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季度,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面落地,我国网络安全执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跃迁特征:从以往"以查促改"的合规推动,转向"以罚促治"的高压治理;从"点状执法"迈向"穿透式监管";从关注技术漏洞,升级为以数据安全与责任落实为核心的系统性治理。

从本季度公开案例看,执法逻辑已发生实质性转变——不再容忍"带病运行",不再接受"形式合规",而是以结果导向倒逼责任落地。无论是对互联网平台的顶格处罚,还是对金融、医疗等关键行业的持续问责,均释放出清晰信号:网络安全正从"技术问题"上升为"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更值得关注的是,执法正在主动回应技术变革带来的新风险。在清朗行动等专项行动中,AI生成内容治理、数据滥用、"数字泔水"等问题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标志着监管体系已开始从传统网络安全,向"数据安全+算法治理+内容生态"一体化监管演进。

总体来看,本季度执法所体现的,不只是力度加大,更是治理范式的升级:监管更精准、责任更具体、处罚更具震慑、闭环更完整。这一变化正在重塑企业的安全合规逻辑——合规不再是成本项,而是直接关系生存与发展的底线能力。

一季度执法五大特点

通过对本季度公开案例的系统梳理,我们可以洞察到以下五大执法特点,为各行各业新一年的安全合规工作划出明确红线、敲响现实警钟。

特点一:顶格惩戒与新法同频

依托新《网络安全法》细化的"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三级处罚体系,执法按领域、后果、影响分级裁量,全面落实新法大幅提升的处罚上限与梯度规则。对平台内容与数据安全严重违规顶格处罚,如快手被处以1.191亿元罚款,对金融、医疗、中小微企业等宽严相济,兼顾惩戒与合规引导。

特点二:数据安全成为执法核心

数据安全已从技术细节问题升级为执法核心标准,其落实情况直接决定单位网络安全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本季度,数据安全是本季度执法最集中的抓手和执法重点。

各行业违规类型主要包括:一是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及民生企业普遍存在数据加密、脱敏、访问控制不到位,网络日志留存缺失等问题;二是漏洞"带病运行",高危漏洞未及时修复或整改不彻底,直接构成违法行为;三是个人信息保护违规,包括过度收集、未经授权存储以及数据暴露事件频发;四是网络安全基础义务不到位,如未备案、缺乏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漏洞扫描和建立管理制度等。

特点三:行业执法因风险特征与能力差异出现明显分化

行业差异化监管显示了监管精细化与风险导向的趋势。总体来看,行业执法因行业风险特征、数据敏感度和安全能力差异出现分化。监管对金融与互联网等高敏感、高影响行业强调高压和个人追责,对医疗、能源等基础薄弱但风险高的行业强调整改落实,对民生服务等低敏感行业则以制度健全和责任落实为核心。分化背后的共同逻辑是——执法手段与要求精准匹配行业特点,同时确保网络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风险可控。

特点四:执法手段趋向精准化与闭环化

执法手段正在从单次处罚向全过程、全员、跨部门闭环监管转变,突出精准化、责任化和持续化特征,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改落实可追溯,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处罚责任:实施单位与个人双罚,企业及技术负责人同时被追责,强调岗位责任与精准追责。

闭环管理:形成约谈+整改+复查闭环,从一次性处罚向持续监管转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联合执法:网信办、公安机关、金融监管机构等形成协同机制,综合治理数据安全问题。

专项行动:"清朗行动"针对AI生成内容、网络舆情及违法信息集中整治,提升执法效率。

特点五:紧盯新兴安全风险,新法配套监管快速响应

紧扣新《网络安全法》关于新兴风险与境外安全规制要求,对新技术新应用风险实现快速响应、精准监管。重点聚焦境外恶意网络攻击、AI生成不良内容、"数字泔水"传播等新型安全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与执法处置,坚决维护网络生态清朗与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新法配套监管快速响应体现了执法对技术创新和新兴风险的适应性和前瞻性。

现将金融、医疗、互联网、能源及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典型执法案例进行汇总,直观呈现违法情形与处置结果。

金融行业

重庆某村镇银行违反多项规定,被罚113.8万元

1月披露,重庆九龙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多项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处以警告并被罚款113.8万元。

北京农商行数据安全违规,被罚100万责任人各罚14万

2月披露,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处罚。作为掌握海量客户信息、交易数据及业务台账的金融机构,此次违规暴露出其在内部管理与执行环节存在明显短板、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方面仍存漏洞。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其罚款100万元,同时,对该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两名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罚款14万元。

山东运达支付违反数据安全等规定,被罚45万元

2月披露,山东运达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清算管理规定等三项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43.15元,罚款45万元。

湖北银行违反网络安全等多项规定,被罚249.9万元

3月披露,湖北银行因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等10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249.9万元。

