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研究员、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战略与宏观项目主任 刘典
人工智能领域因战略价值与溢出效应,已成为美国对华技术封锁的重中之重。自特朗普上台后,美国逐渐形成了市场准入限制,转向以抑制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更具攻击性的战略措施。以芯片禁运、算力限制、模型封锁、算法隔离为代表的“复合性封控”,逐步演化为“新冷战”格局下的科技战。然而,科技遏制并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且是对我国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全局性挑战。对此,中国必须坚定走自主创新道路,增强科技韧性,完善从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到产业生态的整体布局。我国唯有锻造体系化、系统性、可持续的科技自主能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的现代科技体系,才能在未来科技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中美科技竞争中,人工智能是技术实力对比的关键领域,是未来一个阶段全球科技竞争的制高点。本文从人工智能在中美战略与政策博弈的核心地位出发,探讨美国技术壁垒战略对我国科技发展的影响与对策。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探讨的“美国技术壁垒战略”,并非美国官方政策文件明确提出的战略名称或固定蓝图,而是学术界和政策分析领域对美国近年来针对特定国家(尤其以中国为核心目标)的科技发展采取的一系列具有连贯性、系统性特征的限制、阻碍和塑造行为的概括性描述与分析性建构。本文旨在揭示这些看似分散的政策、法规和行动背后共同的战略意图、运作逻辑和演化趋势。
一、遏制的策略:针对中国科技崛起的多维布局
在中美战略竞争的背景下,美国对中国的科技遏制愈加明显且全面,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这种遏制,不是局部的、偶然的,而是系统、长期的多维布局。其目的直指遏制中国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崛起,并推动形成“系统性围堵”态势。因此,有必要深入探究其在具体领域的体现、背后隐藏的战略意图以及美国拉拢盟友共同实施封锁的举措,全面理解这场科技博弈的复杂与严峻。
(一)人工智能与先进科技成为遏制的核心领域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先进技术日益成为引领新一轮全球竞争的“制高点”。美国政府清晰地认识到,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正快速逼近美国,甚至在部分应用场景已取得优势地位。这种“追赶式发展”触碰了美国维系霸权的技术红线。
美国以国家安全为借口,系统部署了一整套针对中国人工智能发展的“靶向性封控措施”。美国先是在算力基础方面发力,限制了英伟达(NVIDIA)向中国出口用于大模型训练的高性能图形处理器(GPU)芯片H20,并以“国家安全威胁”为由针对开源大模型平台DeepSeek发起系统性指控。
美国还主张进一步限制中国发展和部署先进人工智能模型的能力,包括扩大对高性能芯片的出口管制范围。美国通过修改《出口管制条例》(EAR),发布《先进人工智能技术负责任扩散出口管制框架》,提交《2025年美国人工智能能力与中国脱钩法案》等政策,向包括人工智能芯片、深度学习系统、高性能计算平台领域施加“制度性封锁”。这类以制度设计为依托、以企业限制为工具的封锁机制,实质上构成了对中国科技体系系统性、长期性的遏制框架。
(二)遏制背后是美国对中国科技赶超的战略焦虑
美国科技封锁的实质,在于对中国科技赶超引发的“国家战略层面不安全感”。从“华为事件”到“中国科学院科研合作限制”再到“星球之门”计划,从“实体清单”到“算力卡脖子”再到“对华人工智能全面封锁”,美国的一系列动作并非简单地出于所谓“公平竞争”的考虑,而是深陷“科技领先即国家安全”的“冷战”思维逻辑,焦虑于其全球主导地位的失衡。
因此,美国遏制的核心目的,不在于维护全球科技生态稳定,而是通过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期望在全球人工智能竞争中保持对中国的领先地位,并限制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影响力。
从这个意义上看,特朗普第二任期的人工智能政策更加直接,试图通过整合自身各项资源保持技术优势,维持霸权地位,并形成对中国的技术封锁和全方位打压。
(三)美国试图构建“盟友共治”的对华技术封锁圈层
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并非孤立行动,而是以构建“科技联盟”为依托,试图打造一个“盟友共治、技术共限、规则共设”的对华封锁圈。其目标不仅是直接压制中国科技发展,还是通过“产业链封锁”“外包遏制”“技术共管”等方式,实现更广泛的制度性围堵。
