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交通运输部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交通运输领域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现将《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交通运输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本篇文章或报道转自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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