医疗行业

西藏某医院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责任人被约谈

1月披露,西藏某市医院未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其运营的小程序存在网络安全漏洞且未按要求整改,未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另查明,该小程序未履行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备案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当地网信办、公安局对医院网络安全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行政约谈。

包头某医院数据存在泄露风险,被警告并限期改正

1月披露,包头某医院信息系统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暴露在互联网上,存在泄露安全风险。经查,医院信息系统由内蒙古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运维,源代码存在逻辑缺陷。涉事医院、企业未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采取必要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存在敏感个人信息泄露安全风险。

上述安全风险因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当地网信部门已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处罚。

河南焦作某医院因个人信息暴露风险,被警告罚款

2月披露,河南省焦作市某医院运营的信息系统存在高危漏洞,暴露个人健康医疗数据。经调查,该医院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网络日志,未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范网络攻击,导致其终端计算机感染远控木马病毒。

焦作市网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医院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湖南怀化两医疗机构"带病运行",被处罚并限期改正

3月披露,怀化沅陵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两家医疗机构对年前通报的安全漏洞消极应付、久拖不改,依然存在患者隐私信息泄露风险。

因严重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沅陵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两家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限期完成全面整改。

互联网行业

快手平台因直播内容问题,被罚1.191亿元追责个人

2月披露,快手平台因出现大量色情低俗内容直播问题,被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立案调查。经查实,快手平台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及时处置系统漏洞等安全风险,未对用户发布的违法信息立即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快手公司处警告、1.191亿元人民币罚款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依约处置账号、从严处理责任人。

西安某公司遭境外恶意地址攻击,被罚款法人被约谈

3月披露,西安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相关系统上线调试中未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导致未授权访问漏洞被境外恶意地址攻击,数据存在泄露隐患。

西安市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执法约谈,责令限期改正。

AI生成传播"数字泔水"干扰网络生态 近4万账号被处置

3月披露,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2026年营造喜庆祥和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督促网站平台集中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借AI生成传播"数字泔水"、炮制发布不实信息、为违法活动引流等问题,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网上氛围。

截至目前,依法依约处置账号3.9万余个,清理违法违规信息70.8万余条。

能源行业

枣庄某化工厂未彻底整改安全漏洞,被警告并限期改正

1月披露,山东枣庄市峄城某化工企业网站长期存在网络安全漏洞,在公安机关下达风险提示函后,未彻底整改安全漏洞。经查,该企业未制定管理制度,未定期开展网络漏洞扫描工作,未依法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存在数据泄露风险。

当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责令该企业整改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山东荣成某加油站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被处罚

2月披露,山东荣成市某加油站上线"智慧油站"应用程序后,未落实加密、去标识化等数据安全技术措施,还存在未经授权擅自收集、存储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无法有效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民生服务

湖南某公司数据库暴露在公网,被罚15万追责双负责人

1月披露,湖南某信息公司存在不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行为,其技术负责人为工作便利,将公司ES数据库的公共互联网访问端口打开后未及时关闭,导致ES数据库相关数据暴露在互联网上,造成部分数据泄露。经查,该公司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照法律规定期限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

湖南省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对该公司、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1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某企业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处罚并限期改正

1月披露,三亚市某企业网站存在文件上传漏洞,并被植入多个后门木马,存在内容被篡改的风险隐患。三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会同市网信办进行了联合调查处置,发现该企业网络安全意识淡薄,技术防护措施不足,未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未开展公安机关国际联网备案,致使2025年11月以来多次遭受木马后门等形式的网络攻击。

三亚市公安局针对该企业未履行网络安全义务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浙江乐清某企业未处置系统漏洞,被约谈并限期改正

1月披露,浙江省乐清市某企业所属网站子页面被非法篡改,植入非法借贷广告内容。经调查,该企业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及时处置系统漏洞,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网络攻击。

乐清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被处罚并限期改正

1月披露,青岛胶州市某技术公司作为网络数据处理者,在为一单位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在数据处理活动中未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导致数据泄露风险持续存在。

胶州市公安局根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结语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施行后,网络安全执法正加速迈入以穿透式监管、全过程问责和高强度惩戒为特征的新阶段。监管不再停留于制度审查和形式合规,而是以数据安全、系统运行和责任落实为核心,直接检验安全措施的真实有效性,对“不落实、假落实、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从严追责、持续跟踪整改。这一变化表明,网络安全监管正从“以查促改”,转向“以罚促治”,合规要求由“是否具备”转向“是否有效”,责任边界由单位层面进一步压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在此背景下,企业必须摒弃侥幸心理,围绕数据安全、漏洞治理和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将新法要求嵌入日常运营与技术体系,通过持续整改与闭环管理,提升风险可控能力,在高压监管环境下守住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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