美国协同盟友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对华战略遏制体系,鼓励G7、欧盟、日韩等,针对人工智能、半导体等战略新兴领域征收关税,发起安全审查及贸易调查。美国还以“全面禁运”为核心,进行全产业链封堵,例如将英伟达特供中国的H20/B20芯片纳入禁售清单,直接切断了中国获取高性能算力的替代路径。
美国通过多边机制,强化《出口管制及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进一步扩大“外国直接产品规则”,使盟国企业在使用美国技术时必须遵守美国的出口限制,试图从“技术+规则”双重维度将中国塑造成“技术孤岛”。
美国还联合盟友深化对中国全球经济网络实施系统性围堵,试图切断中国的国际合作链条,例如试图通过深化对与中国合作密切的第三国(如俄罗斯、伊朗等)的遏制,阻断中国的跨区域战略协同。
二、遏制的影响: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挑战与倒逼
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并非短期孤立事件,而是长期化、体系化、复合化的压制策略。在这一过程中,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多维挑战。遏制的影响已由“芯片断供”延伸至“全链条受限”,其深度和广度正倒逼中国科技生态结构的深刻重塑。从算力基础到产业链供应、从科研机制到人才引育,外部环境的重压正成为推动科技自强的深层动力。
(一)制约我国人工智能训练、模型迭代与落地效率
人工智能的核心在于算力、算法和数据的协同融合。美国的出口管制聚焦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限制中国获取如英伟达公司的H20、超威半导体公司(AMD)的MI308以及同类型人工智能芯片,直接打击中国训练大模型、部署推理任务的算力基础。“星际之门”计划的落地实施,进一步强化美国对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加大了关键技术、设备及相关产品对中国出口的限制。这种技术封锁已严重影响基础研究的进度与工业化落地效率。
当前,训练一个参数规模超过千亿的大模型通常需要数千颗高性能GPU协同工作,耗时可达数周甚至数月。一旦受到算力“瓶颈”制约,模型调优周期被拉长,系统鲁棒性与泛化能力难以有效验证。同时,缺乏国际主流芯片支持,导致现有人工智能框架兼容性下降,算法迁移与工程部署效率显著降低,进一步加剧技术路径选择困难。美国限制云端人工智能服务输出,使中国企业无法通过租用亚马逊云平台(AWS)、微软云平台(Azure)等海外云平台获取临时性算力资源,切断了“算力代偿”路径。自主可控的国产人工智能芯片虽在发展中取得进展,但整体尚未形成广泛替代效能。产业界普遍反映的“性能差距、生态兼容、集成难度”等问题,依然突出。
可见,美国封锁的不仅是硬件设备,更是训练路径、算法生态和产业节奏的全方位限制,实质性延长和迟滞了中国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攻关窗口期。
(二)冲击我国产业链安全与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人工智能技术的落地依赖涵盖“数据—算力—算法—平台—终端”的完整产业链。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在多个关键节点设置“技术断点”,导致中国产业链自主能力面临结构性风险。
在产业链上游环节,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半导体工艺材料、先进封装设备等,依然对美欧日技术形成依赖。当前,全球EDA市场超90%由新思科技(Synopsys)、楷登电子(Cadence)和西门子(Siemens)三家公司主导。中国企业在高端设计能力、稳定性测试、IP核开发方面,仍存在显著差距。遏制行动导致中国芯片设计企业失去关键开发工具,导致部分人工智能芯片项目被迫中止。
在人工智能芯片供应领域,GPU、张量处理单元(TPU)等人工智能加速器的断供迫使产业链重构。虽然中国企业在加速器研发方面取得突破,但受限于工艺水平、产能供给、上下游适配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全面替代。部分企业尝试基于封闭指令集架构、开源指令集架构发展替代路径,但是生态培育尚需时间。
在下游应用部署环节,人工智能的广泛部署面临“非算力瓶颈”的新问题——算法移植效率低、平台适配难、边缘设备兼容性不足,导致实际应用场景落地受阻,特别是在工业自动化、智慧交通、智能制造等核心领域。
更严峻的是,由于遏制压力叠加全球金融收紧周期,部分民营科技企业面临融资困难、技术断供、海外市场受限等多重压力,陷入“卡技术、断资金、无订单”的困境,创新活力受到严重削弱。中国科技创新生态正遭遇深层次结构性冲击。
(三)影响中国科技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人才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的源头活水,也是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创新的核心要素。美国对华科技竞争在人才交流与科研合作方面同步发力,已对我国高水平科研活动与国际学术融合造成实质性干扰。
