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龙,宫超,杨国梁.全球科技安全发展态势与启示[J]. 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DOI:10.16507/j.issn.1006-6055.2025.11.005

刘晓龙1 宫超2 杨国梁3

(1.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北京 100088;2.同济大学国家现代化研究院,上海 200092;3.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 100190)

摘要:新一轮科技、产业变革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交汇,科技安全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在全球科技博弈中的核心关切。本文从全球科技发展态势、全球科技安全态势、科技大国安全战略三个维度,对全球科技发展与竞争态势进行深入研究。其中,全球科技格局正从“一超多强”过渡到“2+N”,学科交叉创新、规模集权式创新活跃,全球科技分工体系正在重塑。世界主要国家均将科技安全作为国家利益的核心议题,世界主要经济体围绕科技安全的地缘政治博弈也进入新纪元。对此,中国应立足于把握国际格局变化、增强内功、适度反制的总思路,从机制设计、管理体系、国际竞合等维度,为激发科技活力、抵御科技霸凌创造更高质量的政策体系。

关键词:战略博弈;科技安全;技术变革;竞争格局;科技霸凌;战略重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领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澎湃而来,世界经济重心东升西落,世界政治战略博弈与竞争加剧,全球治理赤字日益凸显,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其中,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世界主要经济体在大变局中占据有利位置的关键,是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政治话语权、国际影响力的“硬通货”。因此,大国间前沿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对科技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持续提升。

狭义的科技安全是指一个国家/地区在科技领域具备的自主可控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利益保障能力,涵盖了科技活动安全、科技人员安全、科技成果安全、科技设施安全、科技产品安全、科技应用安全等诸多方面。广义上讲,科技安全不仅指科技自身安全,还包含科技支撑保障相关领域的安全,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多个领域相互融合。

一个国家为夯实科技安全,会紧盯全球科技发展前沿态势,对内确保科技体系完整有效、国家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安全可控,对外有效抵抗科技霸凌,动态调整科技战略、科技外交。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我国亟须把握科技变革前沿趋势,洞悉科技安全态势,制定合理的科技自强与科技竞合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

1 世界科技发展前沿态势

以一系列新技术、新应用场景为代表,科技与产业互动酝酿新周期,技术交叉融合日甚,加速科技地缘版图重构,全球科技发展正处于历史性大爆炸前夜,世界科技发展正在迈入一个新的纪元。

1.1 全球科技发展呈现“2+N”格局

美国依然是全球科技发展的核心引擎,科技实力世界领先,但中国科技实力快速崛起。全球多个国家/地区在部分创新领域表现卓越,全球科技发展格局“2+N”态势日趋明显。具体而言,尽管欧洲、日韩等地区和国家在部分技术领域依然处于全球前列,但没有形成如中美这般兼顾全面性和体系化的创新实力和发展势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通信、新能源、智慧交通、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科技创新前沿领域,中美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发布局,整体处于世界前列。欧洲在信息技术、日韩在智慧交通和航空航天等领域都明显落后于中美,仅在部分领域保持世界领先优势。

从前沿科技研究、创新中心布局来看同样如此。2024年11月,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发布《2024研究前沿热度指数》,对全球11个大学科的110个热点前沿和15个新型前沿进行梳理分析:美国和中国的研究前沿热度指数分别为193.69和152.19,位列全球前二;英国、德国、法国分列3~5位,得分依次为76.80、64.26和46.73,与中美存在明显差距。从全球45个国家140个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水平的评估来看,在全球前10强科技创新中心中,美国、中国分别占据了4席、2席;在全球前100强科技创新中心中,美国、中国分别占据了26席、23席。

1.2 学科交叉成为科技活动典型态势

从第一次科技革命时期的蒸汽机,到第三次科技革命的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学科交叉的趋势日益明显。近百年来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的380多项成果中,近半数是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成果。新世纪以来,前沿科技的突破无法靠一两门学科支撑,跨界融合、学科交叉成为前沿科技发展的基础和主流趋势,重大原创性实用技术的产生更多地出现在学科交叉领域。比如,生物芯片是近20年来高技术领域极具时代特征的重大进展,是生物学和微电子学、化学、物理学、信息学交叉融合的结晶。

