、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外包,推动了审判流程再造,形成了可复制、易推广的智慧审判一体化解决“苏州模式—千灯方案”,有效提升人均结案数量,缩短了案件审理天数。徐州中院整合改造现有编目、扫描、中间库等场所,建成审判执行辅助事务中心和智能档案库房,针对不同业务庭的工作特点,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化、贴身式的技术保障,帮助一线干警尽快熟悉无纸化场景应用。

南京中院建设家事案件智能化要素式审判系统。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南京中院立足家事审判实际,形成家事案件智能化要素式审判系统和家事纠纷暴力危机预警系统双核驱动,方便当事人高效便捷诉讼,便利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动实现价值取向兼顾化、在线审理有序化、审理过程规范化的“双驱、两便、三化”家事纠纷电子诉讼新模式。系统上线后,家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明显降低,调解撤诉率大幅提高,有效实现了以电子诉讼带动家事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省法院运行全国首个“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为有效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江苏法院探索建立虚假诉讼智能算法模型,自主研发了 “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实现对疑似“套路贷”违法犯罪人员和案件的自动识别和预警。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干警使用智能预警系统502.7万人次,成功识别出5级高风险放贷人5776人、4级风险放贷人6754人,从175万余件民间借贷等七类案由一审案件中识别出疑似“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2962件,有力支撑了江苏省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和江苏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该系统成功入选2021年度法治蓝皮书。

2. 科技助力案件管理模式创新。对办案流程、办案数据、办案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是审判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的必要条件。当今社会,信息技术尤其是大数据技术被广泛应用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江苏法院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案件管理的可视化,努力让司法活动更加直观、清晰、更加全面地展示在法官、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面前。

无锡中院研发运用区块链案款管理系统。该系统将申请执行人账户信息、执行款到账信息、执行款发放审批信息等数据全程上链,通过对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将执行款从银行入账到审批发放的全流程节点信息进行存证校验,可以确保执行款信息安全可靠可追溯。

苏州中院建设破产案件管理系统。苏州“融畅”破产案件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融合可视化的立体流程管理系统、开放性的资产监管系统、多维网络债权人会议系统以及动态破产资源信息库,实现办案流程可视化、资产对接精准化,进一步提升了破产审判的信息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3. 信息化辅助攻坚解决“送达难”。针对当事人送达地址不明确、拒绝接收导致送达失败的情形,江苏法院积极开展电子送达工作,加强与外部信息的联通对接,积极推动解决长期困扰当事人和法院的“送达难”问题。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实现电子送达760万次。

宿迁中院打造智能化送达系统。宿迁法院“宿法智达系统”,支持微信送达、短信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律规定的全部送达方式,并充分利用地址大数据,合理规划送达地址,优先使用电子送达等方式,提高送达效率。同时文书送达的发起、实施、结果等流程节点,均会在系统中全程留痕。系统自2020年启用以来,每年完成几十万次送达任务,每个案件法官只需2-3分钟时间发起任务,其他工作全部由送达中心完成,送达成功率、效率大幅提升。

镇江中院构建集约化送达平台。镇江法院与镇江邮政合作,打造“收转发”一体化集约送达平台,徐州法院与中国邮政公司深度合作,建成“云融”集中送达中心,建立集约管理、分层推进、智能送达、全程记录、一键呈现的一体化送达服务体系,推动破解“送达难”。

4. 业务协同打破“数据孤岛”。系统集成度不够高,各类系统互联互通不足,是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着力避免的突出问题。随着应用系统数量持续增加,江苏法院高度重视整合系统应用、推进内外部数据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数字效能。

省法院建设一站式办案系统。把各部门业务系统模块化,将原有系统独立的业务办理模式以及应用功能进行梳理与再造,统一整合进入一站式办案系统,形成统一的进出口,实现业务与信息之间的聚合共享。

省法院上线环资审判一体化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借助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事务信息、涉诉维稳信息传输通道,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等外部单位业务协同,实现数据共享与联合治理,提升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开发环资案件可视化子系统,为环资审判提供决策参考。

省法院推进协同办案系统建设。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案卷在线移送平台,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的数据对接,推进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同时打通与监狱管理部门的接口,建立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平台,实现法院内部系统与外部服务应用之间的高效协同。

