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华尔街日报》的一篇报道《走进你身边的大脑:一台微型计算机》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文章称,未来 12 个月,拥有脑机接口的人数将翻一番。

这个数据增长传达的信息非常惊人,虽然这项新技术的使用者数量在全球总共为百人左右,但它标志着脑机接口、情绪识别系统、神经影像技术及基于AI的认知预测工具已经从实验室走进了普通人的生活。

同时,苹果宣布计划允许这些植入物控制iPhone和其他产品,神经技术开始向主流消费市场进军。

人类意识与思维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技术渗透。曾被视为最私密、最不可侵犯的“心灵领域”,正逐步转化为数据化、可测量的技术对象。

在这一背景下,传统隐私权的规范框架日益暴露出制度性盲点,无法有效回应人类意识层面所面临的新型侵害风险。

智幻时刻Fungimind近日在研究中发现,当前的隐私法律框架主要是围绕“可识别个人身份的数据”构建的,无法充分应对神经数据的独特性挑战。

原因有三:

首先,神经数据的产生通常是非自愿的。想象一下:你同意佩戴一个脑电波监测装置参与某项研究,但你无法控制这个装置可能“读取”到的隐私思想。

你无法完全控制你的大脑对外部刺激的反应,这使得传统的“用户同意”模式在概念上就存在缺陷。

其次,神经数据的解读高度依赖复杂算法,大多数人无法理解从他们脑信号中提取的具体信息。在这种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下,真正的“知情同意”几乎不可能实现。

第三,神经数据可能揭示的信息远超个人预期,包括无意识的偏好、潜在健康风险或深层次心理特征。这些“超出预期的发现”在传统隐私法下几乎没有明确的保护机制。

因此,我们在本周的专栏文章中希望挑战传统隐私法的边界,提出一个新的法律命题:我们需要特定的精神隐私法来保护人类思维的最后堡垒。

01

思想何以不再私密?

如今有几家公司在这场读脑竞赛中领跑。

Neuralink:马斯克创立的公司已为3名患者植入了设备。第2名患者展示了深入参与者大脑的导线可以直接连接外部计算机的功能。通过将电极植入大脑7毫米深处,这位患者可以设计软件、玩电子游戏等。

Synchron:采用最低侵入性的方法,其植入物是管状电极网,像支架一样穿过大脑中的一条主要血管。该公司首席商务官库尔特·哈格斯特罗姆表示,无需打开患者颅骨即可安装,因此可以培训更多医生进行这种手术。

Precision Neuroscience:技术将一排小型扁平电极放置在人类大脑表面。其系统在1.5平方厘米的面积上分布着1024个电极,功能潜力可能包括将思想转化为语音。

Paradromics:其脑机接口看起来像一枚硬币,带有421个微型电极,可以深入大脑1.5毫米。安装多个这样的电极阵列可以实现极快的连接速度,记录单个神经元的信息。Paradromics 是 FDA旨在加速突破性医疗设备审批计划的一部分,并计划于今年晚些时候开始首次人体临床试验。

除这些侵入式技术外,非侵入式神经监测设备市场也在迅速扩张,如Emotiv、Neurable等企业推出的消费级EEG头戴设备,以及Meta、Apple等科技巨头研发的情绪识别和注意力跟踪系统。

苹果公司最近宣布计划允许脑机接口控制iPhone和其他产品,标志着神经技术与主流消费产品的融合开始加速。

这些技术超越了单纯的身份识别,进入了更复杂、更私密的领域。它们能够检测注意力、解读情绪、预测决策倾向,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识别具体的思想内容。

在上个世纪末,法学家Paul Schwartz曾在《网络空间中的隐私与民主》中指出,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的广泛、隐秘收集使得个人难以了解其数据的去向,这种状况削弱了审议式民主的健康发展,并对个人的自我决定权产生负面影响。

而现在,神经数据则进一步远超网络个人信息的范畴。因为精神隐私数据也属于一种“意识数据”,具有高度敏感性与预测性,其用途远超传统生物特征数据(如指纹、面部识别)所涉及的识别功能。

意识数据往往关涉个体的思想、价值观、内在冲突与无意识反应,具有高度个体性与语境依赖性。一旦被技术手段解读或误读,不仅可能侵犯个体私密空间,更可能影响其自我认同与决策自主。

02

意识或精神数据的特殊性与风险

那么,如果精神隐私(mental privacy)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权利,我们该如何定义它呢?