跨界融合、学科交叉正为全球科技发展带来日益明显的正向推动。其一,交叉发展促进了学科间融合创新,带来了科技技术研究、社会治理等方面方法、思路的更新。例如,生物技术、信息通信、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交叉融合,催生了生物信息学、纳米医学、智能材料等新兴学科;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极大拓展了环境科学的发展范式、环境治理的手段。其二,科技交叉发展推动了产业升级。例如,智能制造、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等多个领域的交叉融合。其三,科技交叉带动全球创新网络的延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科研机构、企业等强化合作与交流,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还促进了全球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

1.3 科技创新进入规模集群式发展阶段

学科交叉、跨界融合与集群式发展相辅相成,是当今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形式的一体两面。尤其伴随创新复杂性持续提升,科技发展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创新群体集聚时代。

一方面,新技术正集群式快速迭代。一种技术的突破会带动多种技术的快速发展,引发技术集群式变革。例如,信息通信技术的商用代际大约以10年为周期保持更迭,通信技术发展带动物联网等一系列技术集群式崛起;21世纪10年代以来,从深度学习神经网络到大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迭代明显加速,带动安防、智驾等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全球科技创新在空间上的集群日益明显。这既体现在全球创新主要集中在美中欧日四个经济体,也表现在经济体内部科技创新资源的区域化集聚。以硅谷、深圳和苏州等为代表的地区,大量的科技园区、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区汇聚了大量的科研人才、创新资源和优质企业,形成了科技创新的集群效应。

1.4 全球科技分工体系酝酿历史性调整

始于20世纪80年代,跨国公司推动技术与产业国际大分工进入繁荣期,中低端的加工制造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完成,发达国家则牢牢控制创新、设计等价值链高端部分。在这种金字塔状的产业分工格局中,无论是从技术侧还是产业侧,发达国家整体上处于塔尖,具有更强的话语权、主导权。

但是,这种技术与产业分工体系面临新的挑战。第一,以智能化、数字化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正在削弱劳动力低成本地区的竞争优势。面对设计、消费与制造融合的服务型制造,贴近市场需求的定制化、个性化制造。发展中国家连占据产业链低端的机会也在丧失,制造业向发达国家回流成为可能。第二,发达经济体日益认识到传统国际分工造成的本土产业空心化危害,竭力扭转产业外流。美国的制造业回流政策、欧盟的产业去风险化政策、日本的“中国+1”政策等,其目的均是如此。

新兴技术的发展、产业认知的深化、产业政策的调整、大国地缘政治的影响等因素叠加,在岸制造、友岸制造驱动力增强,全球技术与产业分工预计还将经历数十年的大调整。

2 全球科技安全态势演变

全球科技的集群式发展、分工体系调整、格局变迁与全球地缘版图的重塑形成历史性交汇、共振,导致全球科技发展已经暂时告别了“大航海”时代。传统的科技强国对新兴科技强国崛起带来的竞争压力、威胁感加剧,全球科技竞争正以前所未有的白热化程度在地球各个角落蔓延,技术流动和分享正遭遇比以往更严重的人为迟滞。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均把科技视为强国之基,把科技实力视为国家安全的核心能力,将科技安全作为国家利益的核心议题。科技安全问题属于双源性威胁,表现为安全问题诱发因素具有内外联动的双重性,既包括变革性技术发展的潜在风险,也涉及大国博弈中的科技威胁。为此,欧美经济体不仅力图保持本国科技领先地位,还试图通过“高科技冷战”将“后来者”踢下“跃升的阶梯”。科技安全成为实施“高科技冷战”的主要理由、借口,世界主要经济体围绕科技安全的地缘政治博弈进入新纪元。

2.1 科技安全内涵重新定义

科技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一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位置,深刻影响国际竞争力的强弱。科技安全成为支撑一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乃至环境生态安全的基本条件。在新一轮科技变革中,各国力图占领科技“塔尖”,主导国际科技话语权。外围科技安全压力上升,科技安全斗争更趋错综复杂。

科技触角的延伸,也重新定义了科技安全的内涵。传统的科技安全主要关注军事技术和国防科研,以及极少数高精尖科技领域的技术保密。如今,科技安全涵盖技术自主可控、数据安全、生物技术伦理等。此外,科技创新已成为支撑产业全生命周期的核心力量,这使得科技安全涵盖了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到市场应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不再仅仅是防止军事等高精尖技术泄密,还包括保障公民和社会在科技应用过程中的各种权益。科技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