(三)全面打造“智慧执行”,助力破解“执行难”

查人找物难、监督管理难,是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江苏法院着眼于现代科技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信息系统为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提供网上办案、查人找物、财产处置、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息公开和指挥协同等服务,为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1. 执行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目的”的原则和“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的思路,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转型升级,推动智慧化执行协同高效。

全省法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整合执行人财物信息资源,实行扁平化、集约化、标准化、可视化管理,形成“更快、更强、更高”的现代化执行体系,推动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

全省法院完善执行办案系统功能:

(1)省法院围绕办案自动化、集约化、智能化需求,构建执行案件要素库,实现执行立案信息自动回填、执行案件繁简智能识别、执行事项集约化办理、传统查控信息自动回填、网络查控结果智能过滤和控制自动发起、终本案件卷宗信息智能核查等核心功能,解决执行案件要素信息利用率不高、执行办案事务性工作过多等问题,提升执行能力。

(2)省法院上线关联执行案件智能查询系统。系统实现对全部关联案件的一键智能检索,助力执行法官系统分析被执行人信息,科学研判案件情况。探索建立关联执行案件智能体系,拓展“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覆盖范围,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信息化支撑。

(3)省法院上线保全到期提醒模块。根据审判和执行法官在系统中登记的保全财产控制信息,系统在控制到期前30天、15天、7天分别向审判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和申请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避免因错失续封、续冻的时机导致保全财产流失情况的发生,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执行情况出现,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4)南京海事法院建设船舶执行查控系统。船舶司法扣押对保障海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船舶执行查控系统由船舶查询、船舶扣押、扣押回执、扣押跟踪、船舶动态五部分组成,既能满足审判业务部门在审案件船舶信息查询功能,也能实现船舶扣押对船舶动态掌控、法律文书送达的需要,让原先需要一天或数天才能完成的船舶扣押,只需短短几十秒即可在线“一键”实现,为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执行查控贡献了“江苏智慧”。

推动执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以执行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基础,依托图文识别及语义分析技术,为立案回填、文书自动编目、文书撰写、卷宗查阅、结案、归档等提供全方位、智能化的支持和服务,实现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材料全部电子化,突破以承办人为核心的办案模式,将执行业务集约化、模块化处理,通过协作强化专业分工。

2. 执行信息化内外联动格局有效建立。部署执行实体化系统、执行值守系统,初步实现上下一体联动、内外协调统一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

南京中院等法院建成移动执行系统。该系统深度对接PC端执行系统、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执行业务工作流程由内网PC端向专网移动端拓展,进行跨网系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内网与专网数据同步更新,支持法官随时随地办理执行案件。

省法院建成“点对点”查控系统。该系统支持与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数据中心等各单位之间建立专线网络,形成网络查控信息资源共享、区域联动协作机制,以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向本地协执单位发送查控要求,本地各协执单位完成查控后反馈协助查控结果。

省法院建成“一案一帐号”费款管理系统。每一个执行案件款对应一个专门的银行账号,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收款、缴款时,都可通过此账号进行交接转移,确保账目清晰,案款的流转阳光透明。研发“被执行人信用码”查询平台,为企业和个人信用公开和修复提供新途径。

3. 执行权运行不断规范。实现执行案件全程留痕、全程监控、全程公开,最大限度地堵塞执行工作机制“漏洞”,压缩暗箱操作空间。

无锡中院研发执行案件全流程节点监管系统。该系统将执行流程标准化的触角延伸至执行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将办案活动由线下转向线上,将信息采集由事后向事前和事中延伸,规范执行人员行使裁量权的边界和尺度。办案人员必须按照流程节点开展执行工作,查控、查封、扣押、处置等每个步骤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期限进行,保证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积极推进“智慧管理”,有力助推司法改革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 “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江苏法院针对司法改革提出的实际需求,坚持向信息化要质量、要效率、要公信,着力提升信息化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

