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公安网安部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一案双查”制度,仅从年内网络刑事案件入手,经过深入排查,发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违法线索,监督检查互联网服务者58家次,责令整改58家次,行政处罚25次,依法查处了一批漠视、逃避网络安全义务的企业和单位

订单管理软件未落实网络安全措施

被人窃取客户信息,从而转售他人实施诈骗

2018年 7月,泉州市某电子商务公司报案称有人冒充公司名义实施诈骗,怀疑公司客户信息被窃取。泉州市局网安支队和晋江分局迅速立案侦查,于10月份成功抓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101家企业的150余万条交易记录。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订单管理软件未落实网络安全措施,被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获取了多家企业的客户订单,从而转售他人实施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机关对开发、运营订单管理软件的某科技公司处以警告并关停服务器10天,限期整改。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不到位

部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账户资金被盗

2018年 8月,厦门市某科技公司的网络服务器被犯罪嫌疑人利用漏洞上传木马,部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账户资金被盗。9月,厦门市局网安支队和思明分局经立案侦查,抓获黄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查明该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不到位,对案件的发生负有法律责任,遂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并关停服务器10天,限期整改。

校对:王鹏强

审核: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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