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月1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下属的公共安全与国土安全局(Public Safety and Homeland Security Bureau)正式发布了编号为DA 26-588的官方公告,宣布将“玩具无人机”(Toy Drones)以及包含外国制造零部件的玩具无人机,从具有严厉制裁性质的“受控设备清单”(Covered List)中移除。此前在2025年12月22日,该委员会曾基于国家安全跨部门机构的裁定,将所有在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UAS)及其关键部件全数纳入这份受控清单。此次的政策调整源于美国战争部(Department of War,也即美国国防部)于6月12日作出的一项新裁定,认定特定的低技术门槛玩具无人机由于缺乏核心性能,不足以对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人的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然而,这项看似放宽限制的豁免政策,却设置了极具针对性的兜底排斥条款,对部分中国实体依然维持着严密的市场封锁。公告明确规定,即使一架无人机完全符合所有关于“玩具”的严苛参数,但只要它是由《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案》(Fiscal Year 2025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第1709条所认定的实体生产,就绝对无法享受任何豁免待遇。这意味着,部分早已被美方列入特定监管或制裁视野的中国无人机制造商,哪怕仅仅生产最基础的纯机械遥控小玩具,也依然被死死挡在美国市场的大门之外。

为了清晰界定何为不具备风险的“玩具”,美国战争部在这份裁定中划定了极其苛刻的技术参数与功能红线,要求设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能脱离受控名单:

  • 物理属性与飞行性能受到极度限制:最大起飞重量不得超过150克,最长飞行时间被严格限制在10分钟以内,最大水平飞行速度不得超过10米/秒,最大持续飞行高度必须在300英尺及以下,且设备绝不能包含无刷电机。

  • 导航与通信能力被全面阻断:禁止配备GPS、GNSS或同等系统,这意味着设备不能拥有自动返航、航点飞行或目标追踪等基础智能化功能。同时,禁止具备任何网络连接能力,包括无法连接互联网、移动应用、蜂窝网络或Wi-Fi;遥控操作只能被限制在100米以内的视距范围内,且只能使用2.4 GHz或5.8 GHz频段的专用射频链路,无线电频率和WiFi信道不可被修改或编程,并须严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 传感与扩展载荷功能被严厉禁止:严禁搭载任何成像或感知模块,如照片与视频摄像头、麦克风、实时视频流、机载录像设备或任何能够用于监视与数据收集的传感器。此外,禁止预留任何模块化有效载荷接口,包括空投释放装置、探照灯、频闪灯、微型第一人称视角(FPV)相机以及保护笼。

  • 商业定位必须单一明确:该设备必须在商业营销中明确标注为仅供娱乐使用的“玩具”。

该公告的落地,反映出美方监管体系试图在纯粹的低端娱乐设备与具备实际作业能力的无人机之间划定一条绝对物理界限。这种对无人机的航程、续航、感知、有效载荷、网络连接以及数据收集存储能力进行剥离的合规要求,表明美国在执行供应链安全筛查时,其技术审查的颗粒度正变得空前细致。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后续将向电信认证机构(TCBs)、测试实验室以及设备授权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合规指导,以确保这些排他性条款在实际审查程序中得到彻底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所述信息均来自合法公开渠道,我们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或准确性作出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文内容仅供分享、交流和学习之用,任何人不应将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作为决策依据。因依赖本文内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免责声明不构成法律、财务、医疗或其他专业建议,建议在做出任何决定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声明:本文来自合规小叨客,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安全内参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anquanneic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