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改数据〔2025〕1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城市管理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数据赋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数 据 局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 然 资 源 部

2025年10月14日

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数据要素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的协同优化、复用增效和融合创新作用,扎实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数据驱动、应用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城市作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以数据赋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重点,以城市数字底座建设为支撑,以适数化改革为保障,推进设施联通、数据融通、平台互通、业务贯通,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转型生态,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到2027年底,数据赋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进展,“高效处置一件事”覆盖城市运行重点事件,“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高频民生事项,数字经济成为城市发展新动能,在城市智慧高效治理、便捷普惠服务、城市数字更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50个以上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超大特大城市率先建成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落地一批先进可用、自主可控城市大模型。到2035年,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

二、实施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提升行动,提高平急联动协同能力

(一)构建城市智慧高效治理体系。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构建城市运行体征指标体系,建立数据赋能、分级协作、闭环落实的智慧高效治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运行和治理中心,探索建立基于智能中枢的多级贯通智能化平台,推进城市运行、综合治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系统互联接入,提升监测预警、事件流转、指挥调度、决策支持等核心能力。加强基础平台功能整合、协同发展,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强化实景三维中国数据开发利用。推动国土空间信息模型(TIM)、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实施全流程数字化报建,推进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物、地下管廊等数字档案。构建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监测和智能预警技术体系,提升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优化城市交通流量和交通信号灯控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深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支撑污染防治等绿色低碳数字化应用。

(二)数智赋能城市应急安全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城市风险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风险早期识别预警能力。探索利用大模型开展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快速综合研判,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加强提升灾前防范能力。建立覆盖全域、全灾种的城市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数字化预案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多视角、跨领域智慧应急场景仿真推演。推动无人机、机器人等在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

(三)提升民意速办服务效能。推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多元治理力量全过程参与机制。用好市民服务热线等机制,加快整合政务服务、基层网格、12345热线、舆情信访等渠道数据,推进民意速办、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坚持依法治市,深化数据赋能网格管理、社区治理、志愿服务和矛盾解纷等数字化应用,提升社情民意实时感知与精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报表“一数一源”“统采共用”机制,有序推进基层信息填报渠道整合,探索拓展信息社会化、自动化采集等新模式。

三、开展数字美好生活行动,助力民生服务精准普惠

(四)推进智惠公共服务。支持各地增加“一网通办”特色事项,推动银行、医院、电信等更多公共服务集成办理,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加快拓展医疗电子处方流转、费用一站结算、诊疗数据共享等应用场景,推广远程会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发展健康管理、保险快速理赔等数据融合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拓展“人工智能+教育”“一网通学”等应用场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跨省通用、一卡多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五)发展智创品质生活。打造数字赋能文旅、体育、数字消费等新型数字生活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在消费场景应用。强化数智技术在文旅内容创作、场景生成、导游导览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推进博物馆文物、古籍文字、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加快推进体育场馆等文体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健身场地共享共用。推动传统商圈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商店、人工智能产品体验店等数字消费新场景,积极发展消费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碳足迹核算、碳交易等创新应用。支持建设城市跨领域信用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出行等服务信用认证、无感畅享。

(六)优化数字友好人居环境。利用数据分析精准识别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服务需求,持续推动城乡公共空间、数字服务适老化、适幼化和无障碍改造。推进医疗机构、康养机构、托育服务机构、家政机构数据有序共享、开发利用,强化“一老一小”公共服务资源一站式集成,推进助餐、助洁、助急等个性服务。开展覆盖全民的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训,实施城市间结对数字帮扶行动,推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跨区域、跨城乡流动,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城乡融合。

四、实施数字经济赋能行动,激发产城融合新动能

(七)推进数据要素价值化实现以城带产。发挥城市产业集聚、人才集聚、数据集聚优势,强化场景开放创新,促进城市数据资源汇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打造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推进数据产业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具身智能等数据密集型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融合应用,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数据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打造具有生态引领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探索发放数据券、模型券等奖补机制,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

(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以产促城。利用数字技术推动闲置商业楼宇、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等功能改造,打造数据创新创业载体,建立数据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依托产业园区构建数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数字化转型产品和解决方案资源池,推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落地实践,打造城市首试首用体验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群发展数据产业集聚区,探索数据保险、数据信托等金融服务产品,梯次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加强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数字化协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动数据要素互联互通,数字服务跨区共享。

