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文钢、杨山琳、赵贺

引言

2025年以来,美国数据合规(data compliance)与个人信息保护(privacy & data protection)监管体系在联邦与州两级持续更新,呈现“框架续期+专门法强化+跨境传输稳定+行业场景穿透”的组合走势。

其一,国会围绕《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案》(Cyber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Act,“CISA”)的续期与升级展开审议,拟以 WIMWAG(Widesprea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for the Welfare of Infrastructure and Government Act)延长关键条款至2035年,并强化隐私与责任机制;但参议院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涉及言论自由与政府角色之争仍待化解。

其二,联邦层面在儿童在线隐私保护(COPPA)执法上持续从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儿童导向”视频标注与定向广告问题与迪士尼(Disney)达成 1,000万美元 和解协议,并要求其完善“适龄标注/年龄校验”机制,彰显 COPPA 执法高压态势。

其三,围绕跨境数据传输,欧盟普通法院于2025年9月3日支持最新的欧盟—美国数据传输框架(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为跨大西洋数据流动提供阶段性法律确定性,惟相关争议与后续上诉仍需审视。

其四,美国司法部(DOJ)基于数据安全计划(Data Security Program,“DSP”)最终规则,对“批量敏感个人数据”(bulk sensitive personal data)交易实施限制与禁止,并设置2025年4月8日生效、7月8日“善意合规努力(good-faith compliance)”节点及后续递延条款,要求企业对第三方处理/转移链条进行穿透治理。

在此背景下,本文参照“规则诠释—合规建议”的逻辑,对美国近期数据合规之联邦层面要点进行系统梳理,以期为企业决策与合规体系建设提供可操作的观察视角。

一、联邦层面要点诠释

本部分聚焦自2025年初以来联邦合规框架与重点执法之核心变化,兼顾时间轴与制度要旨。

(一)CISA续期与升级:信息共享框架的“延展与修订”

CISA原定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已一致通过续期草案,并将其更名为 WIMWAG,拟将法案保护延展至2035年,同时根据新型攻击态势补充条款,并强化隐私(privacy)与责任(liability)保障。当前参议院路径仍存不确定性,部分议员主张引入“防政府审查言论”条款,监管目的与言论自由边界之平衡仍在博弈中。对企业而言,若续期落地,威胁情报共享的法律安稳性与责任豁免范围可望延续,建议同步评估内部威胁情报共享流程与对外接口的合规证据化程度。

(二)COPPA执法强化:儿童在线隐私的“高压常态”

FTC于2025年9月宣布,迪士尼同意支付 1,000万美元以了结其在YouTube平台未正确标注“儿童导向”视频、导致未成年人数据被收集并用于广告定向的指控;拟议命令要求其建立系统化的内容标注与年龄保障(age assurance)机制。结合近年执法轨迹可见,面向13岁以下儿童的在线服务将持续处于高敏监管区:建议企业全面检视适龄标注策略、家长同意(verifiable parental consent)流程、SDK/广告链路的最小化与隔离,并保留可核验的合规记录以应对抽查。

(三)跨境数据传输:欧盟—美国框架的“阶段性稳定”

欧盟普通法院于2025年9月3日裁定维持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在两度被推翻的前车之鉴后,为跨大西洋数据流动提供短期内的制度“定海针”。实务层面,建议企业:

(1)对现有标准合同条款(SCCs)、传输影响评估(TIA)与供应商尽调进行回溯校准;

(2)以“最不利假设”开展韧性测试,预设政策再生变的应急路径;

(3)为欧方客户与监管机构准备充分透明的技术与组织措施(TOMs)说明。

(四)DOJ“批量敏感数据”规则:国家安全与隐私的“交叉域治理”

DOJ基于行政令与最终规则,推出数据安全计划(DSP)并纳入《联邦法规汇编》28 C.F.R. Part 202:

(1)时间轴:最终规则2025年4月8日生效;2025年7月8日起执行“前90天实施与执法政策”,要求企业展示善意合规努力;部分尽调/限制义务递延至后续时点。

(2)适用对象与范围:对涉及中国(含香港、澳门)、俄罗斯等“关切国家”的批量敏感个人数据交易设置禁止/限制;强调对第三方处理/转移链条的穿透式治理与记录保全。

(3)合规要点:建立“数据项—处理目的—交易类型—第三方/境外流向”的清单化视图;对高风险交易进行事前评估与高阶审批;在合同条款中嵌入可审计义务与再转移限制。

(五)行业场景穿透:联网车辆(Connected Vehicles, CVs)与供应链治理

伴随联网与自动驾驶生态的加速发展,监管对车辆数据、远程通信、软件/硬件来源与跨境可及性的关注显著升温。2025年内,多家主流媒体与律所解读显示,商务部/FTC/FCC等正就源自特定国家的组件与数据访问形成“国家安全—消费者隐私—供应链完整性”的合规联动。建议汽车与出行相关企业完善部件来源证明、固件/域名/IP清单与数据流向图谱,并以场景化DPIA/TRA固化证据链,以备执法核验。

