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数据的例外。
本指南用于记录 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f) 项意义上的利益衡量, 可作为完成全面利益衡量的证明材料,供提交或出示给汉堡数据保护和信息自由专员或其他相关方。
本文在不否定我国既有以“数据出境”为轴的跨境数据治理框架的前提下,将跨境“访问”从单纯的出境触发情形中抽离出来,作为一项与全球化经营密切相关的独立治理议题加以分析,...
此次修法将关基安全保护的法律责任作为重点关切,通过体系化、梯度化的责任设计,切实推动运营者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并进一步完善网络产品和服务责任链条,全面提升关基...
回顾欧盟各机构参与立法的相关咨询和意见文件,结合目前欧盟在数字监管上的最新发展,欧盟人工智能的政策起草与立法规制核心主要聚焦于十项关键议题。
报告提出,数据跨境流动虽面临监管分歧与地缘政治竞争,但仍是数字经济运转的核心基础,其治理关键在于在保护隐私、基本权利与国家安全的同时提升制度互操作性。
欧盟《数字市场法》(DMA)确立了一套明确的客观标准,用以识别“守门人”。
在当今的企业环境中,人工智能(AI)早已不再局限于解答问题或草拟邮件,而是真正开始主动执行操作。
本文基于对多款产品的实战审计经验,结合行业已发生的真实安全事件,系统性地分析指纹浏览器行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文中不涉及具体厂商名称和可利用的漏洞技术细节。
本文旨在系统梳理中国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演进脉络与运行逻辑,并着重聚焦于数据安全维度的评估要点与企业合规应对。
报告立足端侧大模型的独特技术架构与运行机理,系统剖析其在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及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环节中潜藏的风险特性,通过全面梳理国内外相关立法动态与实践经...
新法已部分生效,将于2027年全面生效。
4300万民众的求职信息泄露,按法国总人口6800万计算,占比高达63%。
本文将介绍《数字综合法案》和《人工智能数字综合法案》针对欧盟人工智能监管的主要提案以及对欧盟人工智能监管体系的影响。
丹麦也成为继荷兰、西班牙、挪威等国家之后,又一针对TikTok数据传输风险发布官方提示的欧洲国家。
本文旨在深入剖析2025年域外主要经济体人工智能治理范式的演进路径。通过梳理美、欧、英及亚太地区的政策全景与深层动因,揭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正从单一的风险规制走向地缘...
监管机构表示,之所以开出4.4亿元的巨额罚单,是综合考虑了两家公司的财务能力、对基础安全原则知识的匮乏、受影响人数规模、涉及数据的“高度”个人性质和少数金融信息的风...
本文梳理LLMs在隐私保护方面的合规性应用情况;同时分析针对LLMs隐私的典型攻击及防御手段,并从“数据—训练—推理”全生命周期角度探讨了提升LLMs安全性的举措,指出未来需着...
本文以企业合规视角总结了2025年度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领域的立法与执法重点,并对2026年作出展望。
算法不仅是数据驱动的计算方式,还是在智能社会发挥事实性约束作用的规制效力。随着算法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公众权利的重要因素,中国将算法作为独立的治理对象,构建了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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