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一公司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毕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超范围获取用户位置信息、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不完善、未设置用户注销功能,以及存在弱口令等安全漏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网信部门的要求认真整改,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主体责任。

下一步,毕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加大网络执法力度,紧盯各类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属地网站、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落实主体责任,全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与公民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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