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2023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在上海开幕。7日上午,在由南方都市报和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人工智能创新与治理”分论坛上,中欧数字协会主席鲁乙己通过视频演讲的形式,分享了自己对全球人工智能监管的看法,并详细介绍了欧盟的探索路径。

他认为,当前人工智能已超越了国界,不同地区人工智能监管的协调以及国际合作有其必要性。如此一来,才能共同应对人工智能的复杂性,构筑技术向善的未来。

文|黄慧诗 李玲

以负责任的方式开发人工智能技术

几个月前,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联合其他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签署了一封公开信,敦促谨慎行事、呼吁暂停某些研究。他们提出,如果无法进行谨慎地监管和控制,人工智能可能对社会造成危险。

在鲁乙己看来,“这一呼吁反映了人工智能领域日益形成的共识,即我们需要以负责任的方式来开发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

目前世界各国正不约而同地掀起一股监管浪潮。以中国为例,2022年末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该规定于今年年初生效。2023年4月,网信办公开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服务前需申报安全评估。

与此同时,欧盟也在搭建人工智能监管制度方面作出许多部署。鲁乙己介绍道,早在2018年4月,欧盟委员会就通过了一项“人工智能战略”。这一战略基于三个支柱:第一,增加公共和私营部门在人工智能方面的投资;第二,为社会经济变化做好准备;第三,确保适当的道德和法律框架。

在上述战略发布三年后,欧盟委员会在2021年提出一项立法提案,即《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以下简称AIA)》,并计划最早将于今年底颁布。

法案内容包括,如果人工智能被用于欧盟市场并影响到欧盟用户,那么该技术位于欧盟内外的公共和私营部门都将受到监管;人工智能技术将采用整个欧盟统一的风险测定方法,界定为拥有不可接受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和低风险。法案还将禁止拥有不可接受风险的技术在欧盟实施,比如利用潜意识技术扭曲个人行为的人工智能系统,同时对拥有高风险的技术提出一定限制,比如用于关键交通基础设施的人工智能系统。

基于AIA,欧盟委员会还与欧盟成员国共同制定了协调计划,旨在进一步增强欧盟在新一波技术革命中的国际影响力。为了加速对人工智能的投资,该计划还寻求欧盟可用资金,通过数字欧洲计划、欧洲地平线计划以及欧盟复苏与韧性工具等来进行投资,计划每年在人工智能领域投资10亿欧元。

就在去年,欧盟委员会针对AIA发布两项补充措施,要求重新审查先行的法律法规,以使这些责任规则适应数字时代和人工智能的需求。今年6月,欧洲议会再对法案提出修正意见,包括要求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公司披露其用于开发系统的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重视人工智能监管的国际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数据在构建人工智能系统中的重要性,欧盟还在数据安全发布多项法案,包括《网络安全战略》《数字服务法案》《数字市场法案》《数据治理法案》等,旨在保障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开发所需的数据可靠且安全。

其中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简称GDPR)》提出的同意、保护和透明度原则,已被纳入到人工智能监管体系中。由于人工智能往往依赖大量数据,GDPR为处理个人数据制定了严格的规则,确保个人对其数据有控制权,对在欧盟运营的企业施加了限制。

鲁乙己认为,人们时至今日仍不清楚AIA在实践中的效果会如何,对企业的创新影响如何,监管的成本同样不清楚。尽管如此,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AIA将提供一个促进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的监管框架。

鲁乙己表示,随着中国成为人工智能发展的全球领导者,其监管与全球实践保持一致至关重要。中国监管部门需要建立信任,促进国际合作,确保人工智能处于负责任地开发部署的状态。

在演讲的最后,他呼吁人工智能超越了国界,不同地区人工智能监管的协调以及国际合作有其必要性。通过拥抱共同的愿景,各国可以共同塑造人工智能的未来,促进发展,同时保护人类的最佳利益。

“在人工智能驱动创新的时代,政策制定者、行业领导者和利益相关者进行建设性对话并合作制定健全的监管框架,是至关重要的。如此,我们才可以共同应对人工智能的复杂性,释放其巨大潜力,铸造一个技术为善的未来。”鲁乙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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