1. 提升数据服务能力。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审判执行能力、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力提升的作用不可替代。江苏法院着眼于现代科技与管理决策的深入融合,及时汇集处理各种管理信息,通过数据展示、量化评估、可视化管理的新模式,推动审判管理各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省法院建设全省法院数据中心。江苏法院依托“云平台”,建设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实现全省法院核心业务数据的治理、管理、应用与服务,为各类上层应用提供必要的底层支撑,解决上层应用系统建设时数据取不到、不标准、对接难等问题。

省法院打造审判质效报表系统。以江苏法院大数据中心为基础,搭建满足三级法院需求的审判质效报表系统,实现对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服务。通过智能检索入口,提供一站式常规报表检索功能,满足指标统计、数据反查和报表下载等服务,同时结合语义分析技术,准确推测用户意图,为各级法院提供专业、丰富、实用、精准的数据查询和分析服务。

省法院建设司法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支持对全省法院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深度应用和分析,对裁判文书、公文等数据进行解析,与各内网网站对接后实现便捷查询。推进数据可视化,可视化页面支持自定义展示、质效指标快速查阅、驾驶舱大屏实时数据展示,具备态势分析生成能力,可以实现态势分析报告生成和个性化订阅。系统利用法院案件数据信息,结合外部数据,围绕人民群众关注或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辅助决策分析,形成具有针对性的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智能、多元、动态的司法大数据服务。

省法院建设统一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全省法院海量业务数据信息,统一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服务以及各类数据接口服务。一方面,为数据统计管理人员提供数据资源申请审批、数据日志查询、数据质量报告等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为中、基层法院及其他外部单位提供数据资源目录查询、数据资源申请、开发接口申请、数据质量反馈等共享服务。

省法院建设数据质量监管系统。提升全省法院数据产生源头的规范化和智能化管控能力,建立全生命周期监控的主数据管理机制并细化完善数据质检规则,健全案件、人员核心信息项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强裁判文书等核心信息数据质量管控力度。系统实现数据质检结果查询、数据质量报告、数据质检规则配置、数据质量概览等功能,为数据质量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2. 促进制约监督常态化精细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放权与监督脱节问题有所凸显。江苏法院针对司法权制约监督新形势,充分运用信息化全程留痕、运转高效的特点,打造“数据铁笼”,提升从海量数据中自主发现问题的能力。

省法院打造审判管理可视化平台。提升审判管理智能化精准化水平,集成审判业务系统数据。建立审判管理工作平台,为院庭长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供辅助参考能力,并在办案系统嵌入个案监管平台,实现对“六类案件”的在线监管,提升院庭长个案监督管理的规范性。

盐城中院建设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管控平台将从立案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案系统,发现违规现象,立即作出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定。科学设定管控方式,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省法院建设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为深化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应用,杜绝法院离退休干警、在职法官近亲属、离职审判辅助人员等特殊人员以律师身份代理法院管辖案件的现象,研发上线了“特殊代理人预警提示系统”,为审判人员在立案审理期间提供有关人员信息的预警提示,推动加强法院干警队伍廉政建设。

扬州中院建设员额法官绩效智能评估系统。根据不同业务庭、员额法官、案件类型进行评估,全面分析不同时段、不同业务庭、不同法官的工作量分布,对工作效率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使考核更加公平,数据更加准确,工作更加简便。

3. 完善网上办公办案系统。江苏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高效、共享、可扩展的协同办案平台,推动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优化重组,尽可能地超越时空限制,建设精简、高效、透明的运作模式,全方位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

省法院建设微法院干警端。微法院干警端依托于江苏移动互联微法院系统建设,是面向全省法院干警的移动办公办案小程序平台,也是全国法院首个法院干警端小程序。平台以法院干警的需求为导向,以满足现实需求为目标,积极为全省法院干警提供移动办公办案服务,包括工作台、即时沟通、送达管理、在线执行管理、文书助手、公文审批等功能,使其切实成为服务干警办公、办案的便捷工具。

省法院建设政务微信平台。重点解决法院内部移动办公、即时沟通、远程音视频会议、协同办公等问题,为干警提供快速沟通、工作协同服务。目前,政务微信在全省拥有21837名干警用户,平均每日活跃用户4500人。