(九)推动城市经济智慧调度监测。构建城市经济运行协同调度与监测体系,推动产业发展、消费就业、物价波动、项目投资、金融运行等多元数据的全域汇聚与智能分析,构建经济监测预警模型,提升宏观经济前瞻研判能力。建立企业服务支撑体系,利用多维数据画像,实现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产融高效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市数字经济监测分析。

五、推动城市数字更新行动,改善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更新改造。有序实施城市泛在感知工程,在管道泄漏爆管风险点、道路边坡风险点、地质灾害易发点、防洪排涝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城市桥梁隧道等风险高发区域,统一规划、集约部署城市智能感知终端设备。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化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加强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适度超前布局低空数据基础设施,支撑城市巡检、物流配送、生产作业等场景,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提升车路协同水平。

(十一)深化智慧社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改造建设一批高品质智慧社区,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按需配置、优化升级社区数字服务能力,发展智慧物业。打造数字惠民服务生活圈,完善一站式托育助老、亲子阅读、社区康养等服务的幸福邻里综合体。建设智能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加快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推广高楼消防预警、高空抛物监测、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等数字应用。推进绿色智能建筑建设,深化全屋智能应用,探索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进社区、进家庭。面向群众开展“问需于民”等活动,鼓励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智慧社区设计、建设和运营。

六、实施数字化转型筑基行动,打造统筹集约数字底座

(十二)建设城市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感知、网络、算力等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物联、数联、智联”。构建高效弹性的数据传输网络,促进不同平台、专网间数据高速传输、互联互通。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和运营城市数据基础设施,鼓励城市间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数据跨域高效流动。在国家算力资源统筹规划下,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有效统筹本地异构、异属算力设施,优化改造城市内“老旧小散”算力设施,面向社会提供普惠便利的数据服务。支持低空经济、自动驾驶等产业发展热点城市,建设低时延、高频率、高可靠、高安全推理算力。

(十三)强化数据资源供给。探索建立动态更新的城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逐步构建公共数据“一本账”,加强整合共享、开放开发、授权运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数据智能分类与标注,构建行业知识库、高质量数据集。建立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完善城市基础信息库,按需建设主题库和专题库,强化政务数据回流,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

(十四)完善城市智能中枢。构建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的城市智能中枢,健全云网、感知、组件、数据、算法模型等一站式管理与调度。加强城市数据汇聚治理,有序融合城市运行感知、政务服务、市场主体等多元异构数据,深化数据融合利用。打造城市共性技术能力支撑体系,推进数字孪生等共性功能组件共享复用。加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探索集约构建多模融合的城市大模型,打造城市智能体应用。鼓励超大特大城市有序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全域转型。

(十五)筑牢数字化转型安全防线。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健全政务云网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城市数据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实现可信接入、安全互联、跨域管控、全栈防护等安全管理。推进数据安全治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城市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安全制度规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压实各类主体安全责任,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七、开展适数化改革创新行动,破除数字化转型制度堵点

(十六)推进城市治理适数化改革。充分利用城市智能中枢,创新跨部门数据合作机制,构建线下网格与线上网络联动协同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探索构建数字赋能的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明确权责划分、优化城市管理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协同联动。开展有利于数字化转型的数据确权规则、数字权证应用、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

(十七)创新长效运营运维模式。建立城市数据运营、场景运营、设施运营的立体化运营体系,探索建立以用户满意度等应用效果为导向的运营预算和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运营运维评价动态反馈和发布机制,强化运营运维评价结果运用。

(十八)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加快形成涵盖数字底座、转型场景、运营运维等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标准,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制定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规划咨询、建设实施、运营运维三类服务主体评价标准,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八、组织实施

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分类分级有序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支持各地面向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重大需求、重大场景和重大改革,建立健全高层级统筹推进机制。鼓励各地加强交流合作,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加大对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技术攻关、重大项目、试点试验等方面的支持。强化数字化转型、数据合规、数据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优秀实践、典型案例提炼推广。深化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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