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当前,我国持续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服务需求加快释放,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逐步成为衔接技术供给与行业需求的重要支撑。《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

本次专项行动以“扩量提质、梯次培育、创新引领、应用导向”为原则,以构建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服务商梯队为主线,加快培育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突破2000家;到2027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不少于3000家,支撑形成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通知部署了四项重点任务,包括建立服务商资源池、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推动规模化应用、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通知提出,探索通过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模式,加大大模型、智能体、Token等服务采购力度,提升行业用模用智质效。鼓励服务商搭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扎根用户现场,保障场景落地。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中“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建立服务商资源池,靶向提升服务商技术创新、集成交付、安全合规能力,锻造一批懂行业痛点、通技术机理、知安全风险、善交付运营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队伍。到2026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突破2000家,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梯队,复杂场景交付能力显著增强。到2027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不少于3000家,支撑形成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二、重点任务

任务一:建立服务商资源池。各地区组织摸排本地区服务商情况(包括注册在本地的中央企业),建立服务商档案(附件1)。到2027年底,下辖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的省份,本地区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0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总各地区服务商资源池信息,依据相关标准形成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并适时进行发布。

任务二:提升服务供给水平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模数共振、算电协同等类型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统筹用好本地区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为服务商提供技术研发、测试验证、中试熟化等基础条件,加速解决方案创新,支持服务商“专精特新”发展壮大。支持服务商聚焦软硬件适配、多模型协同等重点技术难题开展靶向攻关。鼓励服务商提升对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人工智能训练推理芯片等基础软硬件产品相关集成应用能力。及时向服务商推送各类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风险事件。引导服务商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伦理治理、业务合规等管理要求内嵌到研发、部署、应用全流程,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

任务三:推动规模化应用。引导服务商围绕高频、刚需、可复用的业务,封装构建模块化、标准化解决方案产品包,形成一批“小快轻准”的人工智能产品服务。依托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开源社区等平台,分行业开展针对性供需对接活动,对服务商进行宣介推广。组织开放一批真实场景,积极引入服务商开展落地实践,推动服务商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打造标杆方案,形成带动效应。探索通过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模式,加大大模型、智能体、Token等服务采购力度,提升行业用模用智质效。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完善“出海”综合服务体系,依托一带一路、金砖、中国-东盟等合作机制平台,推动优质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出海落地。

任务四: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支持服务商加强与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中国算力平台等对接,用好“算力券”等政策工具,降低算力成本。优化智能编程工具,提高软件供给能力。依托“模数共振”“工业数据筑基”等行动形成的场景、数据、模型、智能体等成果,向服务商开放调用接口或提供试用通道。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与龙头服务商共建实训基地,批量培养“懂业务、通模型、知安全、能交付”的复合型应用人才。鼓励服务商搭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扎根用户现场,保障场景落地。

三、工作安排

(一)各地区汇总服务商档案,形成本地区服务商资源池(附件2),按照相关报送要求(附件3),于2026年12月1日前将资源池信息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定期更新服务商资源池内容。

(二)各地区组织服务商建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并将服务团信息(附件4)随资源池信息一并报送。原则上各地区报送不少于10个服务团,每个服务团应由1家服务商牵头、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实地指导,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效,协调打通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各地区总结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于2027年12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附件4)。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整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梳理总结标杆服务商、解决方案、服务团等系列工作成果。

四、组织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与关键事项,对于专项行动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在有关政策、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加大成果应用推广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建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线上平台,做好信息共享运用。鼓励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给予服务商相应配套资源。

附件:

1.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2.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3.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4.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5.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行动总结报告(模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8月27日


七问+一图,读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服务商行动》)。为便于准确理解、把握行动要点,推动落地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开展《服务商行动》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提升,促进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和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当前,我国已涌现一批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但仍面临资源底数不明、交付水平不均、商业闭环不通、服务生态不壮等痛点问题。

为统筹人工智能产业供给与落地应用,培育专业化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主体,破解行业规模化推广难点堵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立足职责,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系统布局重点任务,推动建立服务商资源池,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打通应用路径,壮大服务商生态,支撑“人工智能+”行动深入实施。

二、《服务商行动》的推进思路是什么?

《服务商行动》以“扩量提质、梯次培育、创新引领、应用导向”为原则,以构建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服务商梯队为主线,加快培育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行动主体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本地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与行业应用需求,通过推进落实重点任务,扩充服务商资源池,提升服务供给质效,创新服务模式,壮大完善服务生态。

行动成果包括建立全国及各地区服务商资源池,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服务商,打造一批上下游协同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形成一批“小快轻准”的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培养一批“懂业务、通模型、知安全、能交付”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等。

三、《服务商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服务商行动》提出,到2026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服务商数量突破2000家,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梯队,复杂场景交付能力显著增强;到2027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服务商数量不少于3000家,支撑形成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其中,下辖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的省份,到2027年底本地区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0家。

四、《服务商行动》布局了哪些重点任务?

《服务商行动》聚焦当前服务商发展面临的痛点问题,系统布局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摸底数,建立服务商资源池。组织全国各地全面摸排服务商情况,建立完善服务商档案,汇总形成全国服务商资源池,为服务商培育和管理提供资源底数。

二是强能力,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推动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强化上下游单位联动。统筹各类创新载体,优化技术创新能力。及时推送安全风险,提升服务商安全、伦理、合规等管理能力。

三是促闭环,推动规模化应用。鼓励打造标准化服务,形成可复制解决方案。做实供需对接活动,加大宣传推广。扩大场景开放范围,提升服务商采购力度。完善出海服务体系,推动优质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出海落地。

四是壮生态,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用好“算力券”等工具,保障服务商要素供给。鼓励共建实训基地,发展前线部署工程师(FDE),提升专业人才储备。

五、《服务商行动》重点聚焦哪些服务类型?

《服务商行动》重点聚焦五类服务类型:

一是咨询规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战略咨询、行业洞察分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等服务。

二是交付实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平台工具使用、应用定制化开发、系统集成等服务。

三是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终端设备维护、系统监控检修、软件维护更新、产品迭代优化等服务。

四是安全治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安全防护、风险预警、安全加固等服务。

五是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相关教学培训、测试评估等服务。

六、《服务商行动》后续是否会出台配套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加快制定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相关标准,通过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工智能分技术委员会(TC28/SC42)、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MIIT/TC1)已组织编制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总体要求、成熟度评估、FDE分级能力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服务商可对照标准强化自身服务能力,各地方、有关行业协会和评估机构可参照该系列标准,规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以标准化助力行动落地见效。

七、《服务商行动》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与关键事项,对于专项行动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在有关政策、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加大成果应用推广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建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线上平台,做好信息共享运用。

鼓励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给予服务商相应配套资源。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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