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信息通信行业有必要加快建立行政合规免罚创新性监管执法制度。

近年来,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将企业合规情况作为监管执法重要考量因素等日益成为相关领域部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其中,行政合规免罚,是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对企业合规建设情况审查,确认符合有关标准后,依法不予惩戒或者减轻惩戒力度的一项创新制度,体现监管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等多重价值功能。近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中心在梳理国内外合规免罚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组织撰写和发布了《新形势下信息通信行业行政合规免罚制度体系建设研究报告(2022年)》。

报告研究提出合规免罚概念的内涵,重点分析了行政合规免罚的概念,梳理合规免罚法律体系和国内外合规免罚监管实践,特别是对国内合规建设和合规免罚制度实践进行了全面研究,基于行政领域建立合规免罚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结合信息通信行业特点和监管实践,提出行业行政合规免罚制度的构建设想和配套措施建议。报告旨在研究建立以合规为减免罚主要考察因素的新型监管制度,为主管部门创新法治工作理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更好在法治轨道上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报告重要内容

1. 合规免罚是一系列新型监管制度的总体概括:合规免罚是各国行政、司法等机关在对违法或犯罪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时,以考察该企业合规建设情况为基础,对于符合有关要求的企业,依法减免或不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系列监管制度的概括总称。具体到行政监管领域,行政合规免罚的重点在于将企业合规情况作为依法减免行政处罚的重要条件。在我国行政法律制度下,行政合规免罚制度的实现需要依托于《行政处罚法》,但与一般性不予行政处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 合规免罚对于企业违法行为的减免惩戒具有法定性:合规免罚必须以法律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减免罚情形、启动条件、执行程序等规定为依据。

3. 国内外推进合规免罚相关实践:美国是合规免罚相关制度实践的典型代表。在国内,刑事司法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广。各领域部门积极将合规作为行业监管抓手,推动建立新型监管机制。但与国际相比,国内行政合规免罚实践尚处于初步阶段,目前证券、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了有关探索。

4. 信息通信行业合规免罚制度体系的设计:需要考虑制度的设立目的、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影响、实施的难易程度等,明确设立原则和重点考虑因素。建议研究建立制度实施的总体方案,区分不同适用情形,探索实施软性监管措施,加快制定合规免罚事项清单等,并重点建立第三方合规监督评估机制等配套措施。

报告目录

一、合规免罚制度的内涵与法律体系

(一)合规免罚是一系列新型监管制度的总体概括

(二)合规免罚制度基于系统性法律体系实施

二、国内外合规免罚相关监管实践

(一)企业合规建设已成为行业监管重要手段

(二)企业合规免罚制度正在各领域积极推进

(三)世界主要国家利用多种机制实现合规免罚效果

三、行政领域建立合规免罚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以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要求

(二)有利于更好营造行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有利于引导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合规经营

(四)有利于创新数字经济时代监管执法理念

四、加快构建ICT行业行政合规免罚制度的实践基础和展望

(一)行业特性需要行业加快建设合规免罚制度

(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合规免罚监管实践

(三)行业行政合规免罚制度的构建设想

(四)行业行政合规免罚制度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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