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电梯里,一说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问题,代表们都很有共鸣。这不,好多代表跨团帮我在议案上签名。”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长期关注未成年人群体。今年全国两会,她准备提交一份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信息与网络安全内容的修法议案。

“我国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网络安全的立法层次低、范围窄,不能让未成年人得到有效保护。”方燕告诉南都记者,她建议修法时明确赋予未成年人“信息与通信权”,并制定确保未成年人安全、安心利用网络媒介获取及传播信息的分级政策及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

未成年人“信息与通信权”应有法律保护

“少女妈妈”短视频平台走红,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频发,音频平台“磕炮”教程大行其道,学习类App氪金涉黄……过去一年中,网络平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乱象时有发生,南都曾多次进行报道。

方燕告诉南都记者,她在调研中也发现,大量未成年人痴迷网络游戏、迷恋网络社交,互联网存在网络陷阱多、不良信息频出现、技术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修订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着重引入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内容显得愈加刻不容缓。”

方燕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时应增加保护“信息与通信权”的内容——国家应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各类社会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信息通信安全,“未成年人的通信应该是安全、自由、受保护的,不应被有害信息干扰侵害,其个人信息也不应被恶意利用。”

方燕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第一步。“从顶层设计上,先赋予未成年人‘信息与通信权’,让网络安全有具体的权利支撑。之后,针对网络运营商、平台公司等商业主体,就可以有更多法律责任和义务要求。”

建议作品、软件分级,并按年龄段细化

方燕还提出,政府应细化并完善分级制度。“美国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采取的措施基本分为四个方面:色情内容管理、娱乐软件分级、隐私保护和专门机构技术支持。我国可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条文,鼓励作品分级。”

方燕认为,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处于快速发展时期,0-18岁中各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与精神需求都不相同,除以18岁为界,按未成年、成年分类外,还应按年龄段对面向未成年人的作品、软件等细化分级,如分为8+、14+、18+三档。

方燕建议,将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改为“有利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分级作品”,并要求作品生产者利用年龄分级标识或书面警告(如“适用于年满8周岁的儿童”),以限制作品对未成年人的传播。国家可在作品传播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接触限制性产品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净网措施。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多主体联动

方燕向南都记者表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多主体联动,“政府、互联网公司及教育界应齐发力,防止未成年人‘网络迷路’。”

以学习类App为例,方燕认为,企业可在学习类App中加入未成年人保护系统,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设置不同的使用时长;政府可逐步要求此类教育软件的出台与推广应在相关机构备案,另留有后台端口与网警系统连接,以供发现不良信息的学生或家长通过软件内的净网系统进行快速有效地举报;个人应从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做起,不在任何App上完善过多的真实资料信息,如果遇到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可收集相关截图,向工信部进行举报,信息一旦泄露,应及时同软件运营者或网站运营者取得联系,防止个人信息进一步被恶意传播。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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