推进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建设。部分法院将法院内部办公和办案系统延伸到移动端,支持法院干警在外出条件下能够随时随地办理办公和办案业务,促进工作质效提升。比如,盐城中院建设移动办案平台,依托定制平板终端,通过移动专网与法院业务平台全面对接,深度融合审判、办公、电子卷、法官会议等应用,整合各类信息资源,覆盖案件管理、文书撰写、事项审批、法官会议等日常工作场景,打破“信息孤岛”,有效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南通中院自主研发“支云庭审系统”,将线下庭审“搬”到线上,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审判工作开展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4. 促进司法管理科学规范。江苏法院积极拓展司法管理应用,着力拓展法院办公系统模块,满足各部门事务性工作信息化需求,有效提升法院管理智能化水平。

淮安中院推广智慧后勤管理。在综合事务方面,改变以往的后勤管理方式,构建“智慧后勤”新模式,建设统一工作界面,整合各类应用,让后勤更智能、更便捷、更科学,同时打造智慧办公系统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让法院日常办公中的所有流程均在PC端或手机端完成处理,提高后勤服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南通中院建设智慧警务大数据平台。通过对来院人员人证比对、信息筛查实施出入管控,通过视频拾音监控实时掌握法院各重点场所情况,通过云台实现外出押解执行警务指挥联动,为司法安全提供信息化、智能化警务保障。

三、江苏智慧法院建设的工作展望

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为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重大机遇。江苏法院将以更实举措、更实作风推动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 4.0 版建设,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江苏法院将全面树立数字化思维,着力打造 “江苏数字法院提升工程”,以智能化应用工程、精准化数据工程、主动型网安工程、质效型运维工程、体系化基础工程等五项工程为主体,全面推进江苏法院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助力我省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智能化应用工程,着力解决目前信息化系统智能化程度不高,辅助办案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二是全力打造精准化数据工程,着力解决数据不全、数据不准、数据运用率不高的问题。三是系统构建主动型网安工程,着力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从技术上全力保障,从机制上堵塞漏洞,牢牢守住网络安全底线。四是健全完善质效型运维工程,着力构建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全面展示运维保障的运行状态和应用水平,全面提升运维水平。五是全面夯实体系化基础工程,着力解决信息化建设基础不牢固,制约智慧法院整体发展的问题。

附录

江苏智慧法院建设十大典型事例

目录

1. 建设智能预警系统 助力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江苏高院“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

2. 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江苏高院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

3. 建设一站式维权平台 打造全域诉服体系新动能

——苏州中院“全域诉讼服务系统”

4. 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夯实无纸化办公办案基础

——苏州中院“数据加工工场”系统

5. 推进内外网系统融合应用 打造智慧庭审新模式

——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

6. 打造智慧警务云平台 推进警务管理规范有序

——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台”

7. 织密信息“防护网” 切实防范廉政司法风险无疏漏

——南京中院“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

8. 探索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 创新智能化执行新途径

——无锡中院“物联网+执行”系统

9. 管理更“智能” 改革生“效能”

——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10. 智慧送达 开启集约送达新模式

——宿迁中院“宿法智达”系统

1. 建设智能预警系统 助力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江苏高院“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

【基本情况】

“套路贷”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常见形式和敛财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套路手法不断翻新,防范和识别难度大。为服务法官更加科学、准确地甄别“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服务精准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江苏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建设“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

智能预警系统包含系统首页、态势分析、人群画像、风险放贷人预警、已结案件预警、综合检索、诉讼代理人分析、重点关注、工作成果、职业放贷人名录、文件资料等功能模块,依托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实现风险人员、风险案件的智能识别与预警,辅助法官快速甄别发现“套路贷”虚假诉讼。

【主要成效】

智能预警系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智能算法等技术,通过汇聚和分析法院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构建“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算法模型,设置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等案由的监督识别点,建立对“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和当事人的大数据智能画像,实现“套路贷”虚假诉讼自动预警、科学认定、全面打击和源头防范,帮助法官在办案中精准高效地甄别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自系统上线以来,江苏法院干警共使用502.7万人次,成功从2013年以来的118万余名原告中,识别出5级高风险放贷人5776人、4级风险放贷人6754人,从175万余件民间借贷等七类案由一审案件中识别出疑似“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2962件,有力支撑了江苏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和江苏省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该系统顺利通过法研院测评,并成功入选2021年度法治蓝皮书,江苏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确定为智能预警系统全国唯一试点法院。

