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江苏分中心 董宏伟

东南大学 徐锐

2021年8月10日,美国智库型研究机构国家亚洲研究局在旗下期刊亚洲政策上刊发了由兰德公司亚洲政策高级专家哈罗德主笔撰写的文章《赢得与中国的5G技术竞赛——美日合作阻绊竞争、快速发展、解决问题的制胜策略》。文章指出,中国将5G技术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和“军民融合”战略的组成部分推广,旨在提升中国在世界各地国家、商业和军事方面的影响力。华为和中兴等5G信息通信技术公司必须允许中国当局访问任何涉及其系统的数据,这将对数据隐私、经济竞争力和国家安全构成日益增长的现实威胁。作为回应,美国和日本应当考虑切断有关中国企业进入关键市场、技术投入、人才和资本渠道的方式来阻绊竞争;研发全球性技术替代产品,生产更有竞争力与吸引力的5G产品以“快速发展”;最终在保护数据隐私、提升经济竞争力和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扭转5G技术领域全球竞争态势以“解决问题”。

一、参与5G技术竞赛对于中国的重要意义

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对经济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该领域竞争的加剧,许多人将先进无线通信技术市场的竞争描述为“5G竞赛”。然而,一些专家指出,5G的定义本身就需要分解,可以根据组件技术类型、国家或其他评估指标和竞争领域进行分类,并不存在一场单一的比赛。

广义上讲来说,5G技术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核心服务器和其他相关硬件,用于信息计算和处理;二是无线接入网络(RAN)基础设施(例如发射塔),用于信息分发;三是手机和其他移动设备,用于信息接收和处理。这些可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实现盈利的不同技术为过去几代的ICT发展提供了动力,第五代技术预计将通过连接更多的设备,实现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汽车、物理系统的实时远程操作和物联网的扩展,产生广泛的社会经济影响。

就5G细分市场而言,华为和中兴活跃在核心网络和RAN领域,而华为和小米是中国领先的智能手机生产商。但中国5G提供商存在着依赖半导体进口的核心弱点。尽管存在这一限制,但中国的做法严重扭曲了市场,试图通过窃取知识产权来削弱外国竞争对手,并通过多边机构传播中国的技术标准。

二、策略一:阻绊中国ICT企业发展

据估计,截至2020年末,华为和中兴通讯约控制了全球电信基础设施的41%。由于补贴及优惠贷款等不公平的经济行为,中国ICT技术的价格非常有吸引力,质量价格比提升了华为与中兴的竞争力。因此,阻止中国主导5G的第一步是尽可能减缓甚至减少这些公司的收益,基于此,文章提出了阻绊中国ICT发展的4条路径:

( 一 ) 将中国ICT公司驱逐出美国和日本市场

近年来,美日两国联合其盟国,通过出台法案、实施贸易实体清单限制、污蔑中国设备对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等方式,在美国、日本和部分盟国的技术市场上加快驱逐中国ICT企业。

具体而言,美国通过了《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以提高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有效性。与此同时,采取行动,将威胁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并妨碍其进口关键投入品能力的中国科技公司排除在外,先后将华为、中兴等企业列入实体清单。美国国务院也于2020年启动了清洁网络计划,并一直敦促美国盟友和合作伙伴将华为和其他中国ICT公司从其5G网络中移除。

日本也采取了措施禁止华为和中兴与政府签订合同。在5G频谱分配之后,日本政府还施加了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实际上起到了消除中国公司与日本移动电话供应商竞争合同的作用,将中国ICT公司排除在其网络之外。此外,日本政府设立经济科以阻止中国对技术优势的追求,并加速日本与美国的合作。

( 二 ) 限制中国ICT公司获得必要技术组件

除了切断进入美国和日本市场和技术投入之外,美国和日本还试图说服芯片和其他组件的第三方供应商不要介入并提供市场替代品。例如,美国商务部颁布了相关法规禁止台湾公司向中国出口含有美国知识产权的芯片,2020年9月,韩国公司也停止了向华为销售内存芯片。文章指出,美国与日本必须采取持续、协调和持续的外交手段,对先进的ICT组件进行出口管制;同时也允许企业继续出口不太先进的硬件并提供一些优惠,以支持以前严重依赖向中国企业销售先进软件或设备的企业。

( 三 ) 限制ICT人才回流中国

文章指出,应当加大对美国高等教育的投资,更好地监督外国学生和学者在校园的活动,以及在联邦执法机构和大学之间建立更好的关系,以了解和应对潜在的威胁。通过适当的筛选、报告要求和激励结构,美国可以以其规范性的软实力吸引中国人才,帮助本国公司。日本也在着手审查和收紧签证政策,以应对华为和中兴通讯等中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流失威胁。

