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7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简称FCC)下属的公共安全与国土安全局(Public Safety and Homeland Security Bureau, 简称PSHSB)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将Digitalsystem Technology Inc.(简称 Digitalsystem)提供的特定国际电信服务列入其“受管制清单”(Covered List)。这意味着该公司根据《1934年通信法》(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第214条(Section 214)申请的国际电信服务授权已被官方驳回,其在美国的商业运营通道面临事实上的切断。此次封杀基于美国跨部门审查委员会做出的特定裁决,反映出FCC在电信安全领域对供应链及技术服务准入的审查更趋严苛。
根据公告披露的细节,美国评估电信服务领域外国参与委员会(Committee for the Assessment of Foreign Participation in the U.S.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 Sector,俗称“Team Telecom”)于2026年4月3日向FCC提交了否决建议,认定 Digitalsystem 的国际电信服务将对美国国家安全和执法利益构成“无法缓解且不可接受的风险”(the unmitigable and unacceptable risks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and law enforcement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FCC跨部门委员会在评估中声称,该服务存在被中国大陆及香港的“威胁行为者”(threat actors)利用的潜在可能,并指称该公司的业务规划、拟议合伙关系以及同现有或潜在服务提供商的关系加剧了上述风险。FCC明确指出,由于该企业在审查过程中的答复前后矛盾且不断变化,损害了作为国家安全缓解合作伙伴所必须具备的坦诚与可靠性,这使得任何常规的合规妥协与缓解措施均变得不再可行。该企业在接受FCC审查期间的表现,成为了导致和解谈判破裂、合规缓解方案被一票否决的直接原因。
此次FCC出台的管制措施及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限制的业务范围精密锁定:此次列入受管制清单的,是 Digitalsystem 根据《1934年通信法》第214条(Section 214 of the 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规定所提供的全部国际电信服务。
穿透性的实体覆盖效应:该项禁令的法律效力不仅约束母公司本身,还自动穿透并覆盖 Digitalsystem 旗下所有的子公司(subsidiaries)和关联企业(affiliates)。
适用的核心授权法源:FCC此次将相关服务纳入受管制清单,主要依据美国《2019年安全和可信通信网络法案》(Secure and Trusted Communications Networks Act of 2019)第2条(Section 2)以及联邦通信委员会相关配套规则。
随着 Digitalsystem 案的尘埃落定,FCC针对外部信息通信技术与设备供应链的“受管制清单”已历经多次扩容。此次最新管制动作表明,FCC正通过将具体的行政执法建议转化为长效的管制清单机制,构建起一套涵盖底层硬件、网元设备、整机系统乃至跨境数字通信服务通道的立体化、常态化封锁体系。
相关网址:
https://www.fcc.gov/document/fcc-adds-digitalsystem-technology-inc-services-covered-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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