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朱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中心研究院研究员

数据隐私是当前热点。一方面,个体忧虑隐私,且相应思潮愈发显著;另一方面,数据成为数字新经济所需的“石油”。如何求取二者之恰当平衡?针对这一题目的思想框架不少。其中较为经典者,当属Lawrence Lessig提出的“四要素”框架:法律、规范、架构、市场。

无论是数据隐私相关之法律议题,还是行业如何在隐私方面自律,抑或互联网这一全新架构如何变动隐私保护之格局,对前三项要素的讨论,实已“汗牛充栋”。然而,对市场的深入谈论,暂时而言仍然不多;实际上,一旦提及“买卖隐私”或“数据交易”,招来的可能更多是不解,甚或厌恶。

如此偏倚,忽视了数据隐私议题中相当重要且有趣的一面。在2019年由纽约大学出版社刊行的新著The Identity Trade: Selling Privacy and Reputation Online中,Nora Draper全面检视了过去近30年间,市场在隐私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

具体而言,他将这一市场的起落大致划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隐私保护产业以“避世”为卖点,侧重为个体提供匿名浏览或交易的工具。然而,这一趋势未成气候;方兴未艾的第二阶段,产业参与者不再强调完全匿名。由“经营声誉”“自我营销”与“从数字经济中分润”等角度切入,企业转而关注如何保障网络世界中个体的自主地位。

这一市场本身,及努力开拓市场、彼此激烈竞争的相应企业,都远非孤立实体;恰恰相反,承继、传播数据隐私相关之思想观念的同时,这些企业也在影响着四要素的平衡。

以第一阶段中侧重“遁世”的隐私产业为例:一方面,这一产业的生长源于同时段盛行的“互联网乌托邦”设想,其中企业的广泛宣传又塑造了后来议员与民众的思想观念;另一方面,这一产业既催生了2000年前后的立法热潮,本身又倾坍于“9 ·11”事件后安全话题的甚嚣尘上,与隐私话题的失语。

类似的复杂互动,亦见于尚未结束的第二阶段。以下将分别介绍上述两段演变,并结合现状作评论与展望。

“遁世”:匿名技术与数据经纪的兴起

在美国,针对数据隐私的忧虑由来已久:19世纪末时,人口普查引入机械手段以加速处理效率,即已引发隐私担忧;20世纪中叶,征信机构“遍地开花”,又兼政府广泛利用电子计算机处理政务,引致各界纷纷催促立法规范数据收集、存储及处理。

然而,数据隐私真正落实到个体层面,还要追溯到90年代:伴随个人计算机及互联网“飞入寻常百姓家”,今日频引争议的、商业企业广泛收集并利用个体数据的问题,已频频现诸纸面。据原书所引皮尤机构调查显示:至2000年前后,担忧企业或陌生人借网络获取自己或家人数据的美国人,占总体比例已高达86%。

与此相伴者,是对未来互联网之近乎“乌托邦”的设想。其中最具代表者,莫过于名噪当时的《网络空间独立宣言(下称《宣言 》)》:“工业世界的政府们,你们这些令人生厌的铁血巨人们……作为未来的代言人,我代表未来,要求过去的你们别管我们。在我们这里,你们并不受欢迎。在我们聚集的地方,你们没有主权。”

之后,持无政府立场的《宣言》,亦相应强调互联网应是一个“不存在……特权或偏见”“都可以表达他们的信仰而不用害怕被强迫保持沉默或顺从”的世界。循此,匿名成为互联网世界的自然要求:分割线上线下,则线上及线下人格均得以自由。

如此意识形态与相应商业前景,共同催化了第一代隐私产业。实际上, 那些开设企业、兜售隐私服务的年轻创业者,通常有极高的学历,笃信以上乌托邦思想,亦躬行匿名化宗旨。如果将隐私混同于“保密”或“私密”,这些创业者的产品,无疑在保障隐私方面做到了极致。

简言之,借助他们开发的产品,互联网用户可在“隐身”与“实名”间灵活切换:一旦选择前者,网站只能读到产品赋予用户的假身份,而无法识别至个体;再进一步,部分企业为用户提供多重身份,以满足不同场景下的需求;保护最严者,连产品提供方——以及监管机构——都无法解开用户真实身份。

类似保护亦延伸至交易层面:一方面,与银行及邮政服务合作,部分企业支持用户匿名购物。借助一次性购物卡及毋需真实地址的投递服务,用户可在掩盖真实身份的前提下完成交易;另一方面,也有初创企业致力为用户充当数据“经纪”。

具体而言,同样定位于维护匿名,此类企业左手沟通用户,展现企业需求;右手联络企业,助力采集信息。理想状态下,企业得到信息,却无法由此识别个体;同理,个体可享受定制服务,又毋需担忧企业知晓自己。部分企业甚至提供更为严密的“分布式”保护:账户密钥拆为几部分,分别封入银行保险;除此,账户不能解密。

设想很美。然而,2001年之后,以上创新,大多销声匿迹。“大气候”和“小天气”,都是产业面临滑铁卢的原因:一方面,如多位产业参与者所述,隐私理念“超越了(20世纪90年代)这个时代”,产品销量因而始终不温不火;另一方面,紧随互联网泡沫破灭的,是举世瞩目的“9·11”事件。