【典型意义】

“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民间借贷类案件涉“套路贷”虚假诉讼风险进行测算,是司法大数据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体现。该系统基于海量数据基础所进行模块化分析,智能预警矛盾风险隐患关键节点动态,为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2. 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江苏高院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

【基本情况】

江苏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完善存证验证服务、探索智能合约应用、推进跨链融合制度、建立可信操作体系”四个方面8个创新应用点,助力法院业务高质量发展。在2021年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任务中,江苏高院荣获全国高院试点任务第一名的优秀成绩。

基于司法区块链平台,将案件办理全过程相关业务节点生成的法律文书上链存证,实现无纸化办案场景下电子卷宗的安全可信。提供统一的核验平台,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法律文书的真伪验证。在知识产权确权应用中,将各类电子证据材料信息纳入司法区块链中,上链成功后返回存证哈希、存证证书等数据,从源头上杜绝材料被篡改的可能。在案款可信监管应用中,对案款各类关联信息进行实时存证,确保操作可信。

【主要成效】

系统能够实现自动签章文书、裁判文书、送达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上链存证及相关文书的在线核验应用;以知识产权案件为切入口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确权、固证及验证;以案款发放全流程监管为目标,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案款发放全过程的可管控、可监督、可追溯。

截至目前,江苏法院区块链节点已经存证电子材料、业务信息等数据377.9万份,上链法院83家。为法官、当事人、代理人、律师等各类人员提供全流程安全可信的诉讼服务应用。

【典型意义】

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依托司法机关主体信用,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不可撤销、公开透明、可靠性强的特点,以及管理成本低、便于追踪、安全性高的优势,为审判文书等材料存证、验证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在法院的文书存证验证方面具有潜在的巨大价值。该系统实现了电子证据在司法领域的可信流转,能够有效帮助法官破解电子证据的认定难题,高效查明案件事实,提升审判效率。同时,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并进一步规范线上行为。

3. 建设一站式维权平台 打造全域诉服体系新动能

——苏州中院“全域诉讼服务系统”

【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8日,苏州法院在全国率先上线“全域诉讼服务系统”,旨在打造“全市域、全通道、全事项、全时间”的诉讼服务体系。该系统充分融合线上、线下各类“小前台”诉讼服务申请,打造以诉讼服务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大中台”业务处理监管中枢,联结各法院、各业务部门建成“长后台”机制,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系统依托实体诉讼服务大厅,推进诉讼服务工作规范化、便捷化、无纸化,通过全域诉讼服务平台归口管理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各类诉讼服务事项的收集、办理(转办)、跟踪等功能,促进法院之间、各个审判部门、各业务环节的整体联动,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当事人与办案法官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

【主要成效】

集约化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减轻了异地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诉累,将立案、送达、交材料、查询等业务进行集约化办理,当事人、律师到就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法庭诉讼服务点就可以办理其他法院的业务。系统功能划分为立案类、申请类、查询类、咨询类四大类业务,可以实现“一网通办”、内网联动、业务协同。自全域诉讼服务系统上线以来,全市通过全域诉讼服务共申请了各类事项46.5万件,其中跨域立案800件,材料转接580件,联系法官1800件。

【典型意义】

“全域诉讼服务系统”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全市域、全通道、全事项、全时间”的诉讼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应对异地诉讼不方便等问题的积极探索,也是“互联网+”背景下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标准化、高效率、同品质诉讼服务的有益尝试。

4. 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夯实无纸化办公办案基础

——苏州中院“数据加工工场”系统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提高电子卷宗编目效率与准确率,苏州中院成立全市人民法院“集中编目中心(数据加工工场)”,依托“图文识别、语义分析”智能编目技术,优化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辅助人员集约化管理的积极效应,提高编目核对效率。采用“分散扫描、自动编目、集中校对”新模式,对下级法院随案同步生成的电子卷宗智能编目集中人工质检和修改,破解电子卷宗生成不规范、应用不充分等难题,保障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工作持续推进。并通过人机耦合规范电子卷宗编目标准,提升智能编目能力,为后续深度应用电子卷宗夯实基础。