( 四 ) 限制中国ICT企业在美国或日本的资本市场融资

“阻绊竞争”战略最后一个部分是确保中国ICT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在美国或日本的资本市场筹集资金。2021年1月,纽约证券交易所启动了对中国三大国有移动服务提供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的摘牌程序。2020年5月,日本政府修订了《外国投资条例》,对外国人投资被视为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公司股票实施了更严格的审查。

三、策略二:快速发展替代性5G技术方案

有效的竞争战略还需要美日在技术和创新方面的合作。近年来,两国都开始探索加强5G合作的途径。2020年9月,在关于互联网经济的美日政策合作对话中,美国与日本不仅同意“继续在5G网络安全国际论坛上进行协调,并制定开放和互操作网络的原则”,还同意加强包括研发在内5G(6G)以外技术的合作。2020年联合声明更加强调加强6G技术开发方面的双边协调。除此之外,2020年2月,日本经济省,贸易和工业部、财政部和美国财政部签署了《关于加强能源和基础设施融资和市场建设合作的合作备忘录》,确认了“进一步促进印度洋—太平洋地区能源和基础设施融资及市场建设合作”的意图。

日本政府正在积极推动6G的发展,作为应对当前寡头垄断的5G市场结构的战略。日本推出“超越5G推广战略”,并启动了“超越5G推广联盟”;财政方面,日本政府拨款500亿日元用于6G研发。

美国政府还表示对6G技术感兴趣,并对国际合作持开放态度。美国于2020年3月通过了《5G及后续安全法案》,提出制定一项战略的要求。此外,2021年1月,《国防授权法案》生效,要求为财政部设立“公共无线供应链创新基金”提供资金,并为“多边电信安全基金”分配资金。

为促进替代性5G技术方案的传播,美国和日本也需要加入其他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包括欧盟、印度、韩国、台湾和英国,共同制定支持和推广受信任的5G技术战略。

四、策略三:不断修订及完善现有5G规则

竞争性应对措施的最后一步包括重组市场、吸引合作伙伴采取类似做法、执行保护用户数据的国际准则,同时保护国家安全,使其免受最终向中国当局负责的企业所构成的威胁。

中国ICT企业生产的设备通用性低、特定性强,导致寻找替代品成本高昂且困难重重。而日本的ICT设备在多样性、通用性、中立性等方面走在了全球前列,是开放无线电接入网络(O-RAN)以及虚拟化网络技术的合适载体。基于此,美日及其盟国应主导推动O-RAN有关标准制定,成立O-RAN联盟。

尽管O-RAN通过鼓励多家供应商进入5G网络促进了市场竞争,并通过虚拟化技术减少了资本投资,但这一概念仍处于早期阶段。此外,开放式和虚拟化RAN技术的可扩展性存在挑战。最后,一些专家警告说,即使华为和中兴被封锁,中国也可以利用40多家中国ICT公司参与O-RAN联盟,作为制定标准和破坏网络的替代方法。

事实上,美国与日本已经联手向第三国推广可靠的5G网络和规范。例如,2020年11月,日本-美国-巴西三国发表联合声明,确认其承诺确保“一个安全、可信、充满活力的通信网络生态系统,并制定一种部署透明、安全的5G网络的共同方法。”此外,近年来在与中国的战略竞争压力下,建立美日欧三边国家安全技术合作方针可能是跨大西洋合作的合理延伸。

美国和日本外交官还可能会继续与盟友和合作伙伴合作,推动采用安全可靠的O-RAN标准和虚拟化技术,并与中国的ICT竞争。在这样做的过程中,美日两国需要专注于在多边机构和集团中争夺影响力,包括国际电信联盟(ITU)和第三代伙伴关系项目(3GPP)。

最终,如果美国和日本想要在5G上与中国进行有效竞争,它们将需要制定自己的国家技术战略,并通过将其纳入共同政策守则来协调这些战略,从而引入更多的合作伙伴,为有利于自由而非专制的信息和通信技术规范建立基础广泛的支持。并且该战略需要与国家外交、经济、军事、金融等事务相衔接。在美国法律、日本拟议的DFFT标准、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法规和其他框架之间找到共同点并不容易,但这对于赢得与中国的5G技术竞赛是必要的。

五、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文章认为最有可能成功与中国竞争的方法要求美国和日本在以下方面进行合作:(1)将中国的5G企业驱逐出美国和日本市场,同时限制它们获得进口技术、人才和资金;(2)建立更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与华为和中兴竞争的可行企业,并通过相关政策举措支持它们;(3)促进市场重组,在志同道合的国家之间推进信息通信技术设备的共同规范,并将这种变化纳入国际标准制定机构。文章将这种赢得与中国的5G竞赛的方法称为基于“阻绊竞争、快速发展、解决问题”的战略。由此可见,美国联合盟国建立各国有关技术联盟遏制中国发展,已经成为其重要国策和工具,其中智库等机构淋漓尽致地发挥了“出谋划策”的帮凶作用。对此,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和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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