2.2 科技安全风险边界大幅拓展

科技安全内涵的重新定义,源于科技赋能百业所伴生的科技安全风险边界的拓展。科技安全风险既体现为传统的技术泄密和黑客攻击,也体现为人工智能技术滥用、数据隐私泄露、技术“卡脖子”、生物武器等。

每一次科技变革都会带来社会治理纷争、安全风险、伦理争议等。例如,工业革命时期的“圈地运动”,火车、汽车发明之初所引发的巨大恐慌等。但新一轮变革带来的安全风险远超以往,因为人工智能、大数据、生命科学等新兴科技存在更大的失控风险、负面影响。例如,人工智能“黑箱”至今无法破解,新型犯罪、隐私泄露、算法偏见等风险治理复杂性远超历史上其他技术变革;生命科学的前沿探索更是有潜在的人类种群风险,其中基因编辑技术若被滥用,对人类基因库的污染将是不可逆的。

新兴技术进化速度也远快于治理的完善和迭代。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来自德国的欧洲议会议员阿克塞尔·沃斯在2023年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在两年前还没有这么先进,而未来两年还会进一步发展,“如此之快”的发展速度让当时的大部分法律设计在实际生效时可能已经不再适用了。

2.3 科技大国开启重置安全战略浪潮

世界主要经济体对科技安全战略的本轮重置,大致起始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8年,经过金融危机冲击,叠加新一轮科技革命爆发,发达经济体充分认识到在科技产业链上占据优势地位对于支撑就业、创新以及维持社会繁荣的重要性;新兴经济体希望通过科技创新扭转自身安全、话语权受制于发达经济体的局面。各主要经济体普遍有信心通过“自强+开放竞争”来实现自身科技安全。第二阶段2018年至今,受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迁及本国主流思潮影响,主要经济体重置科技安全战略的路径更加倾向于“自强+筑墙+斗争”,科技安全战略的“火药味”更浓。

2.3.1 美国:变革图强与科技霸凌

美国实现科技安全的核心是推动“再工业化”,强化本土科技创新。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欧产生了强烈的“再工业化”意愿,试图推动产业链回流和升级再造,实际上是想再造科技安全“雨林生态”,实现本土科技与产业振兴。其中,奥巴马政府先后发布《复兴与投资法案》《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美国制造业促进法案》,启动国家制造创新网络,计划建立45家制造创新机构,增材制造、数字设计、轻质材料、半导体器件、复合材料建立科研与产业优势。

在随后的特朗普、拜登政府时期,“再工业化”同样是美国维护科技安全的核心政策之一。自特朗普第一任期开始,美国逐步放弃通过“开放竞争”来保持科技优势、维护科技安全的战略,转向对外实施大规模贸易战、威逼恐吓头部企业、寻求强化本土科技激励的组合战略,以推动产业回流和科技创新。自2020年开始,美国日益重视供应链对科技安全的影响。拜登上任伊始,对半导体、大容量电池、关键矿物、药品四大领域供应链进行紧急评估。同时,出台《2022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实施税收优惠、资金资助、产学研结合等鼓励本土科技创新,吸引外来科技投资。特朗普第二任期以来,实际上是对第一任期政策的加强版。例如,开启史无前例的全球超级贸易战、威逼头部企业、盟友伙伴对美投资等。

同时,从特朗普第一任期中期开始,美国转向多措并举阻拦竞争对手崛起,采取赤裸的科技霸凌。这主要表现在美国对华大打贸易战、科技战、人才战、舆论战等。无论是特朗普政府,还是拜登政府,均凭借美国世界头号科技强国优势,通过高额关税、出口管制、限制投资和技术合作、打压人才交流等措施,对最主要的科技竞争对手中国实施压制。截至2025年二季度,中国已有超过1000家机构被美国列入各类实体清单。仅中国半导体产业就已被美国反复加码制裁9年,单次遭制裁的企业就超过百家。

2.3.2 欧盟:两强时代的安全战略调整

欧盟科技安全战略的再次重塑,其背景和考量相较中美要更为复杂。这主要源于四股力量的影响:一是美国从最可靠盟友变身欧洲安全和经济利益的最大破坏者,成为欧洲自二战以来面临的最大变局;二是中国科技竞争力快速上升,欧洲在本土乃至全球面临极大的竞争压力;三是新冠疫情冲击、俄乌战争冲击引发欧盟内部的集体反思;四是欧盟竞争力衰落和内部右翼政治力量的崛起。欧盟担心自己在世界的急剧变化中逐渐边缘化,难以主宰自身命运甚至沦为大国逐鹿场,因此将欧洲打造为世界一极、有效参与大国竞逐的紧迫感、焦虑感前所未有。