案件当事人在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现场提交、庭审过程中提交或者邮寄至法院的诉讼材料,由专人进行材料收件登记,并移交所在法院扫描岗位进行数字化处理。扫描岗位接收材料后对材料进行扫描,扫描完毕后电子文件自动推送智能编目引擎进行自动编目处理,统一提交中级法院进行编目校对。中级法院收到编目校对任务后自动分派至编目核对岗位,由编目岗位对智能编目结果进行检查整理、分类校对,核对无误后移送法官签收,系统自动对材料图文识别,便于后续法官利用。

【主要成效】

“集中编目中心(数据加工工场)”设置集中编目岗位,采用集中标注编目模式,对智能编目进行人工校对,及时对纸质卷宗进行深加工,建立可信的电子卷宗阅卷目录,确保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随案流转、卷宗归档,有利于实现网上阅卷、卷宗调阅、业务协同等应用,为法官立案、庭审质证、庭审笔录、文书撰写、结案、归档等办案流程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提升了电子卷宗服务审判工作的能力,推动了工作机制创新和审判流程再造。

2018年“苏州法院数据工场”实现了对全市所有法院、法庭的并网运行,为全市两级法院在办案件提供了高质量的电子卷宗,完善了电子卷宗质检流程,规范了电子卷宗编目标准,提升了审判质效,节省了财政经费。

【典型意义】

苏州法院“电子卷宗智能标注编目系统”实现了自动、快速、准确、详尽地标注电子卷宗目录和材料名称,方便快速定位检索、可视化利用电子卷宗内容,为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是互联网时代深入推进法院系统“审判核心业务改革”的重大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5. 推进内外网系统融合应用 打造智慧庭审新模式

——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

【基本情况】

2020年初,面对疫情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造成的阻滞,尤其是对审判中心环节——庭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针对以往在线庭审模式存在的成本高、建设周期长、难以与审判业务系统实时对接等问题,南通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全国率先研发上线“支云”庭审系统。该系统在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分别部署流媒体、业务平台,双平台之间通过文本和视频光闸实现业务信息、视频流和控制信令的交互;同时,部署画面融合服务器实时合成庭审画面。该系统对接了办案、科技法庭、语音转写、流媒体中心、庭审直播等系统,最大程度上利用了原有科技法庭设备,同时兼顾了多种庭审场景的需求。

【主要成效】

“支云”庭审系统紧贴在线诉讼需求,综合利用安全交换等多项技术,解决了传统互联网庭审模式不能实现与业务系统实时对接、无法完成复杂案件举证质证、庭审音视频无法同步到审判业务系统等难题,构建了“跨网系、跨部门、跨地域”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庭审新模式。该系统获评2020年全国“政府网站网上办事精品栏目”奖,入选2021年度法治蓝皮书、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全省政法工作创新成果二等奖。

【典型意义】

“支云”庭审系统是南通法院智慧法院创新成果。该系统依托南通法院“五位一体”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最大程度利用现有科技法庭系统资源,实现了与内网审判系统、科技法庭系统、庭审直播系统、语音转写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的实时互联互通,在疫情期间有力保障了南通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转。

6. 打造智慧警务云平台 推进警务管理规范有序

——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台”

【基本情况】

“智慧警务云平台”由南通中院研发,建设法警指挥中心并由专人值守,实现法院内网,公安专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与驻所支云科技法庭、案件管理系统、访客管理系统、安防系统等对接;同步开发移动端APP,提供警力管理、警务督察、法官人身保护、警情处置等移动业务办理,实现不同功能模块在法警指挥中心、办公电脑、移动终端上的实时查看、提醒、处理等功能。

【主要成效】

该平台自2021年7月试运行以来,南通两级法院共通过该平台开展4290条警力申请,完成了8845人次的庭审保障工作,两级法院各项警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该平台实现了两级法院视频在线状况监控、视频质量自动检测并同步生成巡检报表组织845人次参加警务训练考核,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典型意义】

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台”以警务指挥中心为核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为支撑,构建了联动指挥、快速响应的警务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实现了移动化快速指挥调度、多维度智能安全防范、高效率法警业务管理,有力促进了数字法院建设。

