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运营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网站运营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基本案情

近日,山东青岛公安网安部门工作中掌握,辖区某网站平台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造成未及时发现其用户在网站上发布的违法信息,导致违法信息在互联网传播、扩散的情况。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该网站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警提示:

网站平台应积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合规”全流程体系,保障信息安全、规范传播秩序、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素材 | 山东青岛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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