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0日,以色列国防部安全出口管制局宣布废除1974年《加密产品与服务监管令》(简称“加密令”),废除令于2026年3月21日正式生效(4个月准备期)。以色列NBlaw律师事务所发布《作为出口领域改革的一部分——以色列在武器出口监管领域与国际接轨》文章,分析以色列此次加密出口监管制度调整要点与实务影响。本期简报对该文章重点内容提炼整理如下:
一、总体改革目标
本次总体改革目标是,减少不必要的监管障碍,促进高科技与国防工业出口,同时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以色列虽非《瓦森纳协定》(Wassenaar Arrangement)成员国,但将采用该协定的国际标准。
二、主要变化:从“广泛监管”转向“出口聚焦”
旧制度(废除前),监管所有“涉及加密手段的活动”:包括初步开发、生产、进口、营销、出口。除非国防部明确豁免,适用于所有加密手段。企业需为每个产品申请“从事加密手段许可证”,该许可证覆盖公司对该产品的全部活动(包括出口),通常不需要逐笔出口许可。
2026年3月21日起,新制度监管范围缩小,仅对出口进行监管(特定情况下对国防用途的营销也监管)。产品范围仅限于“瓦森纳协定第5类第2部分”所列的加密产品(“瓦森纳清单”),即:
● 主要以加密信息安全为核心功能的产品
● 用于信道、混淆、扩频调制的加密技术
● 通信限制(如拦截)相关产品
● 绕过加密机制的产品
● 相关测试、生产设备、软件及技术知识
商业软件产品、App、云系统、非以加密为核心功能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以及符合瓦森纳清单豁免条件的“货架产品”,不再受监管。
仍受监管的产品,需按新流程申请出口/营销许可,而非此前单一的“从事加密手段许可证”,许可流程更复杂。
三、新许可流程(仅针对仍受监管的产品)
对于民用最终用途,向经济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局申请出口许可证。国防最终用途,向国防部安全出口管制局申请许可证。
步骤如下:
1.注册为出口商
2.注册产品(可与出口商注册并行)
3.必要时申请营销许可证
4.根据实际交易逐笔申请出口许可证
四、过渡期安排
2025年11月20日–2026年3月20日期间,旧加密令仍有效,所有申请按旧流程处理。
2026年3月21日起,所有新申请(出口/营销许可)按新制度执行,通过经济部或国防部安全出口管制局办理。
五、现有许可证处理
1.对不再受监管的产品:旧许可证将于2026年3月21日自动取消,无需再持有。
2.对仍受监管的产品:旧许可证继续有效,直至原到期日(不会提前终止)。
3.自动延期:若旧许可证到期日落在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11月21日之间,将自动延长至2026年11月21日。
具体时间表:

六、企业应立即采取的行动
企业需进行法律/技术评估,检查产品是否落入瓦森纳清单(包括豁免条款)。如产品仍受监管,则需根据民用/国防用途尽快联系经济部或国防部安全出口管制局,并准备出口商注册、产品注册、营销与出口许可申请。
编译:王晏君 姜铭玥
审核:原浩 朱莉欣 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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