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The Fashion Law

翻译:汪越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近日,时尚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LV)因涉嫌在其网站上的虚拟试穿工具中收集消费者的生物识别数据而受到了诉讼指控(Theriot v. Louis Vuitton North America, Inc., 1:22-cv-02944 (SDNY))。根据原告提交的起诉,原告Paula Theriot声称,LV北美公司"向消费者推销奢侈品的图片,并邀请他们通过其网站的“虚拟试戴”功能虚拟"试戴"其设计师的眼镜。" Theriot认为,通过让LV访问他们的面部图像,消费者向该品牌提供了 "详细和敏感的生物识别和信息,包括完整的面部扫描"。原告称该品牌收集和储存了这些信息,"而没有首先获得他们的同意,或告知他们这些数据正在被收集"

除了消费者的隐私问题和他们对 "公司在推广和宣传产品时遵守法律 "的期望之外,Theriot声称路易威登涉嫌收集消费者的生物识别数据的做法违反了伊利诺伊州《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BIPA)规定的 "明确授权"。

2008年颁布的BIPA要求 "私人实体,包括像路易威登这样的公司,如果收集某些生物信息或生物识别符,或导致这些信息被收集,就必须采取一些具体步骤来保护他们收集、存储或捕获的生物识别数据"。根据BIPA的规定,"生物识别符"一般是指 "视网膜或虹膜扫描、指纹、声纹、或手或脸部几何形状的扫描",而 "生物识别信息 "是指 "任何基于个人的生物识别符用于识别个人的信息"。这些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在向消费者收集这些数据之前获得他们的知情同意", "向消费者公开披露他们的用途、保留和销毁他们所收集的生物识别信息或识别符的时间表。"

Theriot称,她 "从未向LV提供书面许可,授权其收集、储存或使用她的面部扫描或面部几何图形,也从未以书面或其他方式被告知收集她的生物识别数据的目的,"在审查该奢侈品牌的网站条款和条件时,"没有看到任何迹象表明她的生物识别信息将在这些网站条款和条件中被收集或发送。"

Theriot声称,路易威登已经违反了BIPA,并且在 "每一次位于伊利诺伊州的网站访问者使用虚拟试戴工具时都会持续违反,因为路易威登持续收集和存储或进一步存储生物识别信息或生物识别符,而没有向任何在其网站上试戴眼镜的消费者披露或征得他们的同意。"

考虑到上述情况,Theriot要求法院授权该案件可以作为集体诉讼进行,从而使其他个人能够加入,并要求赔偿金钱损失和禁令救济,以迫使路易威登遵守BIPA。

路易威登并不是唯一一个受到目前正在审理的BIPA诉讼的公司。2021年10月,伊利诺伊州的一个联邦法院对Target公司提起了类似的诉讼,原告指控该零售商利用虚拟试穿功能,通过面部几何学扫描非法捕捉、收集和存储消费者的生物识别数据。在该案中,原告Aimee Potter称,Target公司让消费者通过扫描或上传脸部照片到其应用程序来虚拟测试化妆产品,但没有获得同意收集消费者的生物识别数据,也没有告知消费者它正在收集这些数据。

根据Steptoe & Johnson的律师Stephanie Sheridan、Meegan Brooks和Surya Kundu的说法,这两起案件,以及其他类似案件,反映了 "越来越多的零售商引入虚拟试穿工具,使用生物识别技术为其在线消费者重现试衣间体验 "所带来的风险,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

在这种背景下,鉴于虚拟试穿功能不仅仅是一种流行趋势,而是推动更大的全渠道零售革命的一个显著步骤,并考虑到更多的州有可能通过他们自己的类似BIPA的法律,对于收集或可能开始收集消费者的生物识别数据的私人实体来说,考虑维持面向公众的隐私政策、适当的同意和通知以及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最佳做法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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