欧盟重塑自身科技安全战略主要体现为四方面的战略布局。一是科技振兴。先后发布《欧洲2020战略》《地平线2020计划》《强大的欧盟工业有利于增长和经济复苏》《欧洲新工业战略》等战略或报告,旨在实现欧洲“再工业化”,并引领“新工业革命”。作为欧洲的领头羊、实体经济立国的典范,德国同期启动“工业4.0”战略,旨在建立适应智能化时代的工业体系。二是去风险。2017年以来,欧盟已经开始考虑推动建立域内供应链,以实现去风险。伴随新冠疫情暴发,全球出现供应链紊乱,欧盟对供应链可控、供应链韧性的需求变得更为急切。但是,诸如《关键原材料法案》《净零工业法案》等政策还处于落地初期,政策效果还没有显现。三是防流失。欧盟非常警惕域内核心科技资产(技术、人才等)外流或失控。例如,早在2017年,德国联邦政府先后对《德国对外贸易和支付法》《德国对外贸易和支付条例》等进行修订,对非欧盟国家的在德投资采取更为严格的限制。《德国联邦政府中国战略》中谈及双边教育和科研时指出,“对科研和教学带来的威胁、不正当影响以及单方面的知识和技术转让必须减少到最低限度”。四是建规则。欧盟充分认识单一市场体量优势成为维护及增强其科技安全的重要筹码,可以在新兴技术标准、数据治理、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领域扮演规范性力量。例如,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欧盟在全球数据治理上建立了新规范与治理模式,通过发展核心数字技术、加强对数字市场的规制以及建立数字单一市场和数字规则输出欧盟价值观,同时保护本土数据安全。

2.3.3 中国:从自主创新到自立自强

自加入WTO开始,中国的制造潜能被迅速释放,并在2010年成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产业的崛起使得中国更加重视从制造大国向创新大国转变,摆脱“8亿件衬衫换1架飞机”的窘境,不再做被发达国家控制、摆布的“打工仔”。这就决定了,中国必须培育更为强大的内生性创新动能,不再简单地扮演全球制造工厂。

2006年初,中国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到“从国际上看,我国也将长期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有优势的巨大压力”,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时至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明确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启中国梦的伟大愿景,实现创新发展,建设制造强国、科技强国成为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和基础。在2015年、2016年,中国先后实施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主创新发展进入加速期。

科技自立自强是自主创新的延续,更是面对严峻外部压力的升级版自主创新。尤其是2018年以来,面对特朗普政府狙击中兴、华为,对半导体对华出口实施管制等打压措施,中国面临更为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在此背景下,中国不再仅仅是强调自主创新,更重视核心关键产业领域的自主可控,不被“卡脖子”、受制于人。由此,2020年末,“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被正式提出。之后五年,尽管美国政府更迭,但美国对华打压持续加码,中国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的动力和决心更足。“十五五”期间,中国将着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破解科技“卡脖子”,增强自身科技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特朗普政府持续采取毫无道义、粗暴野蛮的打压,中国除了通过增强本身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等来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也正建立处理中美关系的新范式,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反制措施,利用自身在产业链层面的优势更多对美实施“卡脖子”和反制性关税。例如,对稀土等资源出口实施更严格的管制措施。

2.4 科技安全成为国际博弈核心工具

科技是地缘政治演进中的活跃因素,通过改变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和对地理空间性质来发挥作用。科技安全从来不囿于一国边境之内,而是呈现全球不同地域、国家间的竞争与合作联动。当前的科技安全在重置浪潮中,已成为国际博弈的核心工具。各经济体以科技为工具对他国制造安全威胁,同时又对自身安全忧心忡忡。科技安全威胁共识刺激各国进一步采取行动展开科技安全竞争。真实科技安全与虚假科技安全交织,成为大国间博弈的说辞、理由和手段。

