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已成趋势,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19日,全国57个地方政府的数据开放平台已上线,其中山东、广东上线的开放平台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二位。

12月15日,“2018(第二届)新时代大数据法治峰会”在安徽合肥举办。会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君发布的《2018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披露了上述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君。

在全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由各级政府部门掌握的现状下,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成为各界关注的议题。《报告》认为,近两年,我国开始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并且不断推进。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19日,全国已经有57个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共涉及16个省份。

其中,山东省上线18个开放平台,包括省一级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以及下辖的17个地级市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全面完成了“省、市”两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搭建。

广东省则上线了11个开放平台,数量居全国各省的第二位,除了省一级“开放广东”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之外,广州、深圳、佛山、惠州、江门、中山、珠海、东莞、阳江、湛江10地市也搭建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

而从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要求来看,目前,中央层面有十余个部委发布了与其职责相关的专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相关规范性文件。地方层面,有28个省级政府都发布了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文件,就政府数据信息的开放共享提出要求,接近全国省级行政区的90%(未包含香港、澳门、台湾),此外,还有104个副省级及地级行政区已经发布政府数据共享文件。

《报告》分析认为,全国政府数据共享已呈现出进程日益加快、政府机构逐渐增加、规范逐步细化和数据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从政府数据共享的的具体实践情况来看,则体现出层次上中央部署与地方探索的交互、系统上局部部门与整体机构的推进、类型上专项数据与多项数据的交叉和步骤上“数据集成—数据共享—数据开放”的顺序。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钱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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