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3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一项出人意料的最新指南,旨在澄清一年前其政策变动所引发的潜在合规漏洞,阻止中国企业设在境外的实体获取包括英伟达最先进的Rubin和Blackwell,以及AMD的MI350x等全球最顶尖的人工智能芯片。

根据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对总部位于D:5国家组和澳门的实体强制执行先进计算物品许可证要求的指南》(Guidance Regarding Enforcement of License Requirements for Advanced Computing Items for Entities Headquartered in Country Group D:5 and Macau),美方明确澄清:即便相关实体位于D:5国家组(含中国)或中国澳门以外的地区,只要其总部或最终母公司设在上述地区,向其出口先进计算物品(如ECCN编码为3A090.a和.b、4A090.a和.b以及相关.z段落的物品)均需申请许可证。

事实上,这一针对特定总部所在地实体的许可证要求早在2023年11月17日就已通过《出口管理条例》(EAR)第744.23(a)(3)条的最终用户管制首次引入。此后,合规要求经历了一系列政策调整:2025年1月,美方出台《人工智能扩散规则》(AI Diffusion Rule),将上述“.a”类先进物品的管控要求从第744.23(a)条移至第742.6条,纳入全新的全球许可证要求中;然而,2025年5月,美国商务部宣布暂不执行《人工智能扩散规则》带来的新合规要求。由于这一暂缓执行的决定,在过去近一年的时间里,实际上为中国AI企业在马来西亚等海外设立的子公司留下了一个合规窗口。

针对近期业界关于2023年11月建立的既有许可证要求是否依然有效的咨询,美国商务部在最新的周末指南中给出了肯定答复,并对其政策逻辑和具体执行措施进行了详细梳理与重申:

  • 持续执行总部管控原则:根据EAR第742.6(a)(6)(iii)(A)条的规定,向美国以外的所有目的地出口相关先进计算物品时,只要接收方实体总部或最终母公司位于D:5国家组或澳门,许可证要求依然适用。

  • 厘清暂缓执行政策的界限:由于该限制早于《人工智能扩散规则》出台,因此商务部此前宣布的暂缓执行政策,仅适用于目的地维度的许可证要求。只要交易涉及总部或母公司在D:5国家组或澳门的实体,就不得享受暂缓执行的待遇。

  • 明确出口商合规义务:除非能够适用EAR第740.2(a)(9)(ii)条中指定的许可证例外,否则出口商必须继续就此类海外实体交易向BIS申请许可证。对于未能合规的交易,指南引导企业参考EAR第764.5条提交自愿自我披露,许可证申请流程则参照EAR第748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澄清出口限制的同时,美方并未采取全面切断的极端措施。最新指南明确指出,对于那些符合EAR合规要求的正当数据中心运营商,在BIS发布进一步通知之前,并不需要因为本指南的发布而停止对相关先进计算物品(如服务器等)的日常持续使用、存储、处置或售后维护服务。

截至目前,美国商务部、英伟达以及AMD均未对此事立即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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