1)我们总结了这类"意识数据"(cognitive or neural data)具有的显著区别于传统个人数据的特性,如:

  • 高度敏感性:神经数据可以揭示个体的思想、价值观、政治倾向、消费倾向和风险承受能力等高度私密信息。在某些情况下,神经数据甚至可以检测个体是否熟悉某个场景、物体或概念——这对犯罪调查等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 非自愿产生:不同于有意识的数据共享,神经数据通常是非自愿产生的。个体难以控制其大脑对刺激的反应,这使得传统的"同意"机制在实践中面临根本性挑战

  • 解读复杂性:神经数据的解释高度依赖于算法和技术框架,大多数个体无法理解从其脑信号中提取的具体信息含义,更无法评估其准确性和使用方式。

  • 可预测性:通过AI分析,神经数据可以预测个体未来可能的行为、偏好和决策,超越了传统数据的描述性功能。

  • 双向干预可能:神经技术不仅能"读取"大脑,还能"写入"信息,刺激大脑,引发反应。这种双向接口能力带来前所未有的伦理和法律挑战。

这些特性使得意识数据成为潜在的高风险数据类别,其滥用可能导致深刻的社会和个人伤害,包括隐私侵犯、歧视、操纵和认知自主性丧失。

(2)沿用现行隐私法的难度

现有法律体系中多将“个人信息”界定为“可识别个人身份的数据”,但对脑电波、神经信号或情绪数据的法律地位缺乏统一定义。

但我们可以看到,近一年来,美国州级隐私法开始在这方面新增不同程度的覆盖,这显示出美国正采取分散但广泛的立法方式应对这一挑战。

  • 科罗拉多州:2024年4月,科罗拉多州州长签署了美国首个专门保护消费者脑波数据的法律。该法案明确将源自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的数据视为敏感个人信息,要求企业在处理前获得“明确、自愿、知情、具体、肯定和明确的同意”。

  • 加利福尼亚州:《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将神经数据纳入敏感个人信息范畴,但采用了选择退出而非明确同意机制,同时将保护范围扩大到雇员。

  • 蒙大拿州:该州法律承认每个人的大脑都是独一无二的,神经数据特定于收集数据的个人,因此明确将神经数据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个人关联。

科罗拉多州2024年通过的法案成为美国首个专门保护脑波数据的立法,标志着美国开始认真应对神经技术的监管挑战。

该法案的支持者之一、州参议员Kevin Priola指出:“神经技术不再局限于医疗或研究环境,当涉及消费产品时,该行业目前可以在没有监管、数据保护标准或同等道德约束的情况下运营。”

而拉丁美洲国家采取了更为根本性的宪法保护路径,将“神经权利”纳入基本权利保障体系:

  • 智利:2021年成为全球首个将“神经权利”纳入宪法保护的国家,确立了脑活动和思想隐私的基本权利。

    这一宪法性保护在2023年的一起案件中得到司法支持,智利最高法院裁定一家美国公司非法收集用户脑波数据。

  • 巴西:2023年,巴西南里奥格兰德州修宪,承认“神经权利”,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相关立法。

  • 其他国家: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阿根廷和乌拉圭等国也在积极推动神经隐私立法,体现出拉丁美洲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拉丁美洲模式的优势在于其为精神隐私提供了坚实的宪法基础,确保这一权利不会轻易被立法或行政行为削弱。

然而,其挑战在于如何将宪法原则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监管规则。

欧盟则采取了第三种路径,尝试将神经数据整合到现有的数据保护框架中。

虽然GDPR未明确提及神经数据,但其对特殊类别个人数据的严格保护规定可以适用于神经数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3条承认“心理完整性”作为基本人权的一部分,为神经数据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欧洲数据保护主管和西班牙数据保护局在2024年发布的联合报告中,探讨了神经数据的监管挑战,并提出是否应设立新的“神经权利”类别。

欧洲标准化组织也开始制定神经技术的伦理标准和数据保护指南,为未来的立法提供技术基础。

欧盟模式的优势在于其建立在成熟的数据保护框架之上,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但其劣势在于可能过于依赖现有框架,未能充分认识到神经数据的特殊性质。

然而,在全球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由于神经数据的定义和保护仍处于灰色地带,这造成了实际保护中的一些困难。

实践中,许多神经技术公司利用这一模糊性,主张其收集的是“匿名的生理数据”,因此不受严格的隐私法规约束。

另外,难度还表现在传统法律控制机制的时效。主流数据保护框架建立在“用户同意”与“数据控制权”的基础上,但在意识数据处理场景中,个体往往无法真正理解技术处理的复杂程度,也无法有效控制数据的产生与使用,如:

  1. 信息不对称:个体通常无法理解神经技术处理的复杂程度,也无法评估其潜在影响。即使是详尽的隐私政策也难以弥补这一鸿沟。

  2. 同意的有效性:当数据的产生本身是非自愿的(如大脑对刺激的自然反应),基于“同意”的控制模型在概念上就存在缺陷。

  3. 持续监测问题:神经接口通常进行持续监测,而非单次数据收集,这使得"特定目的同意"难以应用。

  4. 权力不平等:在医疗、就业或教育等环境中,个体可能面临选择性同意的压力,进一步损害了控制模型的有效性。

如隐私法学者Daniel Solove所指出:“当技术可以绕过我们的有意识控制时,基于控制的隐私概念就变得不再充分。我们需要一种新的隐私理解,它不仅关注数据的控制,还关注思想自由的保护。”

所谓“可控的数据主体”在此处成为技术幻觉,亟待新的法律设计。

03

迈向《精神隐私法》的规范设计

神经数据不仅仅是又一种个人数据,它代表了我们作为自主个体的核心——我们的思想和内心世界。

本文在该方面的立场是,精神或意识数据不应成为一种大众消费品,并宣扬为一种可以随意兜售的愿景。

也许现在谈到独立的精神隐私立法还为时尚早,但我们可以延展我们现有法律对维护精神隐私权进行辩护,比如人格尊严的延伸适用;“信息自决权”的概念的延伸等等。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精神隐私法》的一套规范机制,以系统回应看精神数据处理的法律需求。

这一框架应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 明确“意识数据”法律定义与分类

该法应明确定义“神经数据”、“意识数据”、“情绪信号”等术语,并依据其敏感性程度设立分级监管机制。例如,可区分:

  • 低敏感度数据:如专注力评估、一般生理反应数据,适用基本保护要求。

  • 中敏感度数据:如情绪预测、认知负荷评估,需要强化同意和透明度要求。

  • 高敏感度数据:如意图识别、思想推断、价值观评估,适用最严格的限制性规则。

蒙大拿州的立法为此提供了参考,其明确认定神经数据的独特性:

“由于神经数据包含关于个人大脑和神经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独特信息,神经数据可以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个人关联。”

(二) 确立精神数据的处理前提:实质性同意与最小必要原则

《精神隐私法》应超越传统的“通知和同意”模式,建立更加严格的处理前提。

实质性同意:要求获取特定、明确、知情的同意,并定期更新。同意应针对具体的数据类型和使用目的,不允许笼统的"概括性授权"。

透明度强化:企业必须以清晰、直接的方式披露神经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和潜在影响,超越传统隐私政策的形式要求。科罗拉多州法律为此提供了良好模板,要求详细说明"每种个人信息的每个用途以及他们与之共享这些信息的第三方类型。"

严格的目的限制:明确禁止在未获得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将神经数据用于二次分析或目的扩展。特别应禁止基于脑波和情绪推测进行行为操控、信用评级、雇佣决策等高风险用途。

脆弱群体特殊保护:对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等脆弱群体的神经数据收集应实施更严格的限制,可能的情况下完全禁止商业用途的收集。

(三) 构建“不可探测权”与“拒绝解码权”

《精神隐私法》应拓展传统数据主体权利,增设特定于认知领域的权利:

不可探测权:个体有权不被强迫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展示其精神状态。这意味着在公共空间、工作场所或教育环境中,应严格限制对个体神经活动的非自愿监测。

拒绝神经解码权:个体应享有拒绝基于脑部数据的分类或自动决策的权利。这包括拒绝基于神经数据的就业评估、保险定价或教育分流等高风险决策。

解释权的强化:当系统基于神经数据做出推断时,个体有权获得关于这些推断如何形成的有意义解释,包括所使用的算法模型和潜在误差率。

被遗忘权的特殊适用:考虑到神经数据的高度敏感性,应赋予个体更强的数据删除权,包括要求组织删除由其神经数据训练的模型或算法。

这些权利的设计反映了智利宪法修正案所体现的核心理念:保护脑活动和思想免受“未经授权的技术干扰或获取”。

(四) 设立技术审查与伦理监管机制

神经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复杂性要求建立专业化的监管结构。

神经技术影响评估:要求企业在开发和部署可能处理意识数据的技术前,进行强制性的“神经技术影响评估”(Neural Technology Impact Assessment, NTIA),评估潜在风险并制定缓解措施。这类似于GDPR中的数据保护影响评估,但更聚焦于认知自主性和心理完整性。

跨学科监管委员会:建立由神经科学家、伦理学家、法学专家和公民代表组成的"神经数据伦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审查高风险应用、制定行业标准,并处理投诉。这一机构可借鉴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运作模式,但需要更广泛的社会参与。

安全设计标准:制定神经技术的安全设计标准,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本地处理优先等要求。考虑到神经技术可能的"写入"功能,这些安全标准尤为重要,必须防止未授权的大脑刺激或干预。

透明度报告义务:要求神经技术提供商定期发布透明度报告,详细说明其数据收集实践、算法模型和研究发现,接受公众和专家的监督。

(五) 设计伦理与技术规范

神经技术的发展不仅需要法律规制,还需要在设计层面融入伦理考量:

  • 隐私设计原则:将精神隐私保护纳入技术设计过程,遵循默认保护原则。这包括数据最小化、本地处理优先、默认关闭高敏感度功能等。

  • 可审计性:神经技术系统应设计为可审计的,允许独立专家验证其安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用户控制:提供直观、持续的用户控制机制,允许个体随时了解和管理其神经数据的收集与使用。

  • 技术防护措施:开发防止未授权神经数据收集的技术手段,如“神经信号干扰”技术,保护个体在不愿被监测时的认知隐私。

视频为使用 Precision 电极阵列记录患者脑表面电压的视频。注:录制速度已减慢 20 倍。视频:Precision Neuroscience

可以说,随着神经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正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法律与伦理挑战:如何在允许技术创新造福人类的同时,保护思想这一最后的私密空间。

精神隐私不再是科幻小说中的假设性问题,而是一个现实且紧迫的法律议题。

从法理角度看,精神隐私权作为人格尊严和思想自由的延伸,应获得独立且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美国州级立法的功能性保护、拉丁美洲的宪法权利路径和欧盟的框架整合方法,为全球精神隐私治理提供了多元视角和丰富经验。

本文提出的《精神隐私法》框架,旨在综合这些路径的优势,建立以认知自决权为核心、多层次的治理架构。

其核心要素包括明确的法律定义、强化的同意机制、特殊的认知权利保障和专业的监管结构,共同构成对思想自主性的法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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