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1日,美国参议院以99票赞成,1票反对的压倒性优势,将“在未来十年禁止各州对AI实施监管”的条款从特朗普力推的“大美丽”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中移除。

“大美丽”法案包含多项条款,涉及大幅度削减税率、新能源补贴等内容。自推出以来引起两党广泛争议。早在5月22日,美国众议院曾以215票对214票的微弱优势通过法案,彼时法案中包含一项“在未来十年内禁止各州对人工智能实施监管”的条款,提出未来十年内将实行“州级人工智能监管冻结期”,各州及地方政府在此期间将被全面禁止制定、执行针对人工智能模型、系统或自动化决策技术的特定法规。

立法博弈过程中,田纳西州参议员玛莎·布莱克本发挥关键作用,她以阻碍田纳西州《ELVIS法案》等区域性立法的实施空间为由,强烈反对实施州级AI监管禁令。同时,表决结果也侧面反映出两党议员对地方立法自主权的普遍认同,仅有共和党参议员汤姆·蒂利斯一人支持保留禁令。

值得一提的是,微软、OpenAI及谷歌等科技巨头曾大力游说支持实施AI监管禁令,其核心论点是联邦统一监管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避免分散立法抑制技术创新,以此巩固美国在全球AI竞争中的领先地位。然而,参议院的否决决定意味着,至少在短期内,AI监管将呈现更加分散化的格局,各州可依据本地需求制定差异化规则,对科技资本过度扩张产生有效制衡。

从政策影响来看,此次表决维护了美国各州在AI治理领域的立法、执法权,使得现有地方性监管措施得以有效延续。例如,加州通过立法严格监管深度伪造技术,纽约州则聚焦算法歧视问题,田纳西州的《ELVIS法案》则专门保护音乐产业免受AI语音克隆的影响。这种分散化监管模式的优势在于,地方政府能更快响应新兴技术风险,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规则,并通过局部试点为联邦立法积累经验。

尽管遭遇挫败,预计美国科技巨头不会轻易放弃游说联邦政府“解绑”AI监管,并继续加大在联邦层面的游说力度,试图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标准替代硬性监管,或通过参与各州立法协商来塑造更有利的规则环境。

总体而言,此次参议院表决凸显出美国AI治理体系的复杂性。联邦与州政府之间的权责划分、科技创新与公共利益的平衡,以及行业游说与公民社会的博弈,将持续塑造美国AI政策的演进路径。未来,美国AI监管可能形成“联邦基础框架+州级特色规范”的模式,在确保全国基本一致性同时,保留地方应对特殊挑战的灵活性。这一动态平衡过程不仅影响美国AI发展,也可能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产生深远示范效应。

文章来源|路透社、FT、USNEWS、互联网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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