二、州级立法动向:多点联动下的合规复杂性

2025年是美国州级数据隐私法快速落地之年,八州全面推出隐私法规,形成区域合规“铸网”,但制度细节上的差异化又给企业跨州合规带来挑战。以下按规则诠释结构梳理:

1. 八州立法概览与时间表

八部综合性隐私法规自 2025 年起陆续实施,具体如下:

  • 1月1日:特拉华州(Delaware Privacy Act,DPDPA)、爱荷华州(Iowa Consumer Data Protection Act,ICDPA)、内布拉斯加州(Nebraska Data Privacy Act,NDPA)、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 Data Privacy Act,NHDPA)相继生效。

  • 1月15日:新泽西州(New Jersey Data Privacy Act,NJDPA)启动执行。

  • 7月1日:田纳西州(Tennesse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TIPA)开始实施。

  • 7月31日:明尼苏达州(Minnesota Consumer Data Privacy Act,MCDPA)生效。

  • 10月1日:马里兰州(Maryland Online Data Protection Act,MODPA)上线实施。

该立法节奏已获得 White & Case、Osano 等机构确认,IAPP 隐私法追踪器亦已包含以上内容。

2. 法规特点与共性趋势

这些法规通常包含以下共通机制与结构:

  • 消费者权利强化:广泛赋予权利,包括访问、更正、删除、数据携带权等;

  • “免责解除期(cure period)”设定:多数法规允许控制者在特定期限内整改后避免处罚(例如 Delaware 法的60天整改期;

  • 管制范围与门槛分化:门槛基于年处理消费者数量或收入来源数据销售比例,亦存在针对生物识别数据与儿童数据的特定条款;

  • 行业可操作性考量:如 TIPA 对接 NIST 安全/隐私框架提供“安全港”参考路径,增强可执行性。

3. “未成年人保护”趋严:社交平台验证与使用限制

田纳西州 《Protecting Kids From Social Media Act》(HB 1891)要求用户在启用社交账号前需通过第三方验证年龄,未满18岁需家长同意,且平台不得保留年龄验证数据。家长可设定使用时间限制与中断机制,2025年1月1日生效。

内布拉斯加州 《Parental Rights in Social Media Act》(LB 383)于2025年5月签署,规定平台需验证用户年龄、获取家长同意,家长享有隐私设定管理及时间控制权限,执法职责归州总检察长,并设最高 $2,500 美元罚款,该法定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原定1月1日)。

弗吉尼亚州根据SB 854法案,平台需采取“商业合理”方式判断用户年龄,若用户未满16岁,其使用时间限为每日1小时,家长同意后可调整;违规罚款最高$7,500美元,30天整改期;计划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综上所述,州级法规正从“信息主体权利”逐步进入“儿童安全—平台责任”阶段,监管指向更加精准。

三、行业趋势与跨境合规:全链治理的战略需求

美国联邦监管与国际判例的同步发展,带来行业合规构架的“多维延展”——从数据传输稳定性到垂直场景穿透,形成对企业落实治理与证据机制的更高要求。

1. 欧盟—美国数据传输稳定性的阶段性确立

欧盟普通法院于2025年9月3日裁定支持欧盟-美国新数据传输框架(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的充足性(adequacy)决定,确认美国在数据保护层面具备“足以保障(adequate level of protection)”。这一裁判为依赖跨大西洋数据流的银行、科技、药企、制造企业提供了阶段性法律稳定性。然而该判决仍可能遭上诉至欧盟法院,企业应审慎对待,继续保持合规监测与传输机制灵活性。

2. 联网车辆(Connected Vehicles)监管:国家安全与隐私双重治理

虽当前联网车辆专项规则的信息尚未单独公开,但多方分析表明:监管机构关注点覆盖组件来源(如遥感设备、软件)、车辆数据隐私与跨境数据访问风险。实际应对建议包括保存“部件原产地证明”标明“固件/域名/IP日志”绘制“数据流地图”,并在DPIA中体现数据用途、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

3. DOJ“批量敏感数据”规则:穿透第三方链条合规路径

司法部提出的最终规则对涉及敏感个人数据的跨境/群体流动进行限制,并设立关键日期节点:2025 年4月8日生效,要求7月8日前展示“善意合规努力”,并对部分尽调义务设暂缓。这要求企业构建“数据处理清单—目的—业务伙伴—传输路线”的链路图谱,并在合同中嵌入可审核条款与再转移限制。

