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毛一名 青秀玲 董瑜

审校: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张丽娟

2021年1月,德国政府发布《联邦数据战略》,旨在增加商业、科学、社会和行政管理领域中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增强数据能力,使德国成为欧洲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领域的领导者。《战略》确立了四大行动领域,分别为:构建高效且可持续的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创新并负责任地使用数据;提高数据能力并打造数据文化;使德国成为数据先驱。

一、构建高效且可持续的数据基础设施

建立高效且可持续的数据基础设施是实现数据经济创新的必要条件,是打造硬件和数字化服务的技术基础。德国和欧洲必须确保在相关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以增强数字主权。此外,只有在数据基础设施可靠,能够保证数据安全性的情况下,数据生态系统的参与者才愿意共享和使用数据。因此,应在产品和生产流程设计之初就考虑到数据保护和计算机安全技术的应用。

该行动领域的具体措施包括:发展欧洲云基础设施GAIA-X,创建安全、开放且透明的数据生态系统,使产业界和科学界可以共享其数据并保持对数据使用频率、使用对象、使用地点和用途的控制;继续推进联邦政府量子技术从基础到市场计划,促进量子计算、量子通信和量子传感器等技术从基础研究向市场转移;发展国家研究数据基础设施,例如发展用于宇宙和物质研究的大型研究基础设施,推动科学界加强数据共享。

二、促进数据创新并负责任地使用数据

德国联邦政府将创造恰当的框架条件,使政府、社会、产业界和科学界可以负责任且可持续地使用和共享数据,使其成为数字创新的核心组成部分。由于数据源、参与者角色和数据使用形式的多样性,很难对数据处理标准做出统一规定,需要设立基于需求的、差异化的法规以保护各方利益和资产。此外,德国政府还将持续采纳来自德国数字理事会、德国数据道德委员会等机构的发展建议避免数据使用不当带来的后果。

该行动领域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在重大数据保护问题上的合作,尽可能地统一州级个人数据保护法规;修改德国《反限制竞争法》实现反垄断相关规定的现代化,使反垄断当局能够制止市场上滥用数据的行为;继续完善《信息安全法2.0》,抓住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机遇提高政府管理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提高数据能力并打造数据文化

狭义的数据能力是指能够独立收集、管理、评估和使用数据,以及参与讨论数据处理问题的能力。政府部门应帮助公民掌握一定的数据能力,如政府应使公民了解什么是数据、数据处理的后果、处理个人和非个人数据的规则以及如何保护数据,以使公民能够在知情的情况下处理个人数据。德国还必须培养足够的数据专家,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数据生态系统。

该行动领域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起国家数字化教育行动,提供有关数字化主题的教学,并逐步连接各个联邦州的教育系统,建立全方位的教育平台;通过莱布尼茨研究所持续监测德国居民的数据能力,全面记录数据文化的发展现状;借助教育与研究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研究”资助措施,帮助德国企业开发新型数字化产品和生产系统解决方案等。

四、使德国成为数据先驱

数字化能使政府的工作流程变得更加快速和透明,使公民轻松且无障碍地访问政府服务。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搜集来自不同领域的有效数据,基于数据做出决策,检验决策效果并调整决策。为此,政府部门要开展跨学科、跨机构的合作,采用最新技术扩展其数据资源和能力。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制定与数据质量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促进国家、企业和社会之间负责任地共享数据。在制定标准之前,政府应审查现有标准的使用情况,避免重复工作。

该行动领域的具体措施包括:在联邦公共行政研究院中建立数字学院,提高联邦公务员的数字能力和基于数字的行政管理能力;联合联邦外交部、内政部、国防部和总理府构建联邦政府内部数据平台,使各个部门可以以标准化的格式共享数据,采取基于数据的政府行动;支持有需要的部门建立研究数据中心,以在符合数据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使用原始数据。

来源:《科技参考》2021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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