7. 织密信息“防护网” 切实防范廉政司法风险无疏漏

——南京中院“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

【基本情况】

南京中院研发上线 “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 建立人员信息数据库,为审判人员在办案期间提供有关人员信息的预警提示,辅助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系统嵌入部署信息检索和提醒功能,在立案和审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在诉讼参与人界面中进行代理人信息填录时,系统自动根据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到特殊代理人数据库中进行检索,一旦查询到相关信息,即弹出预警对话框,告知操作人员该代理人为特殊代理人,由操作人员选择是否继续。

【主要成效】

建设“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为立案、审判人员精准提供特殊代理人信息提醒。该系统加载了南京两级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梳理确认的数百名特殊代理人信息,在全市法院作为立案必查项目进行推广应用,在全省法院系统平台加载数据、配置使用。

【典型意义】

“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以风险代理人档案信息数据库为基础,通过敏感人员管理、风险自动预警、成效统计等功能,在立案、审理等环节实现自动检测并实时提醒、自动拦截违规代理案件,有效提升了诉讼代理人审核效率和风险甄别能力,有利于规范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8. 探索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 创新智能化执行新途径

——无锡中院“物联网+执行”系统

【基本情况】

无锡中院充分发挥物联网技术和本地产业集群优势,与物联网产业研究院签署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物联网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执行”主要有三个子系统:一是物联网电子封条,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活”查封,联合物联网产业研究院研发的物联网电子封条,延续传统样式,震慑力强,低功耗值守,操作性好,可复制性强,推广性高;二是物联网称重系统,实现对特殊动产的“快”处置,系统具备自动称重、即时记录,安全性强、适用范围广,减少环节、降低成本的特点;三是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智”监管,将对“特定财产”的监管发展为对“特定价值财产”的监管,实现对企业财产的“活”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因诉讼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通过“物联网+执行”,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的统一。

【主要成效】

“物联网+执行” 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的新路径。

9. 管理更“智能” 改革生“效能”

——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主要成效】

管控平台细分210个监控节点,对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5个条线9类程序开展标准化的审判流程节点管理,通过以实时抓取数据、图像化展示等方式,细化办案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通过管控平台的全程指引监管,信息化审判管理的效能得到进一步激发,审判质效指标明显好转。该平台入选全国法院年度司法改革创新案例,盐城中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法院。

【典型意义】

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信息化保障,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管理,有利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10. 智慧送达 开启集约送达新模式

——宿迁中院“宿法智达”系统

【基本情况】

为解决法院送达工作 “人难找”的困境,宿迁中院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合作,利用手机号码实名制的契机,建成宿迁法院电子送达平台,有效提高了送达效率和成功率。2019年11月,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宿迁中院与宿迁邮政深化合作,探索诉讼文书送达新模式,打造“宿法智达”系统,设立集约化送达中心,实现场地、软硬件设备、人员管理高度集约化,打造集中送达“宿迁模式”。

【主要成效】

“宿法智达”系统整合诉讼地址信息,公安户籍地址信息,邮政物流地址信息,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行商的实名手机号码信息,形成送达地址大数据库,支持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用户只需发起送达任务,系统根据预置送达规则,从电子送达开始,自动有序衔接各送达流程,无需重复发起。同时,系统充分利用地址大数据,合理规划送达地址,优先使用电子送达等方式,提高送达效率。文书送达的发起、实施、结果等流程节点,均在系统中全程留痕,送达过程中形成的现场照片、现场录像、现场笔录、送达回执、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均可通过手机小程序,由送达人员及时推送到送达系统。系统自2020年启用以来,每年完成几十万次送达任务,每个案件法官只需2-3分钟时间发起任务,其他工作全部由送达中心完成,送达成功率、效率大幅提升。

【典型意义】

“宿法智达”系统利用执行数据存储处理中心、全市EMS分拣中心、电子送达数据对接中心的优势,组建优质服务团队,做到统筹协调、有效联动、及时响应,强化了信息技术的实战应用,推进了案件集中送达,以创新赋能“最后一公里”,实现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的“零距离、零等待”。

声明:本文来自江苏高院,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安全内参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anquanneic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