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美国加州议会官网

摘要:2025年5月20日,美国加州议会以70(赞成):1(反对):8(弃票)的投票结果,将 AB-316《AI损害责任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efenses)提交参议院审议。该法案旨在明确AI相关法律责任,禁止开发者、部署者或使用者以“AI自主行为”为由逃避对用户损害的赔偿责任。法案适用于2025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场景,要求被告方不得将AI自主性作为伤害原告的抗辩理由。

一、立法背景

1. 现有法律基础:个人需对自身过失或技能不足导致的损害负责(《民事法典》第1714条)。

2. 现实需求:随着AI技术的普及,此前存在被告以“AI自主行为不可控”为抗辩的可能性,导致受害者索赔困难。

二、核心内容

1. 定义(第1714.46(a)条):AI是指一种工程化或基于机器的系统,其自主程度各异,能够根据接收的输入数据,为达成明示或隐含的目标,推断出如何生成可影响物理或虚拟环境的输出结果。

2. 禁止的抗辩理由(第1714.46(b)条)

(1)适用范围:任何开发、修改或使用AI的被告(包括企业、开发者及用户)。

(2)禁止主张:不得以“AI自主导致损害”作为抗辩,要求被告对AI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3. 法律影响

(1)责任明确化:AI开发者/部署者/使用者需确保技术安全性与合规性,无法通过技术复杂性推责。

(2)原告权益保障:受害者可直接追究被告责任,无需证明AI自主性的技术细节。

撰稿|刘晋名

责编|李江珊

声明:本文来自三所数据安全,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安全内参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anquanneic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