美国政府以“技术出口风险”为由,多次限制中国高校、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与美方高校、实验室、企业开展合作。中方重点大学在人工智能、芯片、数学建模等领域的合作项目被迫中止,已有数十个长期合作平台停止运营,造成高质量科研链条断裂。
美国加大自身投入,冲击中国高端人才引进。特朗普推动的“星际之门”计划通过整合美国各方资源,打造世界级研发中心,虹吸全球人工智能人才。美国通过提供庞大的算力支持、前沿研究环境和稳定的发展前景,吸引全球顶尖人工智能人才。因此,中国在吸引国际高尖端人才时可能面临阻力。
美国推动“科技围栏化”战略,联合“技术同盟”国家共同排斥中国科研人员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放平台贡献与国际期刊评审工作,试图将中国科研体系边缘化、孤立化。当前,已有多个国际会议在遴选环节对中国研究人员进行“技术敏感性”筛查,打压中国科研成果的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
长此以往,将可能导致我国高端人才“出不去、引不来、留不住”的困局,影响科研成果的国际评价、产业化路径和创新网络建设。
三、系统性围堵:特朗普第二任期人工智能政策新走向
以DeepSeek为代表的中国人工智能力量的崛起,不仅意味着美国技术限制的破产,还意味着美国原有政策逻辑的失败。为此,特朗普第二任期便推出了新一轮的美国人工智能产业政策“星际之门”,希望通过对内集中资源强化人工智能实力,对外整合产业链发展,由此,对华人工智能政策形成从“局部限制”走向“系统性遏制”的全方位打压模式。
(一)美国或将全面升级技术封锁与出口管制路径
特朗普第二任期人工智能政策的核心在于,通过技术封锁巩固霸权地位。其推动的“星际之门”计划以5000亿美元公私资本整合为依托,加速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和通用人工智能(AGI)研发。这一战略试图通过强化出口管制实现对中国发展的压制。为此,特朗普政府的可能措施如下。
全方位强化出口管制,构建对华技术封锁体系。美国延续并升级了特朗普第一任期对华芯片出口限制政策,以“全面禁运”为核心,将技术脱钩从单一产品限制扩展至全产业链封堵,将管制范围扩展至人工智能算法、算力硬件及数据交易领域。美国加强对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出口管制,包括加强与日本和荷兰当局的合作,首次将模型权重、云计算服务纳入禁运范畴,直指中国人工智能应用层创新能力。
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对华技术代差优势。美国参照“曼哈顿计划”模式集中各方资源,同时推动盟友协同限制中国获取先进技术。例如,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可能进一步细化“实体清单”,将中国人工智能头部企业纳入限制范围,同步收紧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对华出口许可。此类动作旨在切断中国人工智能产业链的关键技术输入,延缓创新进程。
(二)美国或将重构全球产业链掌握科技发展主导权
“星际之门”计划的实施必将带动全球人工智能市场的再洗牌。特朗普政府试图通过重构全球人工智能产业链、资本流动和能源供给网络,尤其是算力、芯片和人才领域的供应链重构。为此,特朗普政府可能采取如下措施,掌握国际科技发展的更多主导权。
推动政企合作,夯实自身人工智能技术优势。“星际之门”计划通过政府引导与私营资本深度绑定,构建“美国主导、盟友跟随”的人工智能生态圈。特朗普政府计划通过简化监管、税收优惠等措施胁迫跨国企业(如甲骨文、OpenAI)加大对美投资,同时,要求日本软银等盟友资本优先支持美国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调整能源战略,虹吸全球人才。为满足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的高能耗需求,特朗政府普宣布退出《巴黎气候协定》,优先保障传统能源供应,打破国际合作对化石能源的约束,为数据中心建设扫清障碍。同时,特朗普政府整合微软、英伟达等企业资源打造世界级研发中心,持续提供庞大的算力支持、前沿研究环境和稳定的发展前景,吸引全球顶尖人工智能人才流向美国,分散有限高端人才资源,削弱中国创新生态。
组建对华遏制联盟,协同盟友重构人工智能产业链。特朗普政府设计“三级出口管制框架”,通过意识形态标签构建排他性技术联盟,以价值观划线重构供应链。同时,特朗普政府通过知识产权和国际标准制定壁垒,如借助内容来源和真实性联盟协议(C2PA),强化自身对人工智能技术规则的主导权。美国还可能使用自身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影响力,推动自身技术标准全球化,进一步巩固美国在这一领域的优势地位。
(三)美国或将抢夺市场份额、打击中国企业发展
特朗普政府的人工智能政策呈现“国内松绑、国际收紧”的双轨特征,在推动供应链重构和遏制同盟之外,还试图通过法律和国际规则的柔性调整,强化对中国等竞争对手的技术遏制,重塑形成对中国的系统性遏制。为有效规避直接对抗代价和确保在关键技术领域的代差优势,特朗普政府可能采取的措施如下。