一方面,通过技术管制、网络攻击、制裁禁售等方式,阻挠竞争对手科技发展,甚至对其科技研发、科研基础进行破坏。这种有意将科技武器化的大国操作,人为推动真实科技安全的泛化。例如,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各国利用出口管制保护“技术领先”的意识更加强烈。例如,美国已将超过3000项物项纳入管制清单。

另一方面,科技安全成为大国间博弈的说辞和借口。美西方推崇并扩散“绝对安全”的认知误区,试图模糊国家安全治理边界,借助国家安全概念的客观演变制造“泛安全化”语境,以安全话语和思维塑造议题,混淆不同安全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造成过度的安全恐慌和趋势性误判。目前,欧美国家将“国家安全”泛化为采取进攻性科技竞合行动的“万能理由”,并以此围绕科技布局政治、经贸、舆论和外交行动等。

值得注意的是,真实科技安全威胁与虚假科技安全威胁相伴相生,且虚假科技安全威胁可能造成真实科技安全威胁。例如,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美国国防部、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三个机构动用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清单、实体清单等多个清单对中国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企业进行持续打压。超过1000家企业被纳入制裁清单。实际上,这些企业并不一定违背美国法律或者对美国真实的科技安全造成挑战,但美国这种制裁行为却实实在在对中国科技安全造成挑战。

2.5 科技安全竞争呈现“抱团式”攻守

当前,全球化遭遇严重挫折,在科技领域的一大重要表现是:国家/地区更加重视“抱团式”的攻守态势,以达到巩固本国科技安全或给对手制造科技安全风险的目的。其主要载体是通过签署国际协定形成联盟集团或区域国际组织。

这种旨在进行科技打压的联盟并不是新事物,但正变得更加繁杂多元。比如,欧美贸易与技术委员会(U.S.-E.U. Trade and Technology Council,TTC)、印太经济框架、七国集团(G7)等联盟性质的组织,其内容包罗万象,注重成员伙伴间的多元抱团。在TTC框架下,欧美寄希望于在数据治理、技术安全、技术平台等领域内实现统一行动、统一标准。作为西方国家的领头羊,美国是这些联盟的主导者。当前美国单方面挑起的贸易战将进一步挤压我国科技产品市场空间,其排他性科技产业联盟或组团对我国进行战略遏制。

“抱团式”攻守态势正产生螺旋式强化作用,即部分国家被迫加快达成各种协定、参加区域组织步伐,以消解“抱团式”进攻对本国的影响。例如,俄罗斯在遭受欧美围剿的背景下,更积极推动金砖国家机制,为本国参与国际政治、经济、科技等创造空间;除了强化自主创新,中国正在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3 相关启示

目前,全球各国都在依据新的态势、环境,构建新的科技安全体系。美国对华科技围剿打压还处于战略进攻阶段。中国需根据新态势,保持战略定力和策略灵活性,构建高质量科技安全体系。其中,最核心的不是与美国采取“针尖对麦芒”的斗争,而是立足于把握国际格局变化、增强内功、适度反制的总思路,从机制设计、管理体系、国际竞合等维度,为激发科技活力、抵御科技霸凌创造更高质量的政策体系。

3.1 完善制度安排,夯实科技竞争力

1)制定实施新十年科技强国战略布局。建议研究制定“中国创新2035规划”,作为中国制造2025、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替换性、升级版指导性政策规划。建议全面总结评估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情况,升级完善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强基工程等的部署,建设交叉科学创新中心,探索形成破解共性技术难题、关键核心零部件的新型科研与转化路径。实施新一轮十大重点领域部署,重点强化对高端信息技术装备、具身智能、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前沿支持。建议实施供应链共赢战略,制定“倒钩”计划,确保相关产业“出海”、产业链国际化始终保持以我为主、战略可控。

2)以制度型开放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建议全国人大研究启动修订“外商投资法”,全面、严格落实内外资一视同仁。建议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执行情况跟踪机制,对各地简政放权、政务服务、保护企业权益等进行机制化跟踪、统计分析。建议“卡脖子”问题攻关实行法人负责制,允许法人主体自主探索更加有效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机制,赋予其技术路线、合作机构等方面的经费自主权。建议科研院所和央国企实施更大力度的激励机制,试行“薪酬额度单列”举措,不受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工资帽”限制,促进重点科研人员薪酬与市场接轨。建议制定企业创新研发跟踪服务机制、“反围剿”扶持机制,适时重点跟踪头部科技企业最新科研发展情况、遭受美国制裁企业经营情况,对其遭遇的困难实行专项研究、协助破解。