“9·11”恐袭给美国造成的深远影响之一,是国家出于反恐的理由,对个人数据隐私干涉和入侵力度日益加大,这一格局至今未变。图为“9·11”恐袭之后的双子塔遗址。

袭击以后,对安全的担忧,彻底压过了对隐私的呼唤。之前,从业者是立法者和投资者的“宠儿 ”,时常出入国会,参与立法听证,融资亦顺风顺水;之后,多部已成形的立法草案,均“无疾而终”。一度热情的投资者,也不乐意冒成为恐怖分子“帮凶”的风险,继续为此类隐秘网络服务买单。

“当头棒喝”下,从业者也在反思。以下教训,因实践愈显深刻:首先,超越时代,既可能是勇敢,也可能是鲁莽。诚然,从业者的许多宣传与论说,唤起了公众关注,也赋予学者灵感;然而,对一新生产业而言,以宣传扭转公众观念,无疑是过分沉重的负担。

实际上,部分揭示隐私威胁、宣扬产品安全的广告,还曾因“夸大宣传”等原因,引起监管机构关切。其次,比前一点更为重要的,是不能片面地将隐私视为“保密”或“匿名”。在理论层面,这一界定忽视了太多侧面;在实践层面,如此定义之隐私,在实践权衡中过于单薄,难与其他价值颉颃。这也催生了产业的转型。

“市隐”:声誉管理与数据经纪的“进化 ”

相比以“遁世避离”为纲领的第一阶段,21世纪初的隐私产业——尽管风波险恶,许多企业仍然活了下来——可谓发生了“90度”急转弯。简言之,在对待个人信息的态度方面,它们比之前更开放、更灵活:声誉管理取代匿名化,成为产业界的新“宠儿”。

现在,隐私产业的任务不再是将个人置于黑暗,使其无法识别;而是为个人“打光”,展示自己乐意展示的一面。当然,原有的精神并未尽数消弭,数据经纪业务仍然存在。与上述一致,新的经纪服务,同样淡化了其中“匿名中介”的一名;与之相反,个体当由此类经纪“了解你自己”,并从积极参与数字经济中分润。

声誉管理层面,霍夫曼“拟剧”理论的影响清晰可见。所谓“拟剧”,可大致翻译为“生活就是舞台”:面临不同的场景,个体戴上不同的“面具”,以社会所期待的方式举手投足;不分场景行事,或打破场景常规,不仅会因“不配合场景”而招致尴尬或羞愧,还可能因违背社会规范而遭受惩罚。

一旦提出,这一理论即受广泛引证;引证者中,不乏隐私领域中里程碑式研究——譬如John Whitman对欧美隐私文化的比较,又如Helen Nissenbaum对“基于场景的隐私”的阐释,等等。对应于生活实践,通过策略性地表达信息来培植、守护好名声,可谓每个人的日常“功课”。

互联网激发了这一需求。一方面,“互联网永不遗忘”:已淡出回忆的青葱丑事或当年悔恨,仍有可能停留于陈旧页面,成为个体约会、申请或求职时意想不到的障碍;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甚至将“贩卖丑闻 ”做成一种商业模式。

例如,在美国,个体一朝被捕,其个人信息及身着囚衣的照片就会公开于当地网站。部分企业由此嗅到了生财之道:它们将这些信息收集起来,以“便利个体查询社区安全”为名,予以集中列示。哪怕个体实属清白, 一旦搜索他/她姓名,囚衣照仍将显示于结果前列。想要摆脱,个体只能向网站交钱。同理,也有网站借汇集不雅照索取钱财。

声誉管理企业应运而生。据作者观察访谈,一言以蔽之,此类企业侧重“以正面信息淹没负面历史,使搜索个体姓名的结果符合个体期待”。为此,他们广泛借助公关理论与搜索引擎优化术,以精心编写的积极消息充塞搜索结果前列,将旧的不堪内容“挤”到无人关注的后几页。

有的企业走得更远:消除不堪往事与强化正面形象,在具体实现方面并无显著差异;循此,“擦除负面、维护隐私”与所谓“营销个体、界定品牌”间,实无明确界限。靠声誉赚取巨额利益的名人,以及在社交媒体中“泡”大的学生,都是此类企业的主要客户。隐私不再是“遁入山林”,更多是“隐于市集”。

隐私产业的另一特点,是前述“数字经纪”的转型。与甘当守秘中间人的业界先辈不同,领域内新军更重视以下两点:其一,协力个体了解、成就数字时代里的自己。现在,此类产品不再竭力隐藏用户信息,而是帮助用户收集、分析自己产生的信息,并以此实现用户的目的。

据从业者称,一方面,借助更丰富的、由自己衍生的数据,个体得以更深入地了解自己,并由此实现自我管理与自我提升;另一方面,确实,在数字经济巨头面前,个体在知识、技术方面都处于劣势。通过使用这类新工具,个体也将逐渐具备数字思维、熟稔相应技术;二者间沟壑,当因此逐渐弥合。

