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全球多个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共同发布《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图像与隐私保护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声明凝聚了61家机构的共同立场(签署机构名单见下文附表),旨在回应当前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普遍关切:部分AI图像、视频生成系统,在未经当事人知情与同意的情况下,生成可识别特定个人的逼真图像及视频内容,引发严重的隐私与安全风险。值得注意的是,签署机构重点关注此类技术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侵害。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图像与隐私保护的联合声明
人工智能技术可为个人与社会带来切实价值,但近年来,随着AI图像、视频生成工具在各类社交媒体平台广泛普及,相关风险也日益凸显。利用相关技术制作非自愿的私密影像、诽谤性内容,以及以真实人物为对象的其他有害内容,已成为现实问题。我们对此高度警惕,尤其关注此类行为对未成年人及其他弱势群体可能造成的伤害,包括网络欺凌、网络剥削等。
对相关机构的期望
联合声明提醒所有开发、运营及使用人工智能内容生成系统的机构,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开展相关活动,严格遵守数据保护与隐私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声明强调,在全球多数司法管辖区,未经他人同意制作私密影像等内容,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尽管不同地区的具体法律要求存在差异,但所有开发、使用人工智能内容生成系统的机构,均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机制,严防个人信息被滥用,严禁生成非自愿私密影像及其他有害内容,尤其要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向社会清晰说明AI系统的功能、安全措施、合规使用范围及滥用后果。
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与处理渠道,支持个人申请删除涉及自身信息的有害内容,并及时响应相关请求。
通过强化技术与管理防护,向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人及教育工作者提供清晰、适龄的风险提示与指引,针对性防范儿童相关风险。
协同应对
未经同意生成私密、诽谤或其他有害内容,其危害程度极高,亟需全球监管层面予以重视。
为推动兼顾创新发展与隐私保护的人工智能生态,本声明各签署机构就AI内容生成系统滥用所带来的风险表达共同关切,并将在符合各国法律的前提下,分享执法实践、政策制定、公众教育等方面的治理经验,携手应对全球性风险,履行共同责任。
结语
我们呼吁相关机构主动与监管部门开展合作,在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初始阶段就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技术进步不以牺牲个人隐私、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及其他基本权利为代价,尤其要切实保护全球社会中最脆弱群体的合法权益。
表:签署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以及相关签署机构
国家/地区/国际组织 | 签署机构 |
阿尔巴尼亚 |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信息与数据保护办公室 |
安道尔 | 安道尔数据保护局 |
阿根廷 | 阿根廷公共信息获取局;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监察专员办公室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信息专员办公室 |
西班牙 | 西班牙巴斯克自治区数据保护局;西班牙加泰罗尼亚数据保护局 |
比利时 | 比利时数据保护局 |
百慕大 | 百慕大隐私专员办公室 |
巴西 | 巴西国家数据保护局 |
保加利亚 | 保加利亚共和国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 |
布基纳法索 | 布基纳法索信息技术与自由委员会 |
加拿大 | 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加拿大艾伯塔省信息与隐私专员办公室;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信息与隐私专员办公室;加拿大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信息与隐私专员办公室;加拿大魁北克省信息获取委员会 |
佛得角 | 佛得角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 |
哥伦比亚 | 哥伦比亚工商监管局 |
克罗地亚 | 克罗地亚个人数据保护局 |
塞浦路斯 | 塞浦路斯个人数据保护专员办公室 |
厄瓜多尔 | 厄瓜多尔个人数据保护监管局 |
欧洲 |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员办公室 |
法国 | 法国国家信息技术与公民自由委员会 |
德国 | 德国联邦数据保护与信息自由专员办公室 |
加纳 | 加纳数据保护委员会 |
直布罗陀 | 直布罗陀监管局 |
根西岛 | 根西岛数据保护局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
冰岛 | 冰岛数据保护局 |
爱尔兰 | 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 |
马恩岛 | 马恩岛信息专员办公室 |
以色列 | 以色列隐私保护局 |
意大利 | 意大利数据保护局 |
泽西岛 | 泽西岛信息专员办公室 |
肯尼亚 | 肯尼亚数据保护专员办公室 |
科索沃 | 科索沃信息与隐私局 |
马耳他 | 马耳他信息与数据保护专员办公室 |
毛里求斯 | 毛里求斯数据保护局 |
墨西哥 | 墨西哥反腐败与善治秘书处个人数据保护处;墨西哥墨西哥州及各市透明、公共信息获取与个人数据保护研究所;墨西哥新莱昂州透明、公共信息获取与个人数据保护研究所 |
摩纳哥 | 摩纳哥个人数据保护局 |
荷兰 | 荷兰数据保护局 |
新西兰 | 新西兰隐私专员办公室 |
尼日利亚 | 尼日利亚数据保护委员会 |
挪威 | 挪威数据保护局 |
巴拿马 | 巴拿马国家透明与信息获取局 |
秘鲁 | 秘鲁国家个人数据保护局 |
菲律宾 | 菲律宾国家隐私委员会 |
波兰 | 波兰个人数据保护局 |
葡萄牙 | 葡萄牙数据保护监管局 |
新加坡 | 新加坡共和国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 |
斯洛文尼亚 | 斯洛文尼亚共和国信息专员办公室 |
韩国 |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 |
瑞士 | 瑞士联邦数据保护与信息专员办公室 |
阿联酋 | 阿联酋阿布扎比全球市场数据保护局;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管理局 |
英国 | 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 |
乌拉圭 | 乌拉圭个人数据监管与控制局 |
文章参考来源: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Super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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