3)完善科研评估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建议完善央企考核体系,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一级考核指标(将国产化替代成效、国民企协同创新成果商业化成熟度等指标作为二级考核指标)。对考核垫底的央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连续三年垫底的央企,企业负责人调岗或降职。建议对国家实验室、国家级科研机构的科研任务进行分类管理,基础研究进一步“散养”,应用型科研将市场应用效用作为硬性考核指标。建议推动建立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的评价体制,通过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用户评价、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科技项目评估和成果评价。建议对国产化替代成果评估不合格的机构或个人,建立科研申请屏蔽期。对科研成果存在严重不合格的,开展专项审查和经费追缴。建立科研不端记录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将其纳入诚信中国系统并设置查询专栏。

3.2 强化科技管理咨询,提高风险防控力

1)优化科技创新管理体系,重视科技政策执行。建议成立科技自立自强督导与服务小组,建立专门的一线意见收集渠道,由专人负责梳理,作为科技自立自强、科技风险等年度督导和服务的依据;成立外商投资政策落实督察小组,建立专门的一线意见收集渠道,由专人负责梳理,对各地外商投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2)组建复合型科技发展评估智库体系。成立由战略科学家主导,部门、机构、地方派员参与的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建设顾问委员会,牵头定期评估全球科技前沿发展态势、科技安全态势,设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竞争力提升方案。在明确各类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总体目标与基本定位基础上,充分论证其建设责任主体、运行治理机制、任务组织模式、评价考核导向、总体建设进度与支撑保障政策等的可行性,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展提供指引。

3)重视风险预警,健全反霸凌工具箱。建立高效协同的科技安全情报共享、风险报告、研判处置机制,加强对人工智能、机器人、生命科学、清洁能源、低空飞行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搜集与预警,并做好安全预警和科技攻关的衔接、协同。对中国科技及产业国际竞争实力进行全产业链评估,制定产业“卡脖子”指数,制定科技“反霸凌”工具箱,建立包括技术、产品、人才、市场、资金等在内的体系化反制手段和反制触发及实施路线图、战术操作手册。

3.3 多措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朋友圈”

1)完善国家间战略级科技合作机制。建议相关部委协同推动中欧(以德国、法国、东欧为主)建立更高层次、更多类别的双边产经合作与协调平台,重点推动在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数据流动、供应链稳定等方面达成协商机制,强化彼此的科技互信互助。建议推动建立中国—东盟科技交流合作委员会、中国—中东科技交流合作委员会,由双边副总理级领导担任轮值委员会主席,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人工智能、信息通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链合作。完善国家间战略级科技合作机制,探索建立更加全面、机制化的国家间产能合作和科研合作平台、渠道,利用第三方国家规避美国对我前沿科技的“卡脖子”或制裁打压。

2)探索新型国际科技合作组织模式。建议建立南北工程科技合作创新基金、“一带一路”工程科技合作创新基金,面向全球发布相关工程科技项目,共享创新成果。建立世界科技创新银行,或推动在丝路基金、亚投行、金砖银行下设立工程科技支行,强化对工程科技定向支持。实施“创新星座战略”,将部分创新科技合作项目设置在港澳地区,或在第三方国家建立国际工程科技创新中心,开展离岸科技创新合作。探索建设世界一流工程科技创新姊妹园区模式,尝试在德国、法国、印尼等地建立工程科技姊妹园区,设立广泛的姊妹园区合作交流机制。

3)用好国际组织平台,构建新平台。建议简化科研人员国际交流相关审核规定,建立出境负面清单,解除不必要出入境限制,促进民间外交和科技组织对外交流。建议中国科协及下属学会、协会,以及知名学者、科研人员加入更多全球性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各种国际论坛活动,并影响相关领域规则制定。建议与金砖国家、东盟、上海组织国家等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开展国际治理联合试点,以多方共同探索、共同经验、共同治理理念、共同实践框架,探索建立具有国际可行性的治理规则。

4)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吸纳体系。建议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科技、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制定专门的高端人才移民制度,为相关高科技人才提供便利的机遇绿卡。建议探索建立更便捷、多样的中外本硕博联合培养机制。鼓励、资助知名高校间的科研访学,实现更多高校、科研院所间进行中短期的人才交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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