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公布10起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

网安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典型案例

1

鄂尔多斯侦办一起网红故意虚构打架斗殴剧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

鄂尔多斯本地网红王某等5人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获取流量收益,利用网络平台直播间编造虚假剧情,自导自演被殴打的悲惨经历博取同情,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部分网民报警求助,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鄂尔多斯侦办一起侵犯公民隐私系列案

鄂尔多斯八家助贷公司以合法公司为伪装,藏身商务楼宇,非法购买150万余条个人信息,雇佣人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发送短信、拨打贷款电话等方式,诱骗700余名群众向助贷公司缴纳服务费900余万元,造成群众大量财产损失和个人隐私泄漏。

公安机关依法对20名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呼伦贝尔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案

杨某等6人在早市、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做抖音拉新、更新活动,注销自己的抖音账号就可以领取小礼品”为名,利用老年人互联网知识欠缺和防范意识不足的弱点,诱骗、操控老年人手机,非法获利6千余元。

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呼和浩特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呼和浩特某家具公司店长沙某某向石某某等人购买包含户主姓名、户主电话、房屋位置、户型数据等公民个人信息4700余条,用于邀约购房业主推销公司产品从而获得提成。相关人员获取到信息后又层层转卖,共获利2.8万余元,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公安机关依法对沙某某、石某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

包头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嫌疑人李某、杨某、刘某、陈某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名义,骗取乡镇农村居民手机号和验证码提供给上线陈某某,用于注册网络平台账号售卖,形成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利益链条,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

赤峰市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杨某某、谢某某等人利用社交软件发布购买互联网账号广告,以“闲置账号高价变现”名义,收购QQ、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各类实名互联网账号1万余个,转卖境外诈骗分子,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

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等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

通辽侦办一起考试作弊案

康某组织犯罪团伙分工协作,利用摄像头、发射器、微型耳机等设备,在全国三项岗位安全生产考试期间传递试题答案,实施考试作弊,牟取不法利益,对考试公平公正造成严重侵害。

公安机关依法对康某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

呼伦贝尔侦办一起网络水军案

陈某、王某某等5人使用抖音账号通过为特定网络直播批量点赞、评论、增加虚假播放量等方式,抬高平台直播账号热度、为电商刷好评,误导普通消费者,破坏市场竞争环境,扰乱市场公平秩序,非法经营所得5万余元。

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

赤峰侦办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

2018年起,孙某某通过无人机维修服务承接破解无人机业务,为33台无人机解除相应禁飞、限高防护机制,达到无人机“黑飞”目的,收取服务费用6千余元。严重扰乱空域管理秩序,危及公共安全。

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

巴彦淖尔侦办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曹某、旷某某等人为提高产品单位卖价,将作弊器连接食品公司地磅系统,造成地磅称重数据失准无法完成正常称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公安机关依法对曹某某等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 源: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编 辑:戴紫君

校 对:张佳良 戴思惟

审 核:李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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