挤压中国企业的市场利润率,延缓中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在国际市场,“星际之门”计划将进一步增强美国人工智能企业和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试图凭借更先进的技术和更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挤压中国企业的生存空间。在中国国内市场,美国试图在高端智能制造、金融科技等人工智能高端应用领域,凭借已有优势抢占市场份额,通过压缩中国企业利润空间,遏制中国企业的创新发展。
规则重构与长臂管辖。美国可能会利用网络基础设施和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的优势地位,重构人工智能治理规则的“合法性基础”,制度性绞杀中国企业发展,对中国的网络系统实施攻击和监控,并且,以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为由,以商业利益为驱动,对内松绑巩固优势,对外收紧遏制中国,对中国企业在美国业务或与美国企业的合作进行限制和打压。
四、提升体系能力:构建人工智能发展新格局
面对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加压升级,中国唯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发展主动权。同时,中国应加强对外联系和国际合作,打造对外合作新局面。科技安全同样是新一轮科技竞争的基石,是现代化体系建设的核心支撑。在美国日益激进的压迫封锁下,中国要立足自身,加快技术攻关,对外开放,寻找伙伴,从全局视角构建人工智能发展新格局。
(一)铸造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内核:从战略聚焦到生态韧性
尽管中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但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学研用协同以及产业生态韧性方面,仍存在若干亟待突破的“瓶颈”。这要求从基础理论、创新体系到产业生态进行全链条、体系化布局,构建具有自主主导权的完整技术生态链。
一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统筹的集中攻坚。中国现有研发体系在核心技术攻关中存在“散”与“短”的特点,真正“卡脖子”底层技术(如高端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工具EDA、核心算法框架、基础软件等)的投入存在资源分散、力量分割问题,缺乏长期稳定、高强度的战略聚焦。所以,建议在国家层面由主管部门牵头,攻坚人工智能芯片、基础算法与框架、人工智能操作系统等战略制高点。同时,赋予领衔科研机构和科学家更大自主权,打破部门壁垒,确保长期、稳定、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和资源整合,力求实现关键突破。
二是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体系。中国产学研协同存在“表”与“阻”的特点,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脱节现象依然存在,转化效率不高。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未被充分发挥,部分合作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度融合与利益共享机制。因此,要鼓励围绕产业链核心环节,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上下游的人工智能创新联合体或产业技术联盟。政策导向从普惠补贴转向需求侧激励和应用示范推广,通过政府采购首台(套)、重大应用场景开放等方式,加速国产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的迭代与市场化进程,并建立国家级人工智能算力与高品质行业数据共享平台,降低中小企业创新门槛。
三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与领军企业生态。中国产业生态存在“弱”与“偏”的特点,高端供给能力不足与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存,全链条自主可控的产业生态韧性有待加强,部分环节对外依存度较高,同时,缺乏针对颠覆性、高风险人工智能技术探索的“耐心资本”投入机制和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对此,可以聚焦智能制造、智慧医疗等重点行业应用,差异化支持人工智能领军企业通过技术输出、平台赋能和生态共建,带动产业链整体跃升。同时,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针对颠覆性技术,设立国家级风险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早期介入。
(二)夯实可持续发展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与人才战略:从规则滞后到制度引领
