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中国气象局印发《气象数据共享服务与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气象数据共享服务活动,促进气象数据开发利用,保障气象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气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具体举措。

《办法》指出,气象数据共享服务的根本目的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高价值气象数据合规高效公平流通使用,更好支撑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办法》鼓励各级气象部门根据应用场景需求,依法依规对气象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形成高价值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各行业创新应用,让全体人民共享气象数据发展红利。《办法》特别强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气象局承认并保护高价值数据制作者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

在维护数据安全方面,《办法》明确,中国气象局依法对所有气象数据共享服务活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审查,确保其不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危害。

根据《办法》规定,气象数据共享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中国气象局审查备案制管理,以及授权中国气象局直属单位、地方气象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负责全国的气象数据共享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授予直属单位、地方气象部门气象数据共享服务和安全审查管理权。被授权单位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气象数据共享服务和安全管理职责。

来源 | 中国气象报社

编辑 | 中国气象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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