4. “年龄验证法案”引发监管趋势合流

全国已有 20 多州通过要求年龄验证的法律(如佛罗里达、密西西比等),对平台提出提交政府身份证、设立年龄屏障等要求,隐私保护组织强调这可能“危及言论自由与信息获取权”,但监管趋势前行且具体生效案例已显。

四、合规建议与实施路径

在当前美国尚未出台联邦层面统一“综合隐私法”的背景下,企业宜采取“前瞻联邦—落地州法—穿透行业”的三层合规策略,以实现合规治理的持续性与可验证性。该框架旨在系统回应多法域、多层级监管环境下的合规挑战,为我国企业拓展对美业务提供可行路径。

首先,应以前瞻视角布局联邦层面合规要求。尽管联邦统一立法尚未落地,但企业仍需密切关注司法部关于批量敏感数据(DOJ DSP)监管的具体要件与义务触发机制,并依托“善意合规”原则积累审计轨迹与证据材料。同时,应持续跟踪跨大西洋数据传输机制的司法进展,以“最不利情景”为假设对现有跨境数据流动机制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制度韧性。上述监管趋势与关键时间节点已获主流媒体与官方渠道披露,企业应主动保持监测与研判。

其次,须以州法为单元推动合规义务的具体落地。建议企业以业务所涉州别为维度,系统梳理差异化的隐私保护义务,包括生效时间、适用门槛、消费者权利清单、数据评估要求与敏感数据处理机制等,并据此建立动态义务清单。在此基础上,应重点完成全球隐私控制(GPC)/一键退出机制及相关配套工程改造,确保符合如新泽西州法规定的15天处理时限等具体要求,最终形成从政策声明、内部流程、系统支撑到证据留存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第三,应立足行业特点实现合规的纵深穿透。在联网车辆、未成年人保护、敏感数据跨境等高风险领域,建议企业采取“清单化治理”模式,明确数据项、处理目的、第三方共享及跨境传输路径;同时,通过构建“供应链合规证据包”(涵盖数据来源、软硬件部件、版本信息及网络属性)和开展场景化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传输风险分析(TRA),形成可应对执法核查的“合规资产包”。当前监管机构与行业组织已逐步明确该类实践路径,企业可积极借鉴。

最后,应推动合规能力建设的标准化与可验证。对内可参照NIST等权威框架,构建“政策体系—流程手册—操作指引—取证模板”四级贯通的合规管理体系;对外则应围绕数据主体请求(DSR)、退出权、删除权与跨境传输等高频场景,建立服务水平协议(SLA)与定期监测机制,并依托工单系统、处理日志与证据链实现全过程留痕。多州立法趋势与官方解读均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化工具+证据化运营”以降低合规复杂性与运营成本。

注释

[1]https://en.wikipedia.org/wiki/California_Delete_Act

[2]https://iapp.org/resources/article/us-state-privacy-legislation-tracker

[3]https://www.didomi.io/blog/data-protection-usa-june-2025-update

[4]https://www.osano.com/articles/privacy-laws-2025

作者介绍

何文钢律师拥有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双专业学士学位(飞行器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及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他曾任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助理,后在美国顶尖律所Kirkland & Ellis LLP芝加哥办公室执业近十年,并任中国多家红圈律所权益合伙人。他拥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以及美国加州、纽约州、伊利诺伊州律师执业资格,并被特许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执业。

何律师专注于国际知识产权、中美技术进出口管制、数据合规、反垄断、诉讼仲裁、美国关税合规、世界银行制裁合规、海外技术投并购引进等法律业务。

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他深耕多年,曾为包括三星、Panasonic、Apple、Intel、Navistar、罗克韦尔自动化、爱立信等在内的诸多大型跨国企业提供国际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他擅长美国联邦法院及欧洲知识产权诉讼、美国ITC337调查应对,致力于为中国出海企业包括电商保驾护航。

在诉讼仲裁领域,他办理过大量跨境商事争议案件,熟悉国际仲裁规则及多法域诉讼程序;在数据合规领域,他擅长协助中外企业搭建跨境数据合规体系,应对复杂监管环境;在中美技术进出口管制合规领域,他善于结合企业技术特点与供应链位置,提供定制化合规建议;在美国关税合规领域,他曾协助多家中国出口企业应对税务审查与争议;在反垄断领域,他具备丰富的大型跨国企业的合规、调查及应诉经验;在世界银行制裁合规领域,他曾协助多家大型央企妥善应对相关事宜。

杨山琳律师现为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跨境合规、知识产权与争议解决。她在中美数据流动、技术进出口管制、反垄断及制裁合规等前沿领域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与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结合中美法律框架为企业提供务实的合规解决方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与跨境视野,杨山琳律师为客户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合规与风险防控提供全方位支持。杨山琳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赵贺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曼彻斯特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现为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领域涵盖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美国海关事务、数据合规、中美技术进出口管制、反垄断以及境内外投资并购等。

赵律师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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