面对科技“灰色封锁”蔓延趋势,中国必须建立更加完备、更具前瞻性的科技安全法律规则体系,为科技创新营造可控、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并且,还要以标准为抓手构建技术主导权,以规则创新倒逼技术突破,同时,加大顶尖人才保障,对冲美国全球人才虹吸。此外,还要通过法律保护、规则话语争夺和高端人才保障,为人工智能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构建敏捷包容、审慎有度的人工智能法律规则与伦理治理框架。中国人工智能相关治理体系存在“滞”与“缺”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与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于技术和产业的飞速发展,而且,部分新兴领域规则空白与监管不确定性并存,敏捷治理和适应性监管能力不足,缺乏针对人工智能特定风险(如算法歧视、数据滥用、模型安全等)的精细化、可操作的监管工具和技术标准。中国可以通过加快对人工智能相关法律的立法进程,明确数据权责、算法透明、模型责任、安全评估等核心规范,并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大模型训练数据合规性等新问题,制定清晰的操作指引。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人工智能风险评估与监管机制,对高风险应用实行严格准入和动态监管,同时,通过为低风险创新应用设立“监管沙盒”拓展其发展空间,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良性互动。
二是打造世界一流的人工智能人才高地,激发创新活力。中国在人才战略方面存在“短”与“软”的特点,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在顶尖领军人才、交叉复合型人才方面的结构性短缺问题依然突出,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与产业实际需求存在一定脱节。对全球高端人才吸引、使用、留存的“软环境”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系统性制度安排和长效激励机制不足。可以通过深化高校“人工智能+X”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破学科壁垒,强化实践导向。优化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破除“五唯”倾向,更加注重原始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全球顶尖人才引进计划,提供“一人一策”的定制化支持,不仅关注薪酬待遇,更要营造国际一流的科研环境、学术氛围和完善生活配套服务,打造人才集聚的“强磁场”。
(三)构建多元韧性的国际科技合作网络: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塑造
在当前西方主导的高技术体系不断收紧的背景下,中国必须打破“封闭链条”,拓展“合作多边”,构建以中国为中心、辐射全球的开放型科技合作网络,增强外部环境复杂态势下的战略回旋余地。
一是深化与“全球南方”国家的战略对接与务实合作。在美国主导的“科技联盟”围堵下,中国传统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受到冲击,面临空间被压缩、渠道受阻的风险。依托“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框架,设立人工智能专项合作基金,聚焦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公共卫生等领域,共建人工智能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提供普惠性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共同构建开放、包容、普惠的“技术共同体”。
二是探索与部分发达国家及地区在非核心、非敏感领域的务实合作。与“全球南方”国家的科技合作虽有拓展,但在战略协同性、技术合作深度和互惠模式构建上仍有“浅”与“偏”的特点,对伙伴国真实需求的精准对接能力有待提升。坚持对外开放,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探讨、气候变化等全球性共同挑战议题上,保持与欧洲、日韩等国家和地区部分企业、科研机构的对话与合作渠道,争取理解,化解分歧,构建“科技竞合缓冲带”。
三是积极参与并引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则构建与风险应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与中国的科技实力和市场体量尚不完全匹配,存在“弱”与“待”的特点,缺乏系统性应对外部技术供应中断的风险预案和替代方案。中国可以主动提出在数据安全、算法伦理、人工智能安全等方面的建设性方案,贡献中国智慧,推动形成公正合理、开放包容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备份体系,增强产业韧性。
(本文刊登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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