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要求,规范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外交往和合作中的涉密测绘成果提供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起草形成了《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3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hao@mail.mnr.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1. 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2. 关于《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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