数字经济的新卖点之二,是消灭数字时代的剥削、为个体争取公平的回报。近来,围绕数字经济,尤其是个体数据权属及相应收益回报的争议,很多。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所谓“免费模式”足以补偿个体在数据方面的付出。

新一代从业者称,他们将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由数字经纪协助,个体得以“从心所欲 ”地追踪、收集、存储、交易自己的各方面数据。“合则多利”:对个体,交易系于一人之手,纠纷自有经纪处理,毋需再担忧巨头的“压迫”或“剥削”;对企业,如此交易在尊重用户意愿、维护双方信任的同时,也确保了所得个体数据的完整、准确与及时。

“浑然”:数字经济大潮下隐私保护的新趋势

原书内容远较以上部分丰富:一方面,“一阶段”“二阶段”分期实属权宜之计,未必能勾勒丰富产业动态的全貌。实践中,两期企业所秉持理念,及两期企业所开发之产品,均有许多连贯与交集;另一方面,穿插于产业观察与相关访谈之间,尚有作者对各派隐私理论的全面梳理与编织。

对本书写作风格,以下赞誉似并不过分:很难再找到另外一本如同此书一般,“称提”妥帖一手业界内容与深度学理论说的隐私研究著作。这些貌似“佶屈聱牙 ”的梳织绝非冗赘:没有这些引证,作者也写不出产业、学术与监管间的丰富互动——前者从后两者汲取诸多灵感,又反哺于后两者。

譬如,在第一阶段,隐私在人格层面意义的竭力张扬,成为以上三者间的共同语言:产业奉此圭臬,循此纲领,以“无法追踪、识别个体”为出发点做产品;那些在学堂讲演,或于国会作证的创业者,又将这一潮流携入学术与监管语境。

今日对“可识别性”之强调,背后或多或少有产业的一分力。同理,在共识逐渐移向数据开放、流动与利用的今天,产业也成为其中“弄潮儿”:前面已提到,哪怕是从业者,许多人也会征引霍夫曼的理论;反之亦然,以上针对数字经济的宽容态度,本身又是前述共识游移的动力之一。再进一寸,市场与法律,本身就是规制倚赖的两根彼此相依的台柱。

不过,以上联结之下,尚有更为丰富的故事图景。原文结尾有所简述,但未投入多少篇幅:相比容易发现的“助人隐遁”或“予人假面”,更为通行的趋势,是令隐私价值观“浑然”于其他用途应用之中。

譬如,主打“实名社交”、以“信息流”为特色的脸书占据社交市场主导之余,倡扬“阅后即焚”“私密聊天”的新生代社交软件纷纷崛起;实际上,连脸书自己,也开始鼓呼隐私这重叙事。

固然,这些应用并非用于求取匿名,也常无意于搽除历史;然而,讨论隐私产业,怕是不能脱开这些“舞者”——隐私是它们的特点所在,也常常是用户非彼而此的原因,它们也是舞台上的一员。

这也与笔者之前撰写的一篇文章(《听说这一届年轻人不关心隐私?》)观点一致:谈论信息时代的隐私时,部分“国民应用”不应缺席。在国内,专门的匿名或加密软件很难称得上普及;是否确实存在针对个体声誉管理的,也颇值得商榷。以上并不意味着隐私没有在产业中留下丝毫烙印;截然相反,在移动互联网最为令人艳羡的胜利之一中,也有隐私的浓厚痕迹。

从近几年陆续放出的公开课演讲等材料中,笔者曾简笔整理微信产品的设计哲学:给用户多点安宁,让用户按自己的意愿“打扮”自己,以及给用户一个“遗忘历史”的机会,都曾造就其中特定产品特性的设计。对照此处哲学与前述学理,相似之处依稀。

结评与展望

总之,借助对已有理论的全面编理及大量业界内容的积累,作者写出了一本颇为独特的著作:回环往复的说理与产业人士的简明交颈环绕,而不显其突兀。细看之下,隐私产业的发展又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产业价值观更切合“隐私”的字面含义,旨在帮助个体“遁世”——保持匿名与秘密。

然而,这条路走不通;于是,等到第二阶段,产业开始拥抱数据开放与流动。在这一纲领下,包括声誉管理、数字经纪在内,各类协助个体拥抱数字经济的产品纷纷出现,生机一片大好。从这个角度看,数字经济的未来图景,必将是开放流动与尊重隐私的融合。

产业演变的本身即已激动人心:社会对隐私的了解因此更加深入,相应教益也早已传导至学术、监管等层面。不过,这一故事的图景,至少还可做两重扩张:第一重扩张,指的是隐私价值观向其他领域应用的渗透——那些以隐私为“卖点”“护城河”甚或商业模式根基的应用,也当纳入对隐私产业的考察之中;第二重扩张的视角则更为远大。

开头提到,保护隐私权有四根“柱石”:市场、法律、规范与架构,四者总在动态中相互平衡。相比法律等“梁柱”,对市场的考察,之前尚显稀薄;现在,随着相应研究日益系统,或有必要正视市场之用、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考察四者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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