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及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计算机需求标准》)已施行两年,但在采购执行中仍面临不少挑战。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梳理发现,中国政府采购网已发布百余个相关更正公告或终止公告,多地出现因《计算机需求标准》引发的质疑和投诉。
执行中三类问题“易踩雷” 台式计算机居首
从梳理情况看,近两年涉及四类计算机产品《计算机需求标准》的更正或终止公告中,台式计算机占比高达六成。其中,2024年全年发布45份相关更正公告,2025年全年发布27份更正公告。
记者分析更正公告等内容发现,《计算机需求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类情形:
一是采购文件未严格执行《计算机需求标准》,须补充相关要求。例如,某市教委直属单位办公电脑更新项目中,采购文件新增“须满足《计算机需求标准》相关内容”;某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称,“教师机、学生机除满足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外,还须符合《计算机需求标准》中带‘*’号的指标要求”。
二是因不符合《计算机需求标准》而调整采购内容或结果。如某法院数字化会议室信息化项目,因所采购的集中控制终端不符合《计算机需求标准》,最终宣布采购结果作废。
三是违规将不可作为评审因素的指标设为评审因素,或提高指标要求引发质疑。例如,某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将主板接口、USB接口数量等设为评分项;某学院图书馆信息机房项目对实训电脑提出超出标准的配置要求,引发供应商质疑,最终需澄清或调整。
不理解、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为何《计算机需求标准》在执行中会出现上述问题?实操中还需注意哪些方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业务四组组长郭成义说,实践中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不理解《计算机需求标准》;二是理解但未落实《计算机需求标准》;三是虽已执行,但落实不到位、存在偏差。例如以“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等模糊表述作为兜底条款等。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个别采购人竟在本属于供应商填报范畴的指标栏中,直接填入具体参数值,变相限定产品规格。
“从中心四类计算机采购项目实操看,有一类情况值得特别注意:即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除按标准的采购需求格式之外,又额外加入软件采购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级主任科员、信息部部长梁中告诉记者,例如,某计算机采购项目在计算机的采购参数中,采购人额外加入了“安全要求”指标,其表述明显指向某款特定安全软件,但实际上该软件并非计算机整机预装软件。对此类问题,经与当地财政监管部门研究后认为,应当将不属于整机成品预装软件的安全产品分开采购。
建议需求标准迭代 优化多项指标
针对《计算机需求标准》落地中的痛点,多位业内人士给出了建议。
一位采购人认为,若强制将机械硬盘设为实质性要求,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一家计算机供应商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应尽快完成《计算机需求标准》的升级迭代,重点优化机械硬盘、内置光驱、显示尺寸等指标,提升标准与实际采购需求的匹配度。另一家计算机供应商告诉记者,目前7200转机械硬盘已停产,市场上仅剩5400转产品,采购需求是否可以 降低机械硬盘要求或取消机械硬盘;此外,部分单位可以将光驱等非必要参数不纳入采购需求,以防止资源浪费。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提及内存等存储设备价格上涨的问题。有观点指出,内存、固态硬盘和机械硬盘三类存储产品同步涨价,直接导致采购预算压力陡增。也有观点认为,内存价格将逐步回归合理区间,可通过适度的政策引导稳定市场,同时强调,产业发展与问题解决需尊重客观规律,“时间是考验一切的最好办法”。
另有业内人士提醒,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以“涉密”为由绕开公开程序进行内部操作,不仅存在合规风险,也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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