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Opt-Out 隐私保护

2025年10月8日,加州州长签署《选择退出法案》(California Opt Me Out Act)。加州因此成为全美第一个要求浏览器为用户提供内置、简易方式来告知网站“不要出售或分享其个人信息”的州。该法案将对互联网浏览器开发商产生较大影响。

一、背景

根据CCPA和CPRA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指示企业不得出售或分享其个人信息。然而,在实践中,消费者若想行使此权利,必须逐一访问每个网站进行设置,或是选择使用少数几款提供“选择退出偏好信号”(Opt-Out Preference Signals, OOPS)的浏览器。

下图即为Vimeo提供的“选择退出偏好信号”

二、法案核心内容

法案通过在《民法典》中增加第1798.136条,确立了浏览器需要内置一键“Opt-Out”功能

核心内容规定,企业不得开发或维护不包含一键“Opt-Out”功能的浏览器。该功能必须可由消费者自行配置,且可以通过其浏览器向使用的网站发送“选择退出偏好信号”,传达消费者选择退出其个人信息被出售和分享的决定。当用户启用此功能后,浏览器将自动告知其访问的网站用户的隐私偏好,从而保护其浏览历史、位置数据、购物历史和个人兴趣等信息不被出售给数据经纪商或其他第三方。简而言之,用户只需点击打开一键“Opt-Out”选项,就能在使用该浏览器访问的互联网范围内保护自己的隐私数据不被出售和分享。

根据法案要求,该功能的设计必须具有易用性,且必须在其公开披露信息中,清晰地向消费者解释“选择退出偏好信号”的工作原理及其预期效果。

法案还为合规的浏览器开发商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对于因接收选择退出信号的企业违反法规而产生的责任,开发和维护浏览器的企业将被豁免。

三、生效时间

该法案的各项条款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届时,在加州运营的浏览器都需要为用户提供这一功能选项。

*本文作者:黄竞一

相关链接:

https://cppa.ca.gov/announcements/2025/20251008_2.html;

https://www.gov.ca.gov/2025/10/08/governor-newsom-signs-data-privacy-bills-to-protect-tech-users/;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2520260AB566;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HistoryClient.xhtml?bill_id=202520260AB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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