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重拳打击涉网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重点围绕整治网络乱象重要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卫督促网络运营者切实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等方面,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工作,不断规范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省网安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办理行政案件6467起,对突出问题乱象挂牌整治72批次;警告4631家(人)次,罚款37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行政拘留185人,对违法违规网络运营者暂停业务或停机整顿140家次,关停或下架违法违规移动互联网应用1000余款

现发布“净网2019”专项行动第六批清理整治典型案例

(一)无锡某智慧便民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无锡某智慧便民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应用导航系统,遭黑客攻击破坏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该公司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制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今年7月,无锡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罚款5万元,对公司主管人员予以罚款2万元,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二)海安市某中学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南通海安市某中学网站遭攻击入侵,被加挂网络招嫖类违法暗链。经查,该中学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制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技术保护措施严重缺失。

今年8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中学予以罚款3万元,对校方负责人员予以罚款1万元,责令限期整改。

(三)泗洪县某党政机关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宿迁泗洪县某党政机关门户网站遭黑客入侵,网站首页被植入淫秽色情网站链接和图片。

经查,该党政机关未采取防入侵等技术保护措施。今年7月,宿迁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该党政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四)宿迁某水闸管理局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宿迁某水闸管理局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鉴于该管理局隶属水利部淮委沂沭泗局,是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工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网络安全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

今年8月,宿迁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31条、第59条规定,对该水闸管理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五)南通某电视台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工作发现,南通某电视台作为市级内保重点单位,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

今年7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该电视台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六)常州某IDC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不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义务、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案

接公安部通报线索,IP为61.160.***.***的服务器存在淫秽色情违法信息。经查,该服务器系常州某IDC公司所有,租用给他人搭建网站(另案侦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该IDC公司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为身份信息提供不全的用户提供接入服务、未履行违法信息发现处置义务等违法行为。

今年8月,常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4条、第47条等规定,对该IDC公司予以警告,责令停机整顿。

(七)杨某不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义务案

工作发现,杨某(男,30岁,连云港人)租用虚拟服务器,搭建“928自动发卡平台”、“易佰科技”等网络交易平台,为700余名没有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网络交易等服务。

连云港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4条、第61条规定,对平台运营者杨某予以罚款5万元,责令停机整顿。

(八)上海某IDC公司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案

接公安部通报线索,位于苏州昆山市的上海某IDC公司机房内,存在淫秽色情违法信息。经查,工作人员曾在巡查中发现,托管在该数据中心的服务器上存在违法信息,当时虽删除但未进行现场证据留存,且未向公安机关报告上述情况,导致给公安机关查处开设违法网站人员工作带来困难。

今年7月,苏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7条、第68条规定,对该IDC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九)李某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案

在侦办一起公安部督办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的过程中发现,成都某科技公司员工李某(男,30岁,昌吉人)利用招募网络攻防技术人员之便,使用黑客软件,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

今年8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7条、第63条规定,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

(十)商某提供危害网络安全活动专门工具案

工作发现,商某(男,25岁,常州人)在网上售卖违法违规VPN工具。经查,该商在网上与他人联系,以每个账号35元的价格向他人(另案处理)购买违法违规VPN账号100余个,后转售牟利。

今年8月,常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7条、第63条规定,对商某予以行政拘留2日,没收违法所得。

(十一)胥某某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案

接网民举报,有人利用外挂软件,可抢挂滴滴打车机场附近预约单。经查,胥某某(男,23岁,南京人)利用其购买的某款外挂软件(另案侦查),干扰滴滴打车正常排单次序,实施违规抢单。

今年7月,南京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74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胥某某予以行政拘留2日。

(十二)刘某某、韩某某非法获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

接群众报警,称无锡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骚扰电话频繁,怀疑自己个人信息被泄露。经查,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刘某某(男,30岁,无锡人)非法获取无锡个别小区业主个人信息1000余条,用于推销装潢业务,同时,将该部分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韩某某(男,23岁,徐州人)。

今年7月,无锡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刘某某予以罚款3万元,对韩某某予以罚款2万元。

(十三)陈某某、卢某非法获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

接群众报警,扬州宝应某医院疑似有人泄露孕妇个人信息。经查,该医院职工卢某(女,40岁,扬州人)利用工作之便,非法获取产妇姓名、婴儿性别、联系电话、是否顺产等400余条个人信息,出售给儿童摄影店店主陈某某(男,51岁,扬州人),用于推销摄影业务。

今年8月,扬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陈某某、卢某分别予以罚款3万元。

(十四)刘某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

工作发现,刘某(男,29岁,连云港人)利用其在连云港某装饰城经营家具店便利,非法向他人提供客户资料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3000余条。

今年7月,连云港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刘某予以罚款8万元。

(十五)陆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工作发现,陆某(男,22岁,南通人)在百度贴吧发布内容为“有饮料吗”等贴文。经查,该陆交代,“喝我水”与“和我睡”谐音,其企图通过发布隐晦信息,以饮料价格100倍的支付方式,实施招嫖。

今年8月,南通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第67条规定,对陆某予以行政拘留2日。

(十六)杨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在侦办一起公安部督办侵犯著作权案的过程中发现,杨某(男,39岁,锦州人)、付某(男,34岁,益阳人)、曹某某(男,35岁,济南人)利用QQ、百度云向他人发布《流浪地球》等盗版影视资源,尚不构成犯罪。

今年7月,南京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第67条规定,对杨某等3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

(十七)李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工作发现,南京某大学学生唐某(女,20岁,常州人,另案处理)在网上雇佣打手从沈阳到南京欲对他人实施伤害,民警当场抓获李某(男,29岁,沈阳人)。经查,该李在网上发布“雇人打架”等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类信息,实施诈骗牟利。

今年7月,南京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第67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对李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

(十八)杜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工作发现,常州一网民在微博发布疑似毒品照片,声称“吸毒没有人抓”。经查,杜某某(男,37岁,常州人)在家中吸食毒品后,精神亢奋,后在微博上发布毒品照片及相关信息。

今年8月,常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第67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对杜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

江苏警方将继续加大对各类网络乱象整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网络运营者,切实承担起网络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履行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违法有害信息处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义务。

江苏网警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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