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公开征求对《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要求,规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治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等起草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是《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细化和落实。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意见,顺应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伦理治理需求,参考国内外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治理经验,接轨国际、符合国情。文件明确了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的伦理要求,强化标准建设、中小微企业服务等支持措施,帮助企业切实提升科技伦理风险防范能力,鼓励负责任创新,助力企业更快更稳融入全球市场,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和赋能应用。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9月22日前反馈。
传真:010-66089046
邮箱:chenjiangyao@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084),请在信封上注明:“《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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