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南县卫健局公示最新行政处罚结果。其中,1家卫生室因药品过期被处罚,5家卫生院因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被处罚,4人因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被处罚。

坊前镇中心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团林镇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朱芦镇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坪上镇中心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壮岗镇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徐*

主要事实: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阚*霞

主要事实: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鲁*

主要事实: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徐*笑